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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娄底廉政网   记者 李琴   2019/6/4 11:02:3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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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形成强有力震慑,娄星区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这两起典型案例是:黄泥塘街道凤阳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李亚娟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谋取利益的问题。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李亚娟在负责黄泥塘棚改安置房认购协议签订和购房预付款收缴等工作中,利用担任娄星区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黄泥塘指挥部办公室临聘人员的职务便利,伙同指挥部办公室临聘人员曾某、胡某共同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涉嫌共同受贿。2018年9月,李亚娟被免去凤阳社区支委委员、党支部书记职务,2019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亚娟、曾某、胡某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科街道早元社区原社区干部李明灯、王平、曾新国、王秋桂等4人违规挪用社区集体资金等问题。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李明灯在担任早元社区支部书记兼社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对社区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公款私存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社区原支委委员王平,原出纳曾新国对李明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社区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公款私存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王秋桂作为中共党员,以借为名,利用李明灯、王平、曾新国的职务便利,共同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2019年4月,李明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平、曾新国、王秋桂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娄星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记者 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