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1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症下药、精准深刻,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视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全局动员会、调度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局领导、各牵头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责任,主动作为,积极整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职能科室具体抓,自上而下、全程覆盖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深入剖析根源,查找制度漏洞,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依靠制度约权管人的长效机制,为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大部分个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他问题的整改及建章立制工作正有力有序推进。
二、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1.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坚持每月一次的专题学习,以班子自身学习示范影响、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下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新中国发展面对面》《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要点》等书籍,编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资料》《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汇编》等学习资料,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采取扎扎实实自学与不折不扣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2.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活学活用、真学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工作实践,确保中央“六稳”、减税降费和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等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贯彻落实。3.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预决算公开,市县两级均按要求公开了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实现了除涉密部门之外的全覆盖。将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作为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决策的前置性环节,严格“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2019年收回5350万元、列支消化47150万元,圆满完成了省定暂付款消化年度目标任务。清理撤并市直单位部分实有资金账户,入库销户资金2.8亿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调整预算压减5789万元,挤出财力全部用于亟需解决的重点民生项目。
(二)政治站位不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1.是大力培植财源。深入开展财税大调研活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热点、焦点问题,精选24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围绕强化财税征管,做大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代拟《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涵养财源促进地方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着力构建财源培植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管税和实时监控功能,进一步加强涉税数据分析,确保应税尽税、颗粒归仓。2019年市级利用平台排查风险点200多个,增加税收2.62亿元。2.是发挥撬动效能。统筹整合部分市级专项资金(统筹财力7880万元),额外通过新增财力补充2120万元,合计金额1亿元,设立娄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为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助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资金安排七项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绩效评估和管理,努力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3.是加强债务管理。出台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制定压减债务总量、遏制违规举债十条“硬”措施,完善调度、监督、通报机制,全市未发生资金断链和债务舆情事件。2019年市级通过退库未开工和压减已开工PPP项目投资,减少隐性债务 32.9 亿元;化解隐性债务3.99亿元(全市共化解26.29亿元);归集专项偿债资金2.7亿元;市级平台公司由8家整合为4家。
(三)担当作为不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1.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结合我市项目工作实际,主动做好跟踪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19年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水利局、市商粮局等部门多次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衔接汇报,已争取到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22亿元,另有3个项目可望获得2-3亿元的支持。2.是全面加强绩效管理。代拟《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规划列出今后四年我市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与“路径图”。将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在线审核213家本级全额预算单位部门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目标。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等3个项目实施绩效重点监控,涉及资金4.74亿元。选取自然村通水泥路等10个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绩效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5.67亿元。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调减相关单位财政预算,收缴国库资金4000多万元。3.是规范奖励发放标准。会同市人社局对政府绩效奖发放进行专题研究,统一全市发放标准。专题向市人民政府建议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相关人员奖励办法,并按批示要求抓好落实。
(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分决策部署有温差、落差
整改情况:1.是全面规范预算管理。调整市级预算单位的人员经费保障渠道标准,编制2020年预算时,将全额单位综治奖纳入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足额安排单位医保支出,2020年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综合预算足额安排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将事业人员车改补助纳入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法》,严禁“以拨代支”行为,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清理“趴账”资金,对当年无法形成支出或已不需支出的项目资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用于亟需的其他项目。2.是依法管理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开展采购方式审批,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人要求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对采购人不符合条件、未按程序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由市政府采购办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做好信息公开,要求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依法及时、全面地在法定媒体上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并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3.是改革财政评审方式。改进财政评审流程,由现行的外请专家评审方式改为“三审”方式,进一步加强财政评审的科学性。强化监督管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强化绩效管理,对出现问题的事务所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加强对财政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管,建立分管领导、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三层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市政府要求,财政部门负责预算评审,审计部门负责结算评审,预算、结算彻底分离。
(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1.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财政事业的方方面面,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事项,作为财政系统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成立局机关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已召开分析研判联席会议2次。2.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以及“六个环节”流程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19年按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专题学习9次。3.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共性综合工作的重点考核项目,年底考核检查。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制度,对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向局属单位通报。
(六)党的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党组会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职责和机制,增强班子成员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明确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所属人员同在一个支部,班子成员负责指导本支部工作,奠定党建责任制的组织基础;由机关党委牵头,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和局内轮岗交流,选准配齐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和各支部兼职委员。
(七)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采取交心谈心、深入基层征求意见等方式,切实把班子和个人的问题找准、找实、找全,认真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团和气”,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加强支部建设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科学合理制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实际效果。
(八)履职尽责、责任心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督促各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措施办法进行补充完善;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程序及方法,督促各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相关人员对“扪心三问”材料进行了重新整理完善。对“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公示栏进行更新完善,今后如有人员异动,及时更新。
(九)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编制、人社部门,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定岗,根据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办理编制调整手续,分期分批逐步消化混编混岗现象。二是紧跟市委机构改革统一步伐,“三定”方案批准后,已启动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对长期在同一单位(科室)工作人员按照娄财党组〔2018〕18号文件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1.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党组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向党组书记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了检查指导,局机关纪委按照权限加大了执纪问责的力度。2.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出台了《娄底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局党组工作机制,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提升法治规矩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出台了《娄底市财政局工作人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规矩,严肃作风纪律。3.是认真组织法制学习。邀请专业人士和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讲解《个人所得税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100%参加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如法网”学法考法,学习率、通过率均达100%。4.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局机关在签订法律文书、出台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前,明确必须通过法律顾问审核。
(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1.是督促出台局机关考勤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提议,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娄底市财政局考勤管理制度》,并安装了指纹刷脸考勤系统,由机关纪委定期检查上下班纪律、作风情况,及时公布出勤考核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不定期进行抽查通报。从执行情况看,以严格上下班纪律为切入口,局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是监督前移,加强监督执纪的针对性。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体同志加强了财政政策、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学习。组长专门开展了对科室、部门负责人的谈心谈话。督促协助局党组深入、系统排查廉政风险,列出防控清单。重点岗位、重点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正在开展调研,拟出台重要事项、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报备制度。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信访举报渠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单位开展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
(十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1.是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取消除特殊维稳期以外的值班,停发值班费,清退了超标准发放的值班(加班)补助;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报批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全面清理发放款项,对标对表核查发放依据的合法合规性,确保今后发放的款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标准合规。2.是完善考勤机制。2019年6月,局机关正式建立刷脸签到考勤,实施每日一登记、每月一通报的工作机制,目前已通报5次。局机关纪委定期、不定期对科室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随机抽查,2019年6月以来,我局随机抽查人员在岗在位情况2次,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3.是加强廉政教育和督查。利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有关上级纪检督查情况通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针对敏感时点和重要岗位,局机关纪委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检查。4.是强化服务保障监管。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对窗口单位及支出科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进行不定时查访;结合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邀请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教育帮带;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反映强烈的,调整岗位;索拿卡要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十三)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不够
整改情况:1.是加强基建组织管理。虚心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并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加强与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的衔接,积极推进小区联合验收工作,目前已完成财苑小区消防验收工作,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完成门卫控制室用房建设和监控系统安装。2.是规范资金分配管理。筹建财源建设项目库,规范财源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管,防范廉政风险。将重点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按“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开展绩效评价,拟对评价等次为“中”的,按15%的比例扣减其专项经费;对评价等次为“差”的,取消其专项经费,并扣减该单位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分值。3.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组织重要岗位风险排查,制定了重要岗位风险防控一览表,并抓好落实。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次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克服“过关”思想,扭住问题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标本兼治促发展,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8-8311767;
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石马路1号娄底市财政局一办公楼612室(邮政编码:417000);
电子邮箱:250570825@qq.com。
中共娄底市财政局党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