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文明、规范、安全进行,8月20日,新化县检察院机关纪委开展办案工作区专项检查。
根据新化县检察院“3+1”办案安全防范机制,该院机关纪委不定期对讯问室、询问室、监控室、法警执勤室、接访接待室等办案工作区进行检查,对不规范行为坚决制止,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问题。
专项检查中,该院机关纪委对医疗救治、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查看,仔细核查了《办案工作区申请使用登记表》和《用警审批表》。同时,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对办案工作区配备的体温枪、酒精、一次性口罩等防护装备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办案工作区申请使用登记表》填写不规范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责令迅速整改落实。
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该院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周荪兰、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