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7日)
为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维山乡原洞里村党支部书记罗爱珍虚报骗取移民后扶资金问题。2006年,罗爱珍在协助人民政府落实移民后扶政策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自家5口人上报为移民后扶人口,自2006年12月至2017年2月,共骗取移民后扶资金22750元,该款被其前夫李某某(两人于2007年3月离婚)领取用于家庭开支。2019年12月,罗爱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二年)。
二、上渡街道兴岭村党总支书记袁名斌、游家镇原马岭村党支部委员兼村文书付新元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袁名斌、付新元任游家镇原马岭村(2017年6月,原马岭村和原银星村合并为兴岭村,2018年2月,兴岭村由游家镇划归上渡街道管辖)村干部期间,于2006年至2017年,将马岭村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14.28万元打入袁名斌个人账户,用于村级日常开支;于2015年,收取原上梅镇上田社区刘氏陵园土地流转款45.26万元,未入村级财务用于土地流转项目开支。2020年1月,袁名斌、付新元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警自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抓实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新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