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19年9月16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委政法委立即召开政法委员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全面安排部署,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政法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放过。按照“三上三下”的要求,制定了《市委政法委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旌任组长,常务副书记成灿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罗松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对存在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期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旌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主动认领,即知即改。各责任科室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4月30日召开委班子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会议开出了质量,达到了预期目的,得到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督室主任申斌同志的充分肯定。委领导多次组织召开整改情况调度会,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汇报,加强调度,解决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契机,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政法委实际,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逐步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建、机关考勤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2020年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每次中心组学习有方案、有中心课题、有中心发言、有讨论发言、有学习情况小结。将2018年8月《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内容和2019年元月份中心组缺学课题在4月22日中心组学习时进行补学和讨论发言。二是严格落实学习检查制度,由机关支部对所有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机关党委对所有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将学习心得的检查评比纳入了党员分类积分管理考核内容。对学习心得从网上抄袭和与本人身份、本职工作不相符的三名同志由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就相关学习课题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建立了《市委政法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对政法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为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的掌控力,陈旌书记于4月7日、4月9日主持会议分别研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法委新媒体中心建设有关事项。4月24日至29日,分管领导陈晓林副书记带队对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新媒体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调研,对2018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当前,市委政法委新媒体中心已进入实体化运作,市委政法委对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法新媒体的掌控力得到了全面加强。
2.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整改效果明显,需进一步发力并长期坚持。一是在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方面,市委政法委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单位和政法委机关内部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办法》《市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办法》《市委政法委协助市纪委市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拟在政法委员全体会议上通过后下发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出台了娄组〔2020〕10号文件,在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明确一名委员作为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工作。二是政法委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方面,建立了《娄底市群体性事件风险责任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方面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两个联席会议制度”实战化运行,有效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力开展群体性事件风险事项化解攻坚行动,推进重大群体性事件风险事项的源头化解。三是在民间融资风险处置、房地产解难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政法委牵头分别建立了专项工作例会制度,加强了日常督查检查,较好的发挥了政法各单位职能作用。(此项问题需要持续发力,长期坚持)。四是扫黑除恶方面,加大了对重大涉黑案件的督办力度,组建线索核查质量审查专班,对全市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情况进行日常督导与审查。5月12日至15日,由市级领导带队,结合中央部署的“六清”行动方案,对各地各部门涉黑涉恶“六清”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重点是 “线索清仓”工作。同时,市扫黑办将全市所有涉黑案件列入市级挂牌督办案件,其中3.14案由新化县公安机关于2019年11月11日立为涉黑案件进行侦办,2020年4月10日已移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25案已于2020年4月14日立为涉黑案件异地侦办,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3.缺乏担当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方面,市委政法委坚持在党性锻炼实践中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克服庸俗之风。领导干部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的斗争精神在2019年11月份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4月份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得到了具体体现。二是在打处非方面主动作为,3月25日召开全市政法系统打处非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市打处非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明确下阶段攻坚任务,要求扎实开展资产处置攻坚行动。全市所有已生效非法集资刑事案件168件,移送执行立案100%,2020年底前,终审裁判案件执行率达到50%,应处置兑现84件;2021年底前,全部执行完毕。同时出台了《娄底市政法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中全力追赃挽损强化资产处置工作的会议纪要》,编发了《娄底市政法系统打处非工作专报》两期。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方面,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制定了《2020年全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工作方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摸排了38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双向交办,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在7月1日前办结息访;与市信访局积极对接,对非法上访行为依法打击处理,信访法治化成效显著。三是创先争优,强化综治工作方面,在今年疫情防控中,凸显了以综治中心为依托,加强全市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严格网格化管理,助推疫情防控”。陈旌书记多次组织研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区和基层单位意见。2月27日,杨懿文市长还专门听取了市委政法委关于网格化工作的专题汇报,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5月市委政法委又发函征求了20多个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目前正在送审中,拟以市委办、政府办联合行文。为切实抓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助力2020年我市综治考评在全省的晋级升位,4月17日,陈旌书记组织市直和县市区相关单位召开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娄底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娄底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下一步将成立市试点办,将责任压实到50多个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市区,并严格推动落实。
(二)党的建设方面
1.组织生活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4月份完成了机关支部各个党小组的调整,建立支部委员联系党小组制度,党小组长按要求每月组织开展好党小组活动,机关支 部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必须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自觉上党课的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二是修订完善《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和思想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要求,按期开展谈心谈话。三是严格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做到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未按要求谈及廉洁自律方面内容的两名领导同志对谈话对象已进行一次廉洁自律专题谈话。
2.党建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原党员活动室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市委政法委于2019年9月重新设置四楼会议室作为党员活动室,对已闲置的党建活动室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党建阵地建设。
3.党建活动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党建工作要求在每年度4月份之前制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经支部委员会议通过后报机关党委备案,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必须制定活动方案,经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报机关党委备案。二是修订完善了《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严格执行主题党日活动报批报审规定, 坚决杜绝擅自改变行程和延长活动时间,同时派驻纪检组、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加强监督。
4.选人用人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协管政法单位干部方面因新办法出台条件尚不成熟,当前已严格按娄组发〔2005〕5号文件要求落实对市直政法单位正科职干部任前备案以及处级干部的协同考察。二是超编制配备干部职工问题已于5月份全部整改到位, 目前,市委政法委没有超编。三是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组织政工人事干部对选人用人有关规范流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对2017年以来个别班子会议研究人事问题记录不够完善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填写不规范、审核不到位、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资料不齐全的情况,据实能补充的补充到位,不能补充的分别作出情况说明。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汇总会,听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重点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帮教。三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财务公务接待不规范,财务审核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四是派驻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对巡察反馈的的问题整改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质量。5月底启动了为期半年的机关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专题活动,推进了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督促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加强了对委机关执行上下班、财务管理制度和发放津补贴情况的经常性监督。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自2020年以来,财务方面严格按要求落实现金账目日清月结,年度和月度会计账目按规定时间编制报表,每季度对财务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委托会计事务所4月份对机关固定资产开展了一次集中清理登记,切实做到应登尽登、账物一致。三是物资出入库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日常消耗物品实现计划采购,按需配给,出入库实名登记管理,机关纪检委员不定期检查监督。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反馈 2016年5至7月一名同志在市委党校学习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1320元的问题,驻委纪检组再次调查核实,属于票据填写不规范,审核人员把关不严,纪检组已按相关程序向市纪委监委联系处室和分管副书记汇报处理意见。二是对2016年、2017年两张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和2016年12月份6#凭证老干活动费开支无预算、无方案的问题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已落实整改,健全手续。三是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四是对2018年以来的会议经费报销单据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会议经费审批报销程序和健全相关附件要素。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通过近期对巡察问题的集中整改,全委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钙”,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委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找出问题症结,全面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新举措和新变化。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所有整改任务全面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政法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坚持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政法事业发展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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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