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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娄底廉政网     2019/5/13 17:48:17【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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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形成共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召开了2次专题党组会,1次动员会、2次推进会进行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深挖思想根源,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明确了工作方向,达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共识,形成了《娄底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书面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局机关15个科室和3个二级单位。期间,举行了“讲好廉政故事暨我(你)的优点大家学”主题演讲比赛,进一步统一了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升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局党组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办推进”的整改格局。期间,政治部先后3次进行整改工作调度和汇总,及时准确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为局党组研究解决问题,把握整改进度提供有效参考,扎实推进了问题整改落地生根。2018年12月13日,指导市强戒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强化责任,确保落实。研究制订了《娄底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2个主要问题和33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并制订了《娄底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整改问题零遗漏、全覆盖。局领导多次与局机关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采取谈心谈话等方式交任务、压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承担起分管工作的巡察整改责任,责任科室各司其职,以严实的作风,过硬的措施把落实整改工作与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确保整改任务高标准落实。

整改过程中,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5项,发出整改通知4份,邀请市委讲师团教授讲课3次,开展各类学习教育10余次,组织考勤抽查6次,清退资金5.1万元。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学习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带头学习。严格落实《娄底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研讨安排1名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在完成湘宣发〔2018〕9号文件规定的8个专题学习基础上,邀请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讲师团资深学者授课5次。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娄底市司法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娄底市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克服工学矛盾,主动及时读党报、学党刊、上党网,作为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工作实效。每个班子成员全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篇以上。

(2)学用结合、指导实践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针对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听真话、访实情,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二是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打造亮点和品牌。在400余个村(社区)举办了普法讲座,为中小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510余次,深入驻点扶贫的双峰县甘棠镇香花村开展禁毒与扫黑除恶宣传,从物质和法律服务上助力精准扶贫。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全民法治信仰。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携手红网娄底站开展“致敬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推动法治实践的浓厚氛围。

(3)少数干部学习不用心,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政治理论教育学习登记制度,保证了教育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每周五下午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三是采取学习笔记展览、心得体会评选、以考促学等方式,提升了学习效果。

2.关于强力推进依法治市的气势不足,干部队伍存在“弱势思维”的问题

(1)干部队伍存在“弱势思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理想信念教育,培养争先创优意识,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娄底市司法局机关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工作业绩与市绩效奖励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二是积极争取市委的关心支持,加大对司法行政干部尤其是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充分利用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查弱项,补短板,发挥职能优势,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

3.关于对三个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明显不到位的问题

(1)对协会疏于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司法部所属协会均未列入脱钩试点范围,省厅和各市州也未脱钩,当前重点是加强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协会的指导机制,在保持行政和行业和谐互动的基础上,强化服务协调,密切配合,努力把“三个协会”建设成组织体系完整、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的行业自律组织,市司法局已结合实际,进行了部署并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三是以《监察法》为指导,建立健全执业监督体系,加强对执业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查处有机结合的队伍建设体系,确保律师、基层法律和司法鉴定队伍健康发展。四是参考其他市州管理模式和经验,强化对协会的常态监督,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2)存在司法局机关在协会列支经费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一律不准在协会列支任何费用,强化问责机制。完善相关审核资料,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的原始单据,严格按照差旅费用报销标准执行。二是严格规范协会会费管理制度。严格区分行政管理人员和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界限,坚决杜绝行政管理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取薪、违规报销的现象。三是坚持大额支出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年初会费预算和年终会费决算审议制度,将协会会费收支向全体会员予以公示,接受会员对会费的监督,对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在基层法律服务者协会的开支,已清退1.36万元。

(3)协会党建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律师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对律师的政治面貌和党员组织关系的从属状况清楚,确保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建尽建。二是增加律协领导班子党员人数,在2020年6月市律协换届时保证会长、正副会长党员人数在50%以上。三是选好配强协会党组织负责人。每年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党建知识集中培训,坚决落实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行业协会中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思想引领作用,推动3个协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四是除歇业和兼职律师以外,其他党员律师一律将组织关系转到律所管理。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期满换届时,增加党员数量,达到班子成员党员人数占50%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协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换届工作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在新一届协会换届完成后,建立功能型党组织。

(4)协会财务问题比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市律协在银行开通了账号短信提醒功能,实时掌握帐户资金状况,杜绝了违规行为。二是基层协会进一步完善了《娄底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落实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报账。三是局机关计财装备科每半年组织对协会财务工作进行1次检查。四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4.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抓脱贫攻坚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11月9日,邀请讲师团教授进行了《坚决打赢娄底脱贫攻坚政治战》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深化了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全面客观掌握帮扶贫困的实际情况,2018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前往双峰甘棠镇香花村走访调研4次,千方百计协调帮扶资金22万多元。三是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培训。2018年8月3日,由分管领导组织集中开展帮扶责任人专项培训。四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优势,积极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提供好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共提供政策法律宣传资料400余份、普法书籍328套(4本/套)、扫黑除恶、识毒拒毒禁毒宣传资料328份。五是加强对帮扶对象教育引导,在扶志、扶智上下功夫,激发内在动力。

(2)普法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督查,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发展普法志愿队伍。“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并在活动中现场招募志愿者20余名。三是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结合市人大对市司法行政评议工作,积极反映情况,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2018年12月10日—11日,市人大召开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但对普法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市人大进行了交办,要求市政府按省里文件要求的经费标准保障到位。

5.关于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敏锐性不够的问题

(1)局党组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特别是对全市司法系统门户网站管理、网络舆情管控、网络意识形态引导方面的指导管理与教育培训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娄底市司法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娄底市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切实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到科室和二级单位,明确责任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及时掌握系统内意识形态新动向。通过党内组织生活会、单位行政例会等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及时发现和分析队伍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有针对性解决实际困难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司法行政网站栏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科学调整,并与专业公司签订了管理维护合同,深刻吸取冷水江“2.26”舆情炒作教训,加强教育管理,建立了预防预测预警监管机制。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性教育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党员教育效果不佳和专题心得体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巡察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1次,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领会和感悟,有效提升了党组班子成员与全局干警职工的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同时,督促全体干警职工及时完成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任务,提升了理论素养,定期通报表扬高学分干部,并督促学分低的人员加强学习。同时做好学用结合,真正将在线学习成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2.关于组织生活执行有差距的问题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聘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5次,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和学习成果转化。二是加强了对市强戒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督导,确保了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2)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2018年11月26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程序、内容和标准。各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时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时直截了当、开诚布公,达到了动真碰硬、红脸出汗,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标准,做到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局机关党委督促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杜绝表面化、形式化、客观、真实记录和做好党组织生活的每一次会议记录。2018年11月6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进行了《谈谈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专题授课,邀请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进行了《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党建工作水平。

(4)台账资料整理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年底党建工作迎检,对各支部台帐资料整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到资料台帐整理规范统一。二是抓好台帐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到资料台帐及时归档和整理,并由专人具体负责保管,确保了台帐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5)党内谈心谈话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全年分层分级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50余人次,及时掌握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6)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做到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二是党费证交由个人保管,按月及时对党费上缴情况进行登记,机关党委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化责任担当。二是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和整理了干部人事档案。

(2)留不住人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选拔人才、培养人才和激励人才机制,加强教育,强化保障,积极打造干事创业的工作平台。二是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适当提高公证人员收入,参照省内其他市州做法,争取湘中公证处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自收自支单位。三是局党组就公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并参考其他市州的做法制定了《湘中公证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市政府,市政府已进行了初步协调,待全市机构改革结束后进行研究审定。

(3)市强戒所干部人事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和12月13日两次专题研究市强戒所的工作,就工作规则、内部管理、后期配套设施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健全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机制。二是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市强戒所内部干部轮岗和市司法局干部交流,增强干部的流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加强对市强戒所人事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快推进市强戒所就地新建项目建设,抓好后期配套建设。关于市强戒所机构设置、警力配备等问题,已与市编办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加大对二级单位和行业协会监管力度,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内部管理制度,重要事项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同时,责成市强戒所党委,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刻吸取违规举债的教训,增强程序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对于公证处购买工作服的问题,责成湘中公证处原正、副主任应分别承担个人应支付的30%服装费用,现已整改到位。

(2)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司法局行政人员在协会违规兼职问题,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整改。二是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了机关财务的专项检查。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上班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强化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带头讲政治、守纪律,为全体干警职工作表率;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了日常考勤和抽查,严格执行《娄底市司法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政治部和机关纪委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每月不定时对各科室在岗在位情况、工作状态、签到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检,重点整治了不按规定签到或不服从相关决定的现象。

(2)“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2018共发文77件,今后将进一步严控发文数量,提升办文质量,确保发文数量不反弹。

(3)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用车事由申请用车类别,机关纪委加强检查监督力度,防止执法执勤车辆用于行政事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无执法执勤车辆用于行政事务现象,已全面整改到位。

3.关于执行财政纪律不严的问题

(1)公务接待存在接待超标、无公函接待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18年市财政部门新出台的关于出差管理、会议培训费管理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市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出差管理、会议培训费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行业协会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二是在市强戒所恢复收治工作前,制定食堂管理制度,明确统一补贴标准,包括具体的补贴金额、补贴方式等;明确财务核算管理办法;明确报账票据使用的形式,例如对接待费要用正式票据列支报账,不能使用白条报账等,杜绝违规列支招待等情况。三是加强内部检查督促,局机关纪委、财务每季度组织1次内查内审,切实加强对单位内部食堂的核算管理。对单位内部食堂的支出从源头上进行控制,规范单位内部食堂接待的各项流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差旅费报销存在差旅费中住宿费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未提供住宿发票报销两天费用、出差报告单与实际行程不一致、超标报销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完成的差旅费报销账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实行公务员卡结算及未提供住宿发票报销两天费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将新的差旅费管理规定通过微信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安排财务人员在干部职工报销差旅费时进行讲解,严格执行规定。三是对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卡进行了清理,要求个别没办或遗失的及时办理。四是要求自整改之日起,连续出行但不需住宿的出差事项要逐日申请。

(3)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台账未实现卡片式管理、实物账与财务资产账不符,难以确保资产完整和安全性,综合办公楼工程已进行决算审计,但至今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与娄底英博会计师事务所签约,2018年11月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逐项登记造册,规范账目,并购置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实行条码管理。二是在新修订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里,规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科室负责人负责制,科室人员的调整,须在机关纪委、财务的共同监督下,进行固定资产交接。

(4)超范围领取补贴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清退到位,共清退9144元。

4.关于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问题

(1)未建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相关职能科室,尤其是二级机构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依法加强管理。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时,对行政行为每一节点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时,先报法规科审查登记备案,在司法行政网上全部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合规性审查和群众监督。三是加强了对市强戒所的监督管理,减少决策失误风险。2018年10月29日和12月13日,局党组2次专题听取和研究市强戒所工作,指导帮助市强戒所增强了服从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特别是对后期的配套设施建设相关重点项目,明确了具体要求,做到严格操作程序,严格质量标准,严格施工组织,严格纪律规矩。

(2)监督未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队伍管理和作风纪律建设。二是严格落实警务督查、“钉钉”考核、绩效考核制度,开展了规范文明执法和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三是加快场所建设,尽快恢复市强戒所收治工作。

(3)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管和戒毒管理中的廉洁风险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新化县司法局对7名涉嫌人员进行了严格追责和相应处理。二是加强了民警警示教育,增强民警廉洁执法意识。三是吸取教训,对类似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改活动,对重点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市司法局重新组建后,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还有一些问题,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推动法治娄底、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奋力谱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一)强化担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党建为引领,以建设过硬党支部为抓手,以推进问题整改为手段,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忘司法为民初心,坚定干事创业信心,保持奋勇争先激情,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确保重组后司法行政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监督,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的领导和监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需要分步推进的巡察整改事项,进一步完善分阶段整改计划,督促有关科室和责任人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紧盯不放,健全制度,持续进行整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对整改质量不高的、效果不好的科室和二级单位,加强跟踪问效,从严督查问责。

(三)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按照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要求,业务部门重点围绕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党支部重点围绕增强党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等健全完善制度。同时,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让全体干部职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转化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过程,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8-8220686

邮政信箱:娄星区扶青路989号(邮政编码:417000)

电子邮箱:1136553893@qq.com。

中共娄底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