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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通报

涟源市纪委监委     2020/11/14 21:27:3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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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号

 

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5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供销社、湄江风景区管理处6个市直单位和蓝田街道、渡头塘镇、荷塘镇、金石镇、湄江镇5个乡镇共11个单位的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

市委巡察组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方面的问题。巡察期间,发现问题441个,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9条。2020年3月底,市委巡察组分别向上述11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


 

出整改要求。现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市信访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形式、轻实效,局党组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中心组理论学习学用结合不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有差距,行使“三项建议权”不到位,督查督办、复查复核职能发挥不够,协调处置、管控重大信访事件不到位,信访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会议决议执行不严肃。重业务、轻党建,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对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有欠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松懈,个别干部安全意识淡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违规列支现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不充分。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班子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市委中心工作推进乏力,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发动不深入。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有欠缺,行政执法执行不严,存在业务股室多头执法、个别干部在执法过程中索拿卡要等现象。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建阵地建设落实有差距。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交流轮岗较少。清理“吃空饷”工作不到位。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干部工作作风松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慰问金和补助。财务报销票据管理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市自然资源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脱贫攻坚抓而不实。污染防治、扫黑除恶工作整改乏力。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不力。履行本单位职能职责不力,以罚代管、处罚随意现象严重,行政审批、执法审批执行不严,存在违规审批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较严重。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清理“吃空饷”不彻底。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干部轮岗交流少,城区国土部门人员臃肿,基层部门人员力量不足。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阵地建设不规范,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肃,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全面从严治党不实,局党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不严,违纪违规问题突出,干部职工作风散漫。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在外单位报销费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市审计局: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全面系统的学习,学习传达十九大精神不及时,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坚决,“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力。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不到位,脱贫攻坚存在不足。意识形态责任制阵地管理不到位,存在泄密风险。单位职能职责发挥不充分,审计监督质量不高,整改督查乏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不严。新时代党的建设存有不足,党员思想建设问题突出,个别党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讨论活动中出现信念动摇现象,各项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方面缺乏激励措施,部分干部职工不愿担当、怕担当,重要岗位长期没有轮岗。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作风建设不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局二级机构(技改)项目审计监督中心多名干部存在违纪违规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市供销社: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业务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社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奉行好人主义。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培养年轻干部缺乏措施,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措施不多,业务骨干断层严重,干部职工整体缺乏活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票据管理不规范,大量使用领据,违规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存在。

湄江风景区管理处:对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严,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未联系工作实际学深悟透;在十九大精神学习中,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学习心得体会网上原文下载和互相抄袭的现象。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应对网上舆情缺乏有效措施。景区管理有差距。新时代党的建设贯彻不到位,存在抓业务、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有差距,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结构不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坚决,财务管理不完善,资产管理不规范。

蓝田街道: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工作中的短板没有找准找实,立足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办法不多。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中,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未撰写心得体会和涉嫌网上抄袭的现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实。推进三大攻坚战、“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存在不足。对所辖社区(村)管理不够有力、措施不硬。“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党的建设存在短板,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党建活动流于形式。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个别村、社区组织机构设置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员档案管理欠缺。个别干部涉嫌“吃空饷”。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警示教育作用未发挥,近年来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作风建设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财务管理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

荷塘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网上或相互抄袭。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短板,网络舆情回复不及时。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到位。“吃空饷”清理不彻底。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党务工作力量薄弱,村级基层组织队伍结构不优,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违反“三定方案”设立领导岗位。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管理干部不严格,纪委“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执纪偏软,追责不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违规政府采购,监管项目建设、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渡头塘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部分班子成员撰写十九大学习心得体会网上照搬照抄。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不正常。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阵地管理不严。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工作存在不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支部“五化”建设有不足,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谈心谈话不经常。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未按议事规则研究人事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教育欠缺,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干部职工违纪违规问题较多。镇纪委未真正实现“三转”,日常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执纪不严,案件办理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违规发放补助。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财务管理不规范。

金石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力度不够,镇党委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力,脱贫攻坚工作不实,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力,“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运行不规范,“吃空饷”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到位。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责任机制不健全,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乏力,基础工作薄弱,形式主义较严重,“谈心谈话”不经常,选人用人存在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不强,镇纪委“三转”不到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制度不完善、推进力度不够,镇村干部违纪违规现象频发、多发。监督执纪问责履行不到位,震慑作风发挥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乏力。

湄江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不力,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走过场。镇党政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意识形态责任制抓而不实。三大攻坚战抓而不力。“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重点工程项目、重要领域把控不力,民生领域关注不够,信访问题突出。“吃空饷”清理工作滞后。新时代党的建设存在差距,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有偏差,“带病”选人用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不够,干部激励机制不科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发放津贴补助,违规列支问题突出,重点民生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把控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