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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山镇党委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0/10/15 14:58:2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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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对我镇党委进行了巡察,于2019年4月4日反馈了我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3方面存在的21类问题和相关整改建议,现将全镇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镇党委组织召开了班子专题分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情况通报会,会议认为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肯且具有建设性,我镇将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我镇全面建设发展的重要契机。在整改之初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童文泉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1类问题逐项进行分解,制定问题责任分工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要求与落实时间,整改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四个多月来,镇党委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镇党委书记童文泉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靠前部署、带头认领;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各站办所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我镇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立行立改,较真碰硬,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委政治意识不强

存在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议程,并将其作为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政治学习必学内容。邀请市、区专家来杉山讲课2次,班子成员带头到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余次,做到宣讲工作全覆盖。二是对党委中心组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干部学习心得体会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存在抄袭现象的党员干部2人,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与反思,并重写心得体会。三是对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违规购买消费、收受红包礼金、控违拆违奖励、项目指挥部补助、加班值班补助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4.20”专项整治期间自查自纠发现公务接待超标问题231起,补缴费用27285元;办公用房整合24间,整改超标面积40.68平米;2019年3月份第二次自查自纠发现财政所长办公室出现“房中房”现象,整改超标面积0.76平米;发现重复领取租车费用问题1起,补缴费用1700元;退缴到娄星区廉政账户红包礼金4280元;发现超范围发放控违拆违奖励资金7人次共计4400元,于2019年5月14日全额清退到位。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或通报处理。

存在问题: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名党委委员分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建立了分析研判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中心组学习议程,列为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政治学习必学内容。二是制定了《杉山镇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列出负面清单,明确主体责任。三是做实宣传工作。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做好宣传工作的主线,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刘戈主管,党委委员周璐分管宣传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宣传教育,组建了镇村两级乡村业余文艺宣传队21支,累计开展巡回演出20场;开展杨梅节、油菜花节、油葵节、荷花节、葡萄节等系列文化艺术节活动;在全镇累计设立各类宣传标语200余条,设置永久宣传栏、宣传橱窗30余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册。着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成立了杉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2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全镇开展乡村好人家、文明家庭、最美乡贤、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创建了1个省级文明村,3个区级文明村,2019年65支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连续8个月开展了志愿服务主题月活动。四是针对党员干部信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和全体党员签订了不信教承诺书,查处信教党员5人。五是由党委书记童文泉牵头、镇纪委介入、派出所协助处理解决涉及党政班子成员的信访问题。2019年7月份针对花溪村村民陈德林反映童文泉、胡新军、周毅殴打陈德林的问题,派出所出具了事发时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报区纪委进行了澄清答复。

2.党委政治定位不准

存在问题:把方向、抓大事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建引领、规划先行、项目主导、融城发展”的思路,抢抓特色小镇建设与“融城”发展战略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19年上半年,共引进总部经济5家,完成税收311万,比去年同期增长1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0万;共完成内联引资1.61亿元。我镇西恩工业园争取纳入娄星工业集中区园中园管理,为促进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成立了主动服务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相关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依法依程序管理西恩工业园入园项目。所有入园项目申报先由我镇相关部门初审,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再报送至娄星工业集中区批准上报。今年以来,园区已成功引进4家企业入驻。二是全力推进恩口煤矿“三供一业”项目,成立了杉山镇恩口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新军担任指挥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彭南军担任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相关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现已完成全面调查摸底和勘查测量工作,工程设计正在进行中。项目投入6000多万元国家专项资金,对恩口煤矿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和物业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基础设施,为下阶段招商引资、打造生态康养小镇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对城北水厂、小碧水厂的管理,制定了《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厂区卫生管理制度》《二氧化氯发生器加药及操作规程》等规定并严格执行。四是棚改区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全部交房,正在进行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移民安置基地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存在问题:揽全局、管干部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脱贫攻坚工作一月一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制度,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会研究,明确由分管领导刘戈同志负责整改落实;镇纪委对扶贫工作不扎实的工作人员谢泽良开展了谈心谈话,镇扶贫办、驻村办开展定期督查,对类似问题进行清查通报、交办整改,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完成整改。二是加强民生项目管理。棚改房已全部交付到位,移民安置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为搞好棚改项目剩余200亩国有土地的开发利用,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上报区人民政府,并在全镇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作为优质土地资源条件重点推荐,尽快引资建设带动我镇产业发展。针对小碧自来水厂水质问题,已制定了水质化验和水质监管制度。添置配备了水质净化设备2台、消毒设备2台,并对水质监管人员开展定期培训,要求持证上岗。三是杉山镇原小碧中心小学校园北面围墙严重向内倾斜,区教育局认定为危墙。杉山镇安委会针对此问题对学校下发了安全整改通知书,学校也已向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区政府汇报,但因资金问题未整改到位。学校食堂与厕所在一起的问题,因设施不完备,食堂一直没有办理相关证照,2019年6月27日学校已书面报告区教育局,7月3日局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厕所、食堂整改,但整改涉及到征地,征地资金缺口太大,所以暂未整改到位。四是严格按照考勤办法进行考勤,狠抓机关干部考核管理。制定《杉山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考勤,开展吃空饷“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解聘长期不在岗的原农技站站长邱斌。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份,共发出作风纪律督查通报30期,对违纪人员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扣发绩效奖。

存在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程序召开党委会议。二是制定杉山镇党委议事规则,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制度,严格落实会前酝酿、会中讨论、末位表态的相关要求,规范议事程序。

存在问题: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整治敏感性

整改情况:一是对吃空饷的情况进行清理,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解聘长期不在岗的原农技站站长邱斌。二是对4名缺岗的党员给予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跟踪管理。三是对3名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1名受到刑事追究的公职人员作出开除处理决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存在问题:1.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杉山镇2019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研究确定一名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学习秘书,负责每月学习计划的信息报送、学习记录等。三是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抓好每月学习计划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中心组成员对产业项目建设、空心房整治、垃圾分类、公路建设等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

(2)专项活动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杉山镇“十无村(社区)”评比方案》,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奖惩措施。二是各党支部严格按主题、按要求开展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

(3)组织观念不强

整改情况:对全镇机关干部涉矿涉砂与经营性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性清理,共发现8名同志“涉矿”,已对这8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并敦促全部完成了退股、注销公司工作。

存在问题:2.党建工作不扎实

(1)党费收缴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员应缴的党费按标准逐一进行核算,由各支部按月收缴,并制定收缴清单。二是对全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摸底,未按时缴纳党费的2名党员已按规定补缴党费,目前无未按时缴纳党费现象。三是镇组织室每月对各支部收缴党费情况制定专项工作台账。

(2)基层党建业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童文泉牵头组织对全镇基层党建工作人员进行了3次培训,并开展了党建业务知识考试,党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二是成立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档案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镇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清理,预计10月底可以全部清理整改到位。

(3)基层党建活动不严肃

整改情况:由镇纪委、镇组织室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对全镇各村(社区)党支部党员冬春训、双述双评环节及党员撰写的心得体会进行核查。对2019年党员冬春训、双述双评严格对照巡察交办整改问题进行整改;对学习心得抄袭抄写的同志通报批评,责令其重写心得体会并作出书面说明。

存在问题:3.选人用人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编办对接,建议在机构改革中适度增加乡镇编制,对超编人员在机构改革中制定分流方案。二是全面开展人员清理,对超编人员进行定性分析,向上级组织和人社部门建议编制全区统筹、交流配置,逐步消化超编人员,现全镇已消化5人。三是严格借入借出人员办理手续,对3名逾期借出人员补办了借调手续。

存在问题:4.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知识文化水平,优化知识结构,累计开展各类学习30余次,选派20余人次参加上级单位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好培训。二是把年轻干部放到更有利于其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全镇现有35岁以下班子成员3人,35至40岁班子成员2人;40岁以下的站所负责人15人,其中35岁以下的6人。根据组织安排,我镇1名科级后备干部在区农业农村局挂职锻炼;同时接收从区交通运输局来我镇挂职锻炼干部1名,并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进行培养管理;严格按上级部门要求培养、管理选调生,推行多岗位锻炼机制,并委派下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三是向上级提出建议,在安排乡镇工作人员和招录乡镇公务员时,注意年龄结构和提高文化层次。四是在机构改革时,按照改革要求进行分流调整,注重干部年轻化,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存在问题: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2019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分别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二是已对2018年新提拔干部刘湘交同志进行廉政约谈。三是组织站办所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向党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及《承诺书》,明确杉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项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到人。四是对高坪村产业扶贫及违规举债建设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筹集的1334000元资金,现已偿还部分并作出分批偿还计划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处理。五是严格执行《杉山镇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上缴存量资金40.29万元。

存在问题:2.监督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各个领域的监督,加强纪律建设,对缺勤和不上班现象发挥好纪检监察“利剑”作用;对机关缺勤人员3人分别立案调查,并给予了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对吃空饷情况进行清理工作,对原农技站站长邱斌长期不上班吃空饷的问题进行处理,给予邱斌解聘处置。三是纪委牵头、财政所配合对全镇项目指挥部财务进行清理,共计清退违规在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137人次162020元。镇纪委将继续长期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存在问题: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纪委牵头、财政所配合对全镇项目指挥部财务进行清理;二是出台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无公函、违规公费列支酒水费,村级违规“零接待”、多报培训学习费等行为。从今年6月份开始,市、区纪委监委在我镇开展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改革性试点,制定出台了《杉山镇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改革性试点方案》,花溪村、杉山村已先期列入市级小微权力示范村。下阶段我镇将认真组织,扎实推进,通过改革性试点全面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治理水平,为全市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现行体制机制、工作流程、配套保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和优化,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杉山样本。三是清退违规发放的补助、补贴奖金和变相福利,自觉上交。发现重复领取租车费用问题1起,补缴费用1700元;退缴到娄星区廉政账户红包礼金4280元;控违拆违奖励自查自纠发现超范围发放控违拆违奖励资金7人次共计4400元,并于2019年5月14日全额清退到位。对以上涉及人员我镇均采取了批评或通报处理。四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重新组织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起:(1)查处石底村违规开支超标准伙食费用及节日协调费问题,对1人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2人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对6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取消了1人的党员发展对象资格。(2)查处农联村违规开支问题,对4人予以立案审查,6人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将违规发放的款项退缴至纪委指定廉政账户。

存在问题:4.廉洁风险防控不力

(1)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娄星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娄星办发〔2018〕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杉山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每次使用公车后按照实际登记用车里程,按照《杉山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车与封存手续。二是规范财务支出审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规范各站办所报销制度,严格审批相关开支,做好财务公开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2)养护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养护资金由区农村公路管理局每半年下拨一次,资金到位后,我镇做到及时发放。养护资金的发放标准是纳入管养范围的乡村道,每年乡道养护资金为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养护资金的发放由镇公路站按照发放标准造好花名册,由财政所按照花名册到杉山镇农商银行实行打卡发放。

(3)机关食堂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食堂承包人签订《杉山镇机关食堂委托经营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每年年初及时续签。二是规范了公务就餐标准,加班工作餐20元/人/餐,值班餐10元/人/餐。公务就餐实行派餐申报、定点就餐、限额控制、按月结算制度。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镇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镇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全镇各项工作中去,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不放松。坚持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我镇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建立好长效机制。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