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整治医保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确保群众“治病钱”“救命钱”使用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016年7月以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一)通过虚构住院、虚增住院天数、挂床住院、冒名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通过伪造病历等医疗文书、虚记费用、虚假或违规用药、无指征住院(无住院疾病或应当在门诊诊疗却收治住院)、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特别是特殊人群住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手段欺诈骗取浪费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分解收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四)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五)内外勾结、伙同他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单位利用骗取的医保基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
(六)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造成医保基金被欺诈骗取的失职渎职行为;
(七)其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全市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要主动交代问题、主动退缴基金、主动挽回损失。对拒不整改、不主动退缴违规违法资金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我们将为举报者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8230415
地址:娄底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二号楼202办公室)
特此通告。
娄底市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