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市住保中心原出纳谢某挪用公款一案,究其原因,是其人生观、价值观错位,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同时也暴露了单位制度建设不力、内部监管缺失等漏洞。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各级各单位务必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正风肃纪,奋力谱写娄底住建(人防)党风廉政建设新篇章。”5月12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结合党史学习,对市住建(人防)系统全体党员、副科以上干部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并对谢某挪用公款案进行了通报、剖析和警示教育。
这是继4月份针对市住建(人防)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专题警示教育、对市住保中心进行集中警示教育以来,该组针对谢某案召开的又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谢某案查办后,该纪检监察组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及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促思想改进。宣布处分决定后,督促市住建局(人防办)党组进行专题研究,对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市住保中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案情、深挖根源,涉案人员做检讨,所有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谈认识、找问题、剖原因、说整改。以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淬炼,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和纪法意识,夯实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基础。二是分层分类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常敲边鼓、咬耳扯袖。针对财务、纪检等不同群体,班子成员、科室(部门)负责人等不同级别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3次,提出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制度与强化执行力度等整改要求17条,使警钟长鸣、余音入心。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案发单位深化整改,确保警示教育取得真正效果。在党风廉政建设会商会上严肃指出市住建、人防系统教育管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局(办)及二级机构财务、人员、纪检监督管理等制度及强化局(办)对二级机构监督检查等建议19条,督促党组加大整改力度,查缺补漏、建章立制。该案查办以来,督促市住建、人防系统各单位完善公务接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16个,纪检组开展制度落实监督检查2次,进一步织密不能腐的“笼子”。(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