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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化县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六条规定》和《新化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个严禁”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新化县纪委     2020/12/8 14:48:01【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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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国有林场纪委,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委机关各部、室、办案管理信息中心:

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现将《关于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六条规定》和《新化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个严禁”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新化县纪委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