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娄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10月13日,娄底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向新化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娄底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组长刘丁庚向新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笃成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刘丁庚代表娄底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向新化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受娄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德文传达了娄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非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笃成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7月13日,娄底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新化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四个落实”“三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丁庚指出,巡察发现新化县委政法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学风不实。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拓展不够,打击电信诈骗需持续发力,省级“平安县”创建推进迟缓。“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对负面舆情研判和处置重视不够。 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选人用人存在不足。政法队伍教育管理有待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少力度,落实监督责任缺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有关规定转新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刘丁庚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要忠诚履职,旗帜鲜明坚定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理顺工作职责,明确职能定位;二是要宽严相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扛起整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抓好整改,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德文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领导班子要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县委巡察办将成立市委交叉巡察整改联络组,负责巡察整改的联络、指导和督促,建立整改台账,进行跟踪“挂号销号”。政法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李笃成表示,完全接受巡察反馈的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立即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问题整改统筹安排,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时限、责任人,实行问题挂账制、整改销号制,确保整改工作马上启动、迅速见效。
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副组长曾广宇、聂尧祥及其他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务副书记陈元怀、县组织部副部长刘向忠,县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近三年离退休老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