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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娄星区纪委监委     2020/10/9 22:43:2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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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娄星区近期严肃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黄泥塘街道曹家村原支部书记谢小平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经查,2016年底,曹家村支部书记谢小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纪律,在该村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中,收受项目承包人好处费5万元。20205月,谢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5万元上交区财政。

二、大科街道早元社区党员李光灿挪用集体资金问题。经查,20162月,李明灯在大科办事处早元居委会担任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弟李光灿借款用于项目周转的名义挪用集体资金200万元(已另案处理)。李光灿在明知是挪用资金的情况下,仍使用其中的40万元支付其兄弟二人共同承揽的项目工程款。20205月,李光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廉洁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办事。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娄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