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市委巡察组分别进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畜牧水产局等3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专题报告了巡察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三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以及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组核心作用不突出。党组总揽全局、把控事态能力不强,集体研究的决议决策有时无法贯彻执行,创新意识不强,推进工作乏力。存在个人名义代替组织原则及小团体、小圈子现象。
2.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要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不及时。习惯以文件、会议的形式安排工作,真抓实干不够。长期存在重创收、轻管理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引导有所忽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配合不力,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有的同志甚至阳奉阴违、推诿扯皮。一些党员干部工作动不动讲价钱、谈条件,工作缺乏主动性,往往依靠“大兵团”作战的方式,突击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3.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讨论不民主、发表意见不充分。“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随意化、平淡化。谈心谈话走“单行线”,双向沟通不到位。
4.组织纪律不严格。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流于形式,部分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淡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进人未经集体研究,研究特定关系人未实行回避制度。混编混岗严重。
5.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机关党支部没有制定考核方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做到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员发展不严肃。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党员档案流失现象。
6.“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经常,对“一岗双责”要求不高、考核不严,对违纪行为疏于防范。原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松弛。对乡镇食药监所管理过于粗放,因涉嫌挪用公款罪,1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7.廉洁风险防控不力。机关财务管理混乱,存在收支未入账,虚开发票、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红包、香烟,接受请吃等现象,仍有反映。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现象。
二、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三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负重加压,在中心城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上有突破,建筑市场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城市供水、燃气供应、污水处理、危房改造等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以及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意识不强。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在应对本部门本领域发生的重大问题上领导不力。
2.担当精神不够。党组班子活力不够,创新不足,少数班子成员工作热情消减,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干劲不强,求稳怕乱,因循守旧。
3.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党组没有坚持中心组学习。党员政治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有多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但在民主评议时没有一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
4.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建工作力量不足。支部换届不按时。党员长期不按时、不按标准缴纳党费。
5.“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力,在干部职务晋升过程中弄虚作假。混岗混编、违规借调问题突出。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问题。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2013年以来,因打牌赌博等违纪违法事件被党纪处分5人次,行政处分8人次。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公务接待未落实公函制和清单制。乱发滥补现象突出。财务账目管理混乱。
7.廉洁风险防控不力。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招投标监管乏力。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有漏洞。中介机构清理、脱钩不到位。存在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现象。
三、对市畜牧水产局巡察的反馈意见
现任党组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勤政务实。巡察期间,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以及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领导意识不强。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内同志称呼庸俗。
2.落实上级精神不坚决。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重视不够,局扶贫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实,受到省督查组点名批评,驻点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公用房清理不彻底。
3.党建统领不突出。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不经常,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抓党建的方式方法单一。没有按要求研究制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制度》等制度。
4.组织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笼统含蓄,没有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大部分学习讨论、心得体会、支部上党课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的甚至照搬照抄。谈心谈话准备不充分、记录不齐。个别班子成员2013年至2015年的个人述职报告内容雷同。
5.党员干部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会。个别党员未纳入积分管理。“吃空饷”现象严重。存在混岗混编现象。纪律松弛普遍存在,2013年以来,被各级查处并通报批评,累计达25人次。
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抓班子带队伍不严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不强。2013年以来,班子成员中有3人受过党政纪处分。原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主动办案数为零。干部受处分后,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降级手续。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内控制度不严。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直面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剖析检查,如期如质完成整改任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好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各被巡察单位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被巡察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市委巡察办将会同市委巡察组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