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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娄底市纪委监委     2020/9/30 16:36:1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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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营造风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娄星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肖郴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5月至201512月期间,肖郴华在道路运输管理执法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共计9700元,擅自放行违法违规运输车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7月,肖郴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2、冷水江市委宣传部驾驶员王新私车公养问题。20191月以来,王新在驾驶湘KPV132公务车期间,先后用该车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20次,折合人民币4149.46元。20207月,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3、双峰县公安局龙田派出所副所长孙支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12月,孙支龙接受吸毒人员贺某某前妻王某某的请托,帮助打听警务工作秘密及协调相关事项,并收受王某某1条高档香烟及1.5万元现金。20204月,孙支龙将香烟及现金退还给王某某。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206月,孙支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4、新化县林业局维山林业站原站长王文清索拿卡要问题。2014年,王文清在验收维山乡黄古村楠竹低改项目过程中,以用于项目验收人员伙食、租车等开支为由,向该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曾某某索要现金1万元。2015年至2016年,王文清利用职务便利,为维山乡官庄村村民曾某某争取森林防火蓄水池建设工程项目资金6.4万元,从中索取4万元,其中1.9万元用于维山乡林业站租车、办公用品等开支,其余2.1万元被王文清据为己有。此外,王文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6月,王文清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红线入脑入心,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发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请玩、打牌赌博等“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要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推动全市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娄底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