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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娄底廉政网   涟源市纪委监委   2018/12/6 11:46:51【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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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涟源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龙塘镇茶坳村党支部书记李喜平等人虚报冒领、职务侵占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李喜平和茶坳村村干部龙子苏、李献林、龙爱桃等人通过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玉米良种补贴款和双季稻补贴款共计20035元,用于茶坳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在茶坳村人畜饮水工程尚未进行结算的情况下,通过虚开税票,先行套取安全饮水资金20万元;虚报自来水分户安装费用,套取人畜安全饮水工程专项资金和扶贫经费93900元,用于报销村集体开支;在他人承包的村集体人畜安全饮水建设工程中入股,并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提高工程承包款侵占村集体资金31300元。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7月,李喜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龙子苏、李献林、龙爱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四人均被解聘村定补干部职务。

2.白马镇原泉冲村党支部书记刘节生等人滥用职权问题。2012年下半年,原泉冲村村党支部书记刘节生、村主任兼村秘书刘智红、报账员刘呈光等3人利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三户农户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万元,其中3600元发放给这三个农户,剩余31400元入村账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9月,刘节生、刘智红、刘呈光和原泉冲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会主任刘庠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报套取的3.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追缴。

3.茅塘镇大方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文良违规分配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12月,黄文良将周某辉所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元违规二次分配给黄某明5000元,将黄某权所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0元违规二次分配给黄某其1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黄文良将违规分配的资金如数追回并返还给了群众。2018年10月,黄文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桥头河镇原义溪村党支部书记严庄台职务侵占问题。2018年1月,娄底市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义溪村退还未安装的路灯款19520元,严庄台作为之前的经手人,在收到该款后,没有告知义溪村村干部,而是直接被其据为己有。在立案审查期间,严庄台将19520元如数退还给了义溪村集体。2018年11月,严庄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涟源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