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8年4月10日至6月20日对全市所辖区域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机动式巡察。
一、巡察范围
(一)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1.重点检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重点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损害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
1.重点检查审批项目多、效率低、服务不优的问题;
2.重点检查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3.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环境不优问题;
4.重点检查对损害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处理不力的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黑涉恶与损害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两个方面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接访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信访室设市政府机关市委巡察办104办公室。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对市委巡察组全体巡察人员进行监督。
组 长 | 副组长 | 巡察内容 | 联系方式 |
陈满四 | 胡康宇 | 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 电 话:18073833521 电子邮箱:18073833521@163.com |
李迪甫 | 损害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 | 电 话:18073833035 电子邮箱:18073833035@163.com |
特此公告
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