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以案说纪】扶贫干部玩“人机分离”被查处

娄底廉政网   双峰县纪委监委   2019/11/19 14:38:17【字体: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案情:

2018年2月至3月期间,双峰县环保局派驻石牛乡天津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周某某将驻村签到手机放在天津村计育专干罗某手里,并将手机解锁密码和“口袋助理”签到软件的操作方法告知罗某,请其代签到。2018年5月,周某某因违反了相关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

本案中周某某作为扶贫工作队长,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人机分离、他人代签到的行为违反了2015年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脱贫攻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周某某身为扶贫工作队队长、一支书,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未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是典型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落实扶贫工作不到位,必须坚决杜绝。党员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要勇于担当作为,发扬扎根基层、不畏困难、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双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