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6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把准政治巡察定位,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当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办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边巡边改,巡察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6次,干部职工会2次,调度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与推进巡察整改工作。7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又召开党组会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发改系统会议1次,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压茬推进,逐条逐项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整改措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形成了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块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巡察组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34个具体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交办、销号式管理,以高质量“三清单”确保整改稳步推进。坚持零容忍严追责,持续正风肃纪扬新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明确问题整改“三个不放过”原则,即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违纪款物收缴退还不到位不放过。补缴违规公务接待资金12667元,分别补缴住宿费超标和既报伙食补贴又报餐费资金12897元、10652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5人。
(三)强化整改成效,构建机制管长远。切实珍视巡察反馈成果,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规律性、普遍性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了《市发改委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安排及事中事后监管等管控制度,有效堵塞了制度漏洞。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清理“回头看”整改、廉政风险系统排查、公职人员兼职取酬和单位集资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特别是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钉钉子”精神,保持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我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3个方面10类34个问题,交办问题线索3个。截止当前,问题清单中反馈的34个问题,已经整改落实31个,基本整改落实1个,尚有选人用人方面2个正在推进。市委巡察组交办的3个问题线索已办结3个。立案1件,结案1件,给予组织处理5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履职约谈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记大过1人)。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中心组扩大学习方式带动全委学习。2018年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干部职工政治学习15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心组成员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学习档案资料齐备,受到了市委巡听督导组的肯定。二是在委门户网站、机关走廊醒目位置设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栏和学习专栏,及时反映我委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动态、特色和亮点。三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其中,《全市产业园区经济发展调研报告》《涟钢周边环境调研》两篇调研材料被市委政研室采纳。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强化了支部力量。组织各支部认真梳理出了2017年学习资料不全的同志名单,予以查漏补缺。切实按要求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及理论学习档案资料管理,扎实开展了党建工作检查。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2018年召开党组会议共21次,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重要会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精神,实行政策文件清单管理,研究提出我委职责范围内的贯彻落实意见,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调研期间提出的“一带一部”等发展定位,科学制定了年度经济发展思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三是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大讨论为契机,深入各县市产业园区、项目一线实地调研走访,摸清底数,形成了《关于涟钢周边环境治理》《加快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等系列调研报告。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规划统领作用,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和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积极引导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初步建立娄底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四是切实提高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力。2018年8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湖南南方连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所欠500万元股权事项整改工作,以落实市政府娄府阅〔2013〕112号会议纪要为工作依据,同意由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采取司法途径催缴股权转让款,并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18)湘1302民初2189号作出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娄底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500万元及利息,被告不服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3月22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湘13民终498号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五是扎实抓好经济形势分析。由委领导带队,组成多个调研组,分赴县市区展开经济形势调研,对县市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及时分解年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责任表,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相关市直责任单位,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协调推进“七个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2018年度七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坚决扛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按照“轻重缓急、有保有压、注重实效”原则和“停、缓、调、撤”的要求,经多轮研究修改完善了《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
3.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密切关注中央、省发展动态,坚持对主流媒体做到及时关注、认真消化,掌握新的发展方向。每月以“政策信息动态”向市委政府及市级领导报送上级政策信息及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建议,报告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我委主要工作动态。二是进一步拓宽转型发展思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娄底实际,制定、提出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全市经济发展思路,加强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和主要经济指标监测、调度与研判。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切实破解瓶颈和困难,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领悟铜都魅力 憧憬钢城未来”、“探索经济工作新模式开创转型升级新局面”等发展建议,在省以上重要媒体上发表。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聚集主责主业,切实谋划好重大政策体系、规划与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2018年全委共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17.92亿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9.5%,为有效稳定娄底投资形势做出了贡献。四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转型发展难题。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保政策,突出去产能,提高供给质量,把好项目审批关。聚焦补短板挖掘供给潜力,全力推进娄底“钢铁新城”建设,牵头编制了《娄底“钢铁新城”概念规划》;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突出示范区建设,持续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我市推进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获得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在湖北黄石的第二届全国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政策培训暨经验交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五是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在全省率先制定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五个一批”总体实施方案及各专项实施方案,围绕强链、补链、延链,重点培育发展12条优势产业链,建设10大特色产业园,328个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投资44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6%;57个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3%;18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9%;13个列入省“五个一百”项目完成投资41.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7%,省、市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六是持续提高宏观管理水平。逐步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修订完善了委内部管理制度,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对预算内项目建设进展调度,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项目建设主体与监管责任,开展了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清理“回头看”整改工作,强化执纪问责,因项目资金清理“回头看”工作履职不力,给予3人履职约谈,1人诫勉谈话。七是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以两办名义出台印发《关于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70%,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在全省率先启动“只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高效。动真碰硬,整治“三强”,成立了娄底市整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三强”联席工作组,出台《整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三强”顽疾专项奖励制度》等制度,联合两办督查室开展了全市营商环境大督查。建立市、县、镇三级联动的优化大环境投诉举报机制,2018年市、县两级优化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事项200余起,市优化办共受理投诉30起,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制定了《娄底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制定实打实措施降低实体企业成本,进一步增添企业活力,对253次涉企检查进行登记备案。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全过程。2018年10月组织全系统党务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严格按标准程序有序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名离退休老干部已纳入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二是强化党建工作创新内生动力。机关党委督促各个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创新,我委“开展三比一促,助推转型发展”创新项目荣获2017—2018年度市直单位党建工作创新成果三等奖,并在全市做经验交流发言。坚持立行立改,2017年、2018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支部也已开会研究落实党建创新工作内容。三是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创新党性教育学习。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党务、业务干部交流,同等条件优先选拔优秀干部担任党务干部。同时,通过委内网站、微信等媒介,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和测试,提高党性教育实效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四是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建立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实行专人管理,督促党员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并做好登记与公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基层党建。根据市发改委人多、分地办公的实际情况,2018年3月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合理设置了机关支部,并进一步选好配强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强化党建活动设施和经费保障,推进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中市发改委机关第一党支部迈入“五化”建设示范点。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加强党员积分管理,严格按规定完成“双述双评”。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会议方案,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严格对标市委巡察反馈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要求,认真对照撰写检查材料,全面查摆,并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相互点评,开门见山、直言不讳,“辣”味十足。三是坚持党内谈心谈话。组织对全委谈心谈话开展情况进行了排查,并按要求予以完善。机关党委(纪委)及时提醒委领导、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018年全委共开展谈心谈话35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35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履职约谈4人次。四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8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鸿冠案进行了深入剖析与警示。涉案人员所在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对鸿冠案进行了深入剖析与讨论,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以党小组为单位,及时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
4.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混编混岗现象整改力度。坚持混编混岗问题“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对全委干部职工情况进行了梳理。目前1名混岗混编人员已经办理了调出手续。其他抽借人员拟在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后分批次退回原单位。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由公务员单位转为事业单位造成的3人政策性混岗混编,以及上一轮机构改革撤并及纪检体制改革等原因而造成的混岗混编人员,争取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逐步整改到位。目前我委“三定”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二是增强党组人事任用安排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已议定的4名同志人事任免问题,其中1人在委2018年第一批干部调整中调整到位,其编制、职务关系已经理顺,其余3人争取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落实到位。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系列选人用人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把准吃透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和程序要求,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逐项规定,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三是妥善处置2个价格监督检查局降格后遗留问题。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我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出至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组建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力度。针对我委8名同志出生时间不同时期形成的档案资料记载不一等问题,委党组先后2次进行了专题研究,已重新认定整改到位。将严格遵循政策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与档案归档工作,从严把好新进新增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关,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廉政制度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下发了《市发改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各业务科室开展了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共梳理排查出5方面廉政风险点17个,制定内控措施63条,形成了市发改委廉政风险风控图。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压实责任,在委网站设立廉政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市发改委内部管理制度63项,扎密扎实制度笼子。四是持续抓“四风”转作风树新风。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按照4月22日市委市政府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补缴违规公务接待资金12667元,分别补缴住宿费超标和既报伙食补贴又报餐费资金12897元、10652元。修订《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2018年4月20日起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报备制度。举一反三,制定了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并严格落实。
2.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促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源头管控,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严格执行《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娄底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严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赋码管理。二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项目申报、投资审查,严禁报大建小、申报虚假资料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及项目单位职责,确保项目监管不缺位不越位。加强项目调度与监管,对项目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稽察、检查和督查。三是强化惩戒,对不严格执行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采取通报批评,核减、收回、停止拨付、暂停安排预算内投资计划等措施。四是合力攻坚,分类推进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报大建小、逾期未开工、进展缓慢等三类共23个具体问题,及时召集业务科室和县市区发改相关同志部署工作,传导压力。纵横联动,齐心协力全力整改,反馈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置。对于报大建小的2个项目,均已按存量资金调整程序,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对预期未开工的7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开工,其中3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以上,其余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对14个进展缓慢的项目,其中2个项目因进展缓慢,按存量资金调整程序予以调剂至其它符合条件的项目,1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6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还有5个项目下一步将重点督促,加快推进,争取2019年年底全面完工。
3.关于内部管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关于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防止重复申报和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实施意见》等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使用,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项目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集体决策,规范决策执行,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的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问题线索,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积极整改,制订了整改方案,修订完善了《娄底市价格调节专项资金投放使用补充规定》。针对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和后期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驻市发改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了细致调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给与了谈话提醒和履责约谈。前期引导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修订完善了娄底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强化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并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增列入到《政务服务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中,并予以公示。冷水江锑都环保公司锡矿山地区历史遗留砷碱渣无害化处理项目。提请省发改委5次召集娄底市政府、冷水江市政府、娄底市发改委、娄底市环保局等召开会议进行调研商讨,省发改委、省国资委联合印发了《锡矿山砷碱渣治理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湘发改环资〔2019〕174号),重新确定省黄金集团作为国有出资代表,与郴州市钖涛公司、冷水江市政府合作开展技术改造、组建股份制公司,并明确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技术改造。二是狠抓机关职能科室和二级机构管理。开展市发改系统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对违反上下班纪律的相关人员在委内予以了通报,并给予集体提醒谈话。强化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从6月1日起实行电子考勤,按月通报考勤结果,将考勤结果与个人考评挂钩。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压实责任。三是规范现金管理。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对现金借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个人借款已归还到位。严格落实借款规定。除外出承办重大活动需借款外,一般性出差不借款,不得借款私用,不得虚借,所借公款必须专款专用,业务终结后须1个月内归还。要求干部职工使用公务员卡消费,目前单位干部职工使用率达35%以上。四是优化机构设置。本轮机构改革中,我委已进行“三定”调研和初步方案设计,根据省发改委“三定”方案精神,在我委“三定”方案中整合设置价格管理科室,目前省发改委“三定”方案尚未出台,此项工作尚在推进。五是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的手拉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项建设基金资金安全监管存在风险及重复申报国家专项资金问题线索。2018年5月11日,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市创投代持基金参股手拉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项建设基金使用监管相关工作,并向市创投发出交办函(娄发改函〔2018〕7号),督促问题整改。同时,以娄发改函〔2018〕8号致函市农发行,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智能安防系统集成与应用平台”项目基金使用监管。重新修订了娄底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部分条款进行了清晰解释,堵塞了漏洞。压实创投责任。市创投就手拉手股转债及专项建设基金安全退出相关事宜召开多次会议安排部署,停止了对手拉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专项基金拨付,并于2018年6月15日将剩余530万元专项基金收回并退至市农发行。现已按市审计局审计建议于2019年3月已完成股改债,并已办理完抵押质押登记及工商登记。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虽然我委巡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浅层次的,整改成效离市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进一步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紧盯目标,持续抓整改落实。坚持班子不撤、目标不变、措施不松、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项目,不松手不减压,紧盯不放,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缺陷,完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长远。注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扎牢扎实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积极履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好“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以钉钉子精神打好巡察整改攻坚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8-8269986;
邮政信箱:娄底市新市政府三号楼(邮政编码: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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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发改委党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