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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通报

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12/7 10:33:27【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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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5月20日,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档案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原市水务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龙塘镇、白马镇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市委巡察组按照深化“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巡察期间,发现问题694个,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5条。7月底,市委巡察组分别向上述10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现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市档案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学习浅尝辄止、不深入。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拖延,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滞后。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机制未健全。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不规范,党建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局党组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干部管理松弛。未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个人有关报告事项未按要求报告。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市民政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对思想政治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十九大专题讨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涉嫌网上原文抄袭,甚至存在雷同现象。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少数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高,工作满足于“过得去”。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违背、搞变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工作机制尚未健全,网络舆情处理不及时。脱贫攻坚帮扶不实,行业扶贫存在差距,部分补贴资金、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低保审核不严格,存在信访隐患。违规发放的低保、五保资金仍有部分未追回到位。国有资产闲置。民生资金监管不力。“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树立不牢,党建基础工作不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机关二支部支部书记岗位空缺,组织生活弱化。未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干部管理不到位,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公务接待管理不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仅停留在读文件、看视频、抄笔记层面上,理论联系实践、指导实践不够。少数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尤其是2017年祖保煤矿事故后,市煤安办主任一职一直由局长兼任,其他班子成员无人愿意担任。班子凝聚力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局党组在2017年祖保煤矿重大事故中履职不力。部分安监员纪律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正常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到位,2016年以来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到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高,抓党建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未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职工管理松散;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派驻纪检组对违纪人员处分执行监督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务接待不规范,租车管理较乱。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款专用,服务项目购买程序不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落实有差距。

市水利局(原市水务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学风漂浮。党组班子敢抓敢管力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脱贫攻坚落实有差距,对帮扶村帮扶力度不大、帮扶措施不精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建设进展滞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未按要求开展,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党性教育不够,组织生活开展不扎实,干部人事管理松散,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办公用房清理不彻底,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清理“吃空饷”工作打折扣。部分专项资金滞留,拨付不及时。廉洁风险研究和防控不够,工程项目内部监督制度把控不严。

市残联: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大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应付心理,没有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以理事会代替党组会议。未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舆情处置不力。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有差距,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落实养老保险全额代缴工作没有建立长效机制;驻村帮扶工作开展不实,帮扶村村级资料混乱,底子不清。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资料不齐全,2016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缺失,党员民主评议不到位。执行党管干部原则不严,超编、混编混岗问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偏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反票据管理规定支付款项。项目监管不到位,资金结算不规范,行政审批把关不严。

市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十九大专题讨论心得体会4人未撰写,3人涉嫌网上抄袭。落实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标准不高、力度不够。部分党组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求稳”思想突出,工作捏轻怕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无考核办法、工作机制和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对基层工会监督引导不够。脱贫攻坚帮扶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隐性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未严格落实《湖南省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和娄底市总工会对帮扶资金使用要求,帮扶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帮扶对象不精准。

团市委: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共青团工作有关文件不深入、不全面。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够,2016年至2018年的工作均有欠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帮扶措施不精准。群团组织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共青团涟源市委改革方案》中部分改革工作还未启动。基层团组织管理不扎实,大部分基层团组织“建而不活”,对全市青少年思想引领乏力。党建带团建作用发挥不突出。“三会一课”走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建资料不完整、不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不经常。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现金管理、团费管理不规范。

市科协: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力度不够,未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部分班子成员主动作为不够,创新意识缺乏,履主责抓主业不突出,工作职能职责未发挥到位,支持、帮扶、指导农村专业协会措施不多。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2016年、2017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内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扎实,帮扶资料存在短缺。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党建资料缺失,党费收缴不规范,2016年以来党费个人缴纳基数持续3年未变(干部职工工资有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干部作风建设抓而不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费支出、报销不规范,少数大额支出未实行转账。

龙塘镇:镇党委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力,中心组学习轻质量、走过场。部分班子成员心得体会相互抄袭、内容空洞。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没有落实末位表态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乏力,脱贫攻坚落实有差距,多名党员干部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被追责问责或通报批评。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推动不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深入。问题整改意识淡薄,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全市清理“吃空饷”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巡察期间要求边巡边改的问题等整改不到位,违纪资金未追缴到位。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三会一课”走过场,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精细,选人用人不规范、把关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缺失,学风漂浮会议多、时间冗长,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三公经费”管理不严,会议费列支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干部职工作风管理抓而不实、管而不严。

白马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实,部分班子成员无十九大精神学习记录、无心得体会,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力。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一些重大问题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现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中心工作推进不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三大攻坚战”落实有差距,脱贫攻坚政策把握不精准,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数名党员干部因工作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党委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形式、轻实效,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力,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党支部“五化建设”存在差距,部分党支部无党建阵地建设,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有缺失,清理“吃空饷”工作不力,干部管理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够有力,党风廉政教育不经常,制度落实执行不严,监督责任松软乏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违规公务接待、报销公务开支。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财务开支不规范。

 

 

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