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刘辉军在担任万宝镇民政室主任兼万宝敬老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领取补助;对不按实申报集中供养人数套取集中供养资金用于敬老院开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9年2月25日,刘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5920元上缴区财政。”这是娄星区纪委监委近期印发的违纪处分通报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娄星区纪委监委聚焦民生民利,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2019年1-2月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41条,立案审查调查34件,结案5件,分别同比增长270%、36%、100%,其中立案查处科级干部3人;给予组织措施121人次,其中免职2人,诫勉谈话39人;共挽回经济损失453.8万元,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效能,释放了正风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娄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