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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娄底廉政网     2020/2/29 13:40:42【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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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1月1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交警支队党委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有条不紊地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以支队长王民为组长、政委伍先庆为常务副组织长、副支队长阳秋光、党委委员梁文科、原纪委书记陈江涛、原党委委员刘超美(现任交警支队四级高级警长)为副组长,各科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四个整改小组:党的领导问题整改小组 、党的建设问题整改小组、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整改小组 、重点线索核查小组。支队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办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三大类的问题,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四个整改小组根据整改问题轻重缓急,按照学习提升、纠正违规、查处问责、整章建制、专项治理等五个层次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办结时间。支队组织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二)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的六个具体问题,支队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四个必须”的要求,即“必须查出单位隐患、必须排出重点人、必须剖析问题原因、必须提出整改措施”, 重点对六个具体问题进行核查。围绕查摆整治的重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三)推进全面整改。支队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密切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各整改小组和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逐项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办“每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及时督导整改工作的开展。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事项,支队党委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解决,逐一销号。整改办和各整改小组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交警支队党委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的三大类47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采取责任到人、逐项整改、逐一销号方式,严格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和时限狠抓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在市委第六巡察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交警支队党委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专项清理4个,落实整改措施144条,未巡先改问题1个,边巡边改问题2个,巡后整改问题44个,完善制度29个,开展提醒谈话7人、警示谈话5人、批评教育7人、书面检查3人、通报批评7人、政务处分1人、其他组织处理7人,清退违规资金54630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

1、学习深度不够、学习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按要求完善了《交警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2019年以来严格按要求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次,积极开展讨论,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利用“学习强国”、“湖南省干部教育网”开展网上学习,增强学习的深度,提高学习效果。

2、学用结合不紧,指导实践不够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结合公安部交管局组织开展的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和省交警总队组织开展的优秀警队创建活动,利用全国交警网校学习平台上的教育教学资源,结合交管主业和岗位职责,开展了线上培训。2019年以来,举办支队级网校培训班5次,参训人数1123人,开展支队级考试11次,参考人数1555人。举办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网校培训班4次,参训人数1099人,开展素质提升网校集中考试6次,参考人数1051人。同时,结合公安部推行的新增十项“放管服”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了驾驶证转入换证和机动车公告牌证作废等车驾管业务,新成立了涟源飞鹰和双峰诚信两个服务站,城西车管分所已建成即将投入使用,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3、对“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认识不到位,选人用人导向把关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制定了《队伍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制度》和《交流轮岗制度》,根据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及隐患,积极开展分析研判。同时,积极向市局报告,争取增加警力。2019年市局安排了5名军转干部和调整了4名年轻的民警充实到了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支队党委2019年1月和4月严格按照程序规定,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调整了2名同志的工作岗位。

4、对主责主业重点、焦点、难点,还存在聚焦、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针对各种交通乱象,制定了《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娄底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治理方案》、《娄底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娄底市2019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娄底城区摩托车、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对全市2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实施重点督办的通知》、《娄底市城区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全市道路交通环境明显好转。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毁损等问题,印发了《娄底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赴新化实地查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通知》等,加大了标牌标线标识等交通设施排查整改力度,对全市管养公路及城区道路交通设施进行了完善,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5、对上级政治建警工作决策部署执行落实不坚决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组织印发了政治建警资料汇编,为每个民警职工辅警发放了政治建警“口袋书”。在支队办公楼制作了政治建警宣传橱窗,利用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政治建警相关内容,组织专门的宣讲团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了政治建警巡回宣讲活动。各县市大队组织学习了政治建警1+5文件,制发了政治建警“口袋书”,设立了政治建警宣传橱窗。

 6、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制定《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大事项研究制度》,并抓落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党委集体研究,并充分讨论酝酿,确保决策科学严谨。对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娄财购〔2019〕278号文件关于《娄底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支队纪检监察室进行日常监督。

7、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改进学风、会风、文风。改进学风,学原著、悟原理,自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严禁抄袭网络文章,严格审核把关。按规定要求,所有对照检查材料和学习心得体会等都必须由自己本人撰写,严禁抄袭网络文章,严格审核把关,各党支部的材料一律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党委班子的材料一律由党委书记审核把关。控制会议数量,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开,开短会讲短话,控制会议时长,提高会议质量。各类文件简报、报表、考评项目分别减少三分之一。

(三)政治站位不够高,“为民服务”宗旨观念有所淡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不到位

8、部分二手车交易经营公司有违规停止受理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已停止执行娄商发〔2016〕131号文件,凡属我市开具的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发票,车管所都予以受理。

 9、存在重执法处罚、轻管理服务的倾向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进一步规范车管业务。举办执法培训班,加强民辅警执法水平。规范停车场的管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双微”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在停车场和处罚中心做宣传海报,告知广大群众扣车事项。建立扣放车台账。严格规范车辆停放,做到强制措施凭证、电脑处罚数据、放车通知书三者一致,严禁各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停车费。

10、“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进一步推动交管“放管服”便民措施落实。进一步下放业务,迅速将驾驶证外地转入及公告牌证作废下放到县市大队。增设服务网点,指导涟源飞鹰服务站、双峰诚信服务站及城西分所尽快开业,指导城区6家服务站开通互联网核发临时号牌业务,与邮政对接,并授权各县级所开通互联网业务,尽快开展邮政代办业务。通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四)党的领导存在弱化、虚化的现象

11、有的问题不“议”不“决”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根据《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大事项研究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请党委研究解决。党委会研究的重大事项,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对点明的事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并落实到位。

12、对外地人员来娄参加驾考决策不当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及时废止外地考生决策,严格规范外地考生的报考,严格考试标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13、有的问题“议”而不“决”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制定完善交通事故复核及启动执法监督规定并严格落实。加大对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力度,提升民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14、有的问题“决”而不“行”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对驾考问题多次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已按规定追责到位,并在全支队进行通报。

(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15、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四个纳入”“四个一同”执行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建立了《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意识形态责任制》,形成常态工作机制。支队党委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纳入党委成员述职和目标管理的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16、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未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容、程序、研讨方式等要求来组织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认真制定了《交警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了学习程序,明确了学习内容。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2019年以来严格按要求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委成员积极开展讨论,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17、突发敏感舆情监看、信息报送、应对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控。由支队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支队领导具体抓,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支队成立新闻舆情中心,由一名党委成员具体负责抓,相关部门明确兼职人员,中心办公室设支队安宣科,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监控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市长、书记信箱等网络舆情,由支队新闻舆情中心统一办理回复。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新闻宣传有关要求,严格管控上网信息、舆情回复及微信、微博等内容,实行层层审核把关。

(六)思想重视不够,制度落实不严

18、存在“重业务、轻党务”倾向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2019年年初专门研究了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对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各党支部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支队举办了一期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

19、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召开党委会两次专题研究部署民主生活会召开,进一步完善了《交警支队民主生活制度》,严格规范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和程序,切实提高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思想认识,真正解决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0、党内谈心谈话有差距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制定完善了《交警支队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谈话主要目的、内容,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21、专题组织生活会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制定完善了《交警支队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严格组织生活会标准,各种专题讨论、对照检查等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确保质量,防止组织生活会标准不高问题再次发生。

(七)党的意识淡化,党的组织弱化

22、不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对未足额交纳的党费已按规定全部追缴到位。

23、党支部建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各党支部制定了党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逐项逐条抓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24、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为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进一步制定完善了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和程序,专门下发了《关于明确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通知》,要求分管的支队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5、党的活动存在内容娱乐化、对象扩大化的倾向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制定完善了《交警支队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严格规范党组织活动,按规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日活动时间、主题、形式、内容、流程、参加范围,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把集中缴纳党费作为主题党日必有内容。

(八)“官僚主义”和“好人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

26、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庸、懒、散、慢、玩、浮”等现象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各部门和个人按照“四个必须”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提高队伍形象;强化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有效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队伍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制度,2019年起每月开展一次队伍风险隐患排查,降低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针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怕得罪人,自私自利,以权谋私的问题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认真查摆,深入整改,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对在党员民主评议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肃的情况,责成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深刻反思,坚决整改,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规定。

向全体民警职工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资料,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剖析检查。

(九)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干警活力尚需激发

27、队伍年龄老化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积极向市局报告目前队伍年龄老化严重情况,争取市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增加警力。2019年市局安排了5名军转干部和调整了4名年轻的民警充实到了支队直属一、二大队,均为80后,平均年龄29.1岁,补充了相对年轻的警力。

28、轮岗交流不畅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针对“重要岗位内设机构担任正职在10年以上的有5人”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向市局报告,要求进行调整。针对“干警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达105人,占63%”的情况,支队党委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选人用人要求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制定了交流轮岗方案。

29、辅警疏于管理教育,人岗不适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制定和完善了辅警管理相关规定,针对支队辅警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了岗位职责,强化绩效考核,实行定人定责定岗,切实加强辅警队伍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防范和查处辅警违法违纪行为。2019年来共辞退辅警4人。同时,对民警和辅警实行捆绑式管理,辅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民警要承担一定责任。

(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行不力

30、思想认识不一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两次以上。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委书记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党委书记进行讲评。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娄底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娄底市公安机关廉政谈话制度》,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队伍中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把队伍中的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1、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针对六个具体问题,支队党委三次专题研究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报市委第六巡察组和市局相关部门。在支队范围内通报上述案件追责处理情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整纪,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十一)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

32、主动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认真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狠抓贯彻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纪检监察室从2019年起,每季度分析涉警信访和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研判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

33、监督力量缺乏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针对队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的问题,安排监察室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支队党委,同时建立《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和《队伍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制度》。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及队伍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根据交警队伍实际情况,配强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支队领导的分工,确保其聚焦主责主业。

34、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信访投诉工作的通知》,将所受理的信访件根据其所反映的问题分类处理,因业务错办和服务态度引起的信访件的设为蓝色预警,转相关单位办理;反映“蝇贪”的问题的信访件设为红色预警,由支队监察室调查处理。两次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了纪检监察民警的业务学习,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对受理的电话投诉和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选取较为典型的信访件解剖麻雀,查找问题所产生的根源,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治理。2019年4月份查处了一名对驾考考试监管不力的民警,终止了该民警的考试员资格,将其调离驾管所,并月评D等,全支队通报批评。

(十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还有相当差距

35、收费不开票或不开具有效票据的行为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安排相关科室全面清理支队所有收费项目,严格规范收费,凡收费项目严格按规定开具正式有效票据。责成驾考中心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开具票据。发现收费不开票或不开具有效票据的行为立即函告其行业主管部门,责成立即改进。支队已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停车场违规收费的问题,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停车场,监督停车场严格按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因暂扣车辆所产生费用计入办案成本,由办案单位负责。

36、违规收费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对民警、辅警在暂扣车辆过程中与停车场相互勾结,乱收费或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两个直属大队在整改期内建立了电话回访制度,每月对被暂扣至停车场的车主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7、违规“消分”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严格规范交通违法记分管理。调整规范工作权限,制定《非现场交通违法不记分操作规定》。强化法制审核,制定操作流程。严守操作纪律,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定期公开办理情况,杜绝暗箱操作。规范窗口单位的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联系辖区派出所对非法中介进行打击处理。通过规范交通违法记分管理,不记分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25%降至5%以内。

38、对执法缺乏有效监督,甚至利用公权力为私人谋利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开展针对公路、路政部门治超执法人员在路面机械执法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支队以大队为单位,组织全体路面执勤人员进行规范执勤执法培训。规范二手车交易。对凡属我市开具的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发票,车管所都予以受理,并且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要求受理部分外地二手车交易发票,二手车交易发票收费价格的变动是市场调剂的结果。

39、特权思想依然存在,简单粗暴执法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进一步完善工作作风评价考核机制。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大学习,大讨论,端正态度,换位思考,切实铲除特权思想,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车驾管所与两个直属大队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并组织专人每周对当事人进行一次抽样的回访,对出警速度、工作态度、廉洁自律、处理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事故民警、辅警的日常考核挂钩。支队监察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对所受理的信访件进行分类处理。民警、职工年内发生两次因工作态度问题和处事方法问题被投诉的,通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并发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知书进行提醒谈话,发生三次的全支队通报批评。协警被投诉上述问题属实的支队监察室通报政工科,当月精细化评C等;第二次被投诉属实的一律辞退。

(十三)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监管不力

40、驾管所在执考科目上仍存在管理不力、监督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进一步完善考试员管理制度、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各考试科目的监管,对科目二、科目三的监控每天坚持抽查不少于5%的录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厉打击驾考非法中介,加强对各科目的管理,除了加强对录像的查看及监管外,还加强了对科目三的道路巡逻。支队开展专项清理,并要求全体民警职工签订承诺书。加强专职考试员队伍建设,争取市局党委重视,解决支队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争取早日达到公安部提出专职考试员达到50%以上的要求。

41、仍存在个别中层干部亲属从事与其职务有关联的经营活动的现象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在全支队开展专项清理,并要求全体民警职工签订承诺书。并强调发现隐瞒不报或仍存在问题现象的情况,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42、“雁过拔毛”、“蝇贪”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组织集中开展警示教育。2019年3月份支队纪检监察室组织全市交通民警、职工、协辅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处罚窗口背后的黑金链条》,2019年4月份组织全体民警、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铁纪在前》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座谈讨论,引导广大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举一反三,严守党纪党规、法纪法规、警纪警规。对照典型案例,认真进行查摆问题,撰写心得体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支队纪检监察室不定期的对驾考各科目执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基层单位设群众监督意见箱和举报箱,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决不手软,严厉惩处。科目一考试帮助答题的两名考试员现已中止了考试员资格并调离考试岗位。科目二科目三曾经帮助考生舞弊的安全员、飞鹰考场在考试中有语音提示的安全员已经辞退。

(十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43、存在列支被接待对象应承担的费用、未实行公函制度、超标列支执行费的现象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好相关程序要求,规范经费管理。坚决按照“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规范健全公务接待用餐和工作用餐的标准、范围和审批程序。根据娄财行〔2018〕296号文件《关于明确娄底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交警支队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食堂接待进行全面清理,对超标准接待、被接待对象应承担的费用已责令当事人补缴到位。

44、奖金、加班、执勤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严格按照人社部规〔2017〕9号、人社部规〔2017〕10号文件核定标准执行,并从11月份开始严格考勤,按实际出勤及加班天数发放值勤、加班津贴,严格杜绝了“平均化”、“顶格化”、“普惠化”的现象发生。2017年12月4#凭证反映发放2017年民警生日慰问金400元/人的情况已由支队工会按200元/人予以追回。

45、公车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根据娄车改发〔2017〕6号文件关于《娄底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及湘财行〔2018〕18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新的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勤车、行政公务车的管理及公务用车保障范围,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46、存在货物采购、工程建设结算不规范的现象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明确今后严格按照娄财购〔2019〕278号文件关于《娄底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娄财资〔2017〕318号文件规定关于《娄底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要求执行。

47、存在大额支出无附件、或附件不齐的现象

整改情况:交警支队党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管理。

三、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六个具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驾管所多次被公安部通报,相关人员的组织处理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二)车驾管重点业务数据异常,被上级多次通报、车管所被降为四等车管所的问题。

(三)2018年8月底,支队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车管所大厅制证岗工作人员登记的库存临牌与实际数不相符,临时牌照丢失的问题。

(四)外地车注销业务异常被上级机关通报的问题。

(五)2017年“7.21”交通事故处理,责任划分不准,执法不公,造成当事人反复越级上访的问题。

(六)2017年,直属二大队干警不佩戴执法记录仪执法,造成重大信访事件的问题。

六个具体问题的追责情况:

(一)由支队主要领导对公安部通报驾管业务数据异常和车管所降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驾管所所长,对分管考场考试不规范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教导员、对分管考场考试不规范、视频丢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副所长进行履责约谈;以上责任人2019年5月份精细化管理评为C等,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调查中发现违规执考的考试员、监管失职的考试员终止考试员资格,2019年5月份精细化管理评为D等,调离驾管所并责令其作出检查。

(二)由支队主要领导对车管所降为四等车管所(主要原因是2017年驾考业务多次被部局通报)、临时牌照丢失、外地车注销业务异常负有领导责任的车管所所长进行履责约谈;负有领导责任的车管所所长2019年5月精细化管理记C等,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由支队主要领导对临时牌照丢失、外地车注销业务异常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车管所副所长进行履责约谈并责令其作出检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车管所副所长2019年5月精细化管理记C等,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2019年直属二大队在执勤过程中发生的摩托车驾驶人摔伤事件,现场带队领导一中队中队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019年5月精细化管理记C等,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 “7.21”交通事故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已由市委第六巡察组移交市局机关纪委进行调查处理,机关纪委对办案民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六)六个具体问题大多涉及车、驾管业务,责成车管科、驾管科向支队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在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分繁重和艰巨的情况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以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狠抓巡察问题的整改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过硬交警队伍,以新的面貌、新的举措、新的业绩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建警,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统领队伍。严明政治纪律,综合运用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政治督察、干部考察等手段,认真查找和清除落实“两个维护”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严肃整治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将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重点,着力解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等问题。严守“三个服从”,严格贯彻落实“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副职服从正职”要求,推动形成“执行不讲条件、落实不打折扣、贯彻不能拖延”的优良警风,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二)坚持党要管党,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科学严谨。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全面落实“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定交流轮岗制度,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激化队伍活力。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方面警示提醒,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队伍中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开展问题“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严肃纪律,对违纪问题从严处理,时刻保持对违纪问题的高压态势。

(三)坚持从严治警,不断加大纪检监督执纪的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每季度分析涉警信访和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研判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针对队伍中存在的廉政建设的问题,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处理规定,将所受理的信访件根据其所反映的问题分类处理。每半年对受理的电话投诉和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根源,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治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做到“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加强重点岗位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根据情况问责追责。严格执纪,提高惩治“雁过拔毛”“蝇贪”震慑力,深挖“蝇贪”的链条,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决不手软,严厉惩处。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树立交警良好形象,为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38-8800033;

邮政邮箱: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察室(邮政编码:417000);

电子邮箱:11006857@qq.com。

中共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