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娄底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履职尽责 廉洁从检”专项监督述职述廉评议活动。述职述廉的同志逐一上台汇报,分管领导逐个点评,与会人员现场评议并填写测评表……台上认真“述”,台下仔细“评”。在这个特殊的“考场”里,气氛紧张但却很活跃,既查找问题、聚焦敏感事项,又总结工作,激励干事创业。原汁原味地报告,“辣味十足”地评议,真心实意地整改,这是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关键少数”,充分发挥“探头、前哨”作用,实行阳光监督、深度监督、“贴身”监督、“全天候”监督的一个缩影。现场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参加评议,测评出述职述廉对象的综合满意率,达到台上受鞭策、台下受教育的效果。
“监督是最好的爱护。大家要把督查问题整改过程变成补短板、抓弱项、解难题、强自身的过程,要全面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专业‘体检’、上级的具体‘检查’和广大群众的全程‘检阅’”。娄底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劲代表该党组深刻指出。
评议“辣味”十足,指出问题一针见血。“你要加强个性修养,学会大度处事,性格中有时有冲动的成分。”娄底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朱纪文中肯地指出。工作作风实不实,听了才知急;问题多不多,看群众怎么说。“我接受大家对我的评议,由于本人性格比较急躁,为自己部门利益考虑过多,没有换位思考,大局意识有待加强……”公诉二处处长辜新成在述职中怀着紧张、诚恳的心情说道。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自我感觉良好”不代表群众真实感受。廉政勤政好不好?让群众来评一评。此次评议共收到意见建议20多条,有些平时感觉不到的问题都“浮出了水面”。“我总认为自己工作这么卖劲,工作成绩也突出,并2次荣立三等功,没想到给我指出了这么多问题”。行政装备处副处长闵卫东述职述廉后深感意外地说。事实说明,只有走出办公室、深入群众,才能听到“真声音”、听出“话外音”,才能看到“庐山真面目”,才能走出“自我感觉良好”的误区。平时“汇报大合唱、提意见唱和声、座谈跟着唱赞歌”的情景在这个特殊的考场里完全看不到了。
今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住“关键少数”,延伸监督链条,拓展监督渠道,紧紧围绕用人权、决策权、管理权,紧盯管人、管案、管钱的岗位和部门,选取干部科、案管处两个部门和公诉处长、行政装备处副处长作为述职述廉对象,着力加强对检察机关敏感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进一步明确权力的内容、边界、行使方式和程序、对等责任等,防止权力滥用,紧盯源头,管住重点,减少盲区。述职述廉围绕述前准备、述中评议、述后整改三个环节,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通过述职述廉评议进行全面“体检”,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踩刹车、亮红灯、除“病灶”,抓早抓小,纠偏定向,达到“强身健体”、提高“免疫力”的效果。
“不怕群众提意见、找难堪。有问题不可怕,怕的是有了问题看不到,怕的是面对问题视而不见,怕的是隐形变异后滋生新的形式主义。做好述后整改才是此次活动的重点和落脚点。”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长钟立吾深刻指出。为避免“一述了之”,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专门制定《实施方案》,对述职述廉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约谈,着力发挥述职述廉的教育、监督和提醒作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按照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要求,督促执行检察机关办案纪律,加强各执法环节、内设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中介人员和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始终绷紧办案纪律这根弦,切实把“铁规禁令”作为规范检察人员行为的安全带、隔离墙和高压线,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以“关键少数”的清正廉洁带动全市检察机关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跟踪问效抓整改。为全面了解述职述廉对象的情况,确保整改效果,通过个别约谈、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抽查个人申报事项等方式了解履职尽责和廉政勤政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会诊、全程扫描。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干部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挂账”整改和“销号”制度。如果阳奉阴违、顶风作案“假整改”,将依纪依规启动“真问责”。最终整改效果如何,再请群众来评判,对标不准、群众考核不满意的继续整改,做到有着落、有回音、有效果。
为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住“关键少数”,用制度“盯住人、管住权、管好案”,坚守廉洁从检的“底线”,今年以来,该派驻纪检监组出台了《关于对市检察院履行党风检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和文件5个,明确4项工作任务和明察暗访、日常督查、立项检查、述职述廉监督、建立联络员制度5种基本监督方式。通过深入的行业监督、系统治理和制度规范,党组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显著提高。(钟立吾 李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