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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星区、娄底经开区集中反馈中心城区控违拆违专项巡察情况

娄底廉政网     2019/10/21 11:28:3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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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9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星区、娄底经开区集中反馈中心城区控违拆违专项巡察情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澎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欣荣向控违拆违三个责任主体反馈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李建设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荐国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邓敏炉主持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刘新文、娄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彦文、娄底经开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邱林海分别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0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星区、娄底经开区进行了中心城区控违拆违领域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围绕政治站位,深入督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围绕控拆考核细则,深入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围绕转办交办问题,深入督查责任主体整改落实情况;围绕风险隐患,深入督查控拆工作领域作风建设情况;围绕控拆专项经费管理,深入督查重点人监管履职情况;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要问题线索”,深入开展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领域专项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陈欣荣指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星区、娄底经开区在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控拆精神不扎实。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深入。政治敏锐性不强,控拆中存在“以罚代管”。城市规划实施刚性不够。主体责任存在缺失。控拆考评流于形式。控拆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控拆队伍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保障力度有待加强。监督责任有缺位。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控拆机制不顺,责任主体间 “推诿扯皮”。部分基层党组织带头违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缺失。

陈欣荣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二是加大责任追究,进一步压实控拆责任传导。三是强化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规划执法水平。五是严格设计审批,有效减少诱发违建因素。

李建设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三个控拆责任主体要压实责任抓整改,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组(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把握时限抓整改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立即改,全面改、彻底改,确保两个月内完成整改。

刘新文、李彦文、邱林海分别表示,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立行立改,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陈澎强调,一要切实解决好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充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巡察整改。二要切实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认真制定方案,量化整改;实施动态管理,挂账销号。三要立足长远谋发展抓整改,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要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积极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圆满完成整改任务,向市委和干部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魏涌、巡察组相关同志,市纪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子成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娄星区纪委书记、分管副区长、政府办副主任,区分局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执法大队长;经开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执法大队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