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涟源: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娄底廉政网   涟源市纪委   2018/12/5 11:41:59【字体: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日前,涟源市纪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案件。

2013年1月至12月,湄江镇石牛村原党支部书记邱羡胡(系湄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党支部副书记邱迪球、村秘书邱梅辉、村计育专干李喜桃等人商量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村集体资金19124元购买牛肉、烟酒等用于违规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3日,邱羡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和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邱迪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湄江镇人民政府依程序解聘其村定补干部职务;邱梅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李喜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涟源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