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斗一打响,我们的监督检查就同步跟进了。8个督查组在大年初二就奔赴战斗前线,坚决落实‘十不准’规定。”1月31日,一名深入到乡镇村组疫情防控一线的新化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告诉笔者。
据了解,新化籍在外就业务工和春节返乡探亲人口较多,疫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新化县纪委监委于1月26日(正月初二)即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纪律的紧急通知,随后又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十不准”规定》,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确保防控到位,确保责任落实。
同日,县纪委监委成立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2个综合保障组和8个督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到各对口联系单位展开监督检查,每天督查不少于2个单位,并每晚7点前将督查情况报综合组汇总。
据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要求各督查组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对督查中发现防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每天按时上报综合组,并按有关规定从严从快追究责任;对造成政治、经济、社会不稳定及其他后果的,要责令引咎辞职或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委予以免职;对造成疫情扩散或引起特别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们将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督促各级各单位做好防控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防控措施与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6日即赴贫困村卫生室督查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新化县纪委监委 曾翼辉 曾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