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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涟源市纪委监委     2021/10/20 15:28:39【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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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412日至7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 1015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党委书记为全局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科(股、二级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情况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党委总揽、各司其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

截至2021221日,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需要长期整改2个,暂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期间,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议3次,调度会议1次,责任领导分头调度10次;召开支委会议2次,开展自查自纠1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专题学习2次,党委中心组学习3次;组织支委学习2次;提醒谈话20人,谈话提醒12人,谈心谈话85人次;完善制度12项,制定出台制度2项,保留制度32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

⑴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传达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大江口水库管理处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三天的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支部五化建设相关文件、学习领会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党章;组织了考试,全体党员成绩合格;制定了党员学习计划和完善了学习制度。

⑵“学习强国”学习没有达到上级要求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书记和分管意识形态的领导对局机关和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学习强国”学习未达标的同志和单位分管意识形态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以此为戒;每月各单位管理员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督促和统计,认真开展了学习强国标兵评选活动,全年共评选学习标兵62人次;各单位已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方案,与评先评优和绩效工资进行了挂钩。

⑶调研文章质量不高或空缺

整改情况:3位班子成员已重写了质量高的心得体会,补写了空缺的调研报告;对3名同志由派驻纪检组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他们在今年的学习中加强学习,认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落实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

⑴机关超编严重,二级机构存在空编

整改情况: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递呈了专题报告,要求解决机关超编问题;拟对二级机构空出的3个编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人员充实。

⑵项目建设严重滞后,渠系至今未完全贯通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对项目进行了调度,到目前为止,除2016年省级财政追补配套资金项目因阻工等原因暂未完成外,其他项目均已完成;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对滞后项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批评教育。

⑶项目合同签订缺乏严肃性、不严谨

整改情况: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对相应错误进行了更正,更正事项与原合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了明确;对合同内相关协议签订时间进行了补签完善;加强了业务人员培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湖南省招投标协会举办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相关方面的学习培训班,切实加强了专业技术力量;根据我局工程建设现状,完善了《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修订)》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进行项目建设管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批评教育。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⑴中心组学习结合实际不够紧密。中心组学习讨论没有紧密结合实际进行

整改情况:严格按要求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2次,2020年共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14次,每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前,局办提前下发了学习方案和学习资料,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开展会前学习,并通知指定发言人作好发言准备。讨论前,党委书记都对讨论提出了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的要求,发言的同志也较好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

⑵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2020年党委严格按要求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2次,年初,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总结。

⑶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绩效考核

整改情况:召开了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会上,班子成员结合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实际,认真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了改进措施,通过认真剖析,思想认识得到了切实提升;从2020年开始,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了绩效考核办法,与绩效工资进行了挂钩。

⑷宣传引导不够

整改情况:修订了《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新规定提高了奖励金标准,增加了评比通报制度等内容,使制度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对2020年全局各单位新闻报道情况进行了统计,对全年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了评比通报,由局党委书记和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对未完成2020年新闻报道任务的3家单位的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文风会风不实

⑴重要文书处理不认真、不严肃

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文件进行了更换;出台了《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公文处理制度》,新的制度对收文处理的登记、批办、承办和催办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对发文处理等环节进行了确定,使今后的办文更加规范;由局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对办

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批评教育。

⑵会风不实,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大江口水库管理处会风不实,记录不规范

的问题,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对原来没有签字的“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记录”和“工会选举经审委成员会议记录”,已由原参会人员进行了补签;针对大江口水库支部党日活动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大江口水库管理处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每次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活动,完善好了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记录,做到了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大江口水库管理处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形式加强了对党建专职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能力大幅提升。

2.防汛仓库和公租房未竣工验收且违规出租

整改情况:针对防汛仓库和公租房未竣工验收且违规出租的

问题,大江口水库管理处根据整改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形成了自查情况汇报;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就此问题已主动向涟源市住建局汇报并已立案,向承包单位发出了终止施工合同文函;将《关于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函》送达了承租方,同时已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租赁合同的请求,法院于已受理,并进行了一次调解,违规出租的防汛仓库和公租房已收回,竣工验收暂无法进行,市住建局对此问题进行了处罚。

3.违规发放补助

⑴超范围发放防汛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针对局机关和大江口水库管理处超范围发放防汛值班补助的问题,召开局党委会对2016-2019年超范围发放防汛补助问题进行了研究,经认真核对,局机关和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对超范围发放的防汛值班补助全部予以追缴且收缴到位;以带点面,在全系统对各单位防汛值班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其他2家单位防汛值班有制度、有方案,人员值班到位到岗,补助发放符合政策要求;对防汛值班相关制度进行了建立和完善,确保了防汛值班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⑵超范围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针对大江口水库管理处2017-2019年超范围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问题,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现已追缴到位63位同志超范围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补助,名退休人员超范围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补助将在2021年底予以追缴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合理安排节假日值班人员,严格按发放标准和值班情况按实发放。

⑶违规发放电站代班工资

整改情况:针对大江口水库管理处2017-2019年违规发放电站代班工资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我局纪检组组长、我局党委书记、分管副局长、局巡察联络员对大江口水库整改情况进行了2次调度和督促;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就此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对发放代班工资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对2017年电站大修看守工资予以追缴;制定和完善了《2020年大江口水库管理处电站安全生产制度》《电站运行管理制度》2项电站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秩序。

⑷违规发放电站夜班安全奖

整改情况:针对大江口水库管理处2017-2019年发放电站夜班安全奖补助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我局纪检组组长、我局党委书记、分管副局长、局巡察联络员对大江口水库整改情况进行了2次调度和督促;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就此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现已将39名同志违规发放的夜班安全奖追缴到位;进一步完善了《运行工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等7项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秩序。

4.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大江口水库管理处2名同志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已追缴到位;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大江口水库管理处违规报销人员、时任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分管领导,以及大江口水库管理处财务股长、出纳进行了谈话提醒并批评教育。

5.项目建设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针对将2016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业主自行确定监理单位的问题,我局加强了对工程科长等相关人员的培训,组织参加了湖南省招投标协会举办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相关方面的学习培训班;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该项目为上届党委已形成的决议,且当时签订合同时项目已开工,监理公司已进场履职。为此,我局专门作出了说明。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⑴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局机关支部会议记录走形式,“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不严,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局机关支部召开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全体支部委员就巡察反馈支部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就问题整改进行了研究讨论,会上,支部委员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和认真反思,对问题整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全体支部委员再次认真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结合学习进行讨论,通过学习各支委对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有了更进一步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以来,局机关支部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均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按方案

确定的步骤认真组织开展了活动,做到了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并及时进行了资料归整。

针对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党支部党建工作业务不熟,会议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分不清,2017-2019年的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无资料可查的问题,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召开支委会会议,组织全体支部委员再次认真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结合学习进行了讨论,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党建办主任认真学习了《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三会一课制度》等业务知识,支部委员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得到切实提升;2020年以来,大江口水库支部每次主题党

日活动均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按方案确定的步骤认真组织开展了活动,做到了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并及时进行了资料归整;局各支部指导员分别到各支部进行了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了交办,各单位将整改情况按要求报送到了局党委备案;机关支部和大江口水库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组织生活会。

⑵未按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针对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党支部党务信息未公开,党费收缴不规范,没有按时公布收缴明细情况等问题,大江口水库管理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支部五化建设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对支部五化建设的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按要求设置了党务公开栏,并按要求对党员积分、党员发展等党务信息进行公开;每月安排组织委员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督查和公示,2020年以来,每位党员都按月进行了缴纳。

⑶无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大江口水库管理处针对无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问题,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已明确了一名同志任党建办主任,解决了党建工作无专职人员的问题;针对兼职党务工作者更换频繁,工作没有衔接到位的问题,制定并出台了《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工作移交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人员变更时,将严格落实工作交接手续,确保无缝对接。

2.人员配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差额编制未定到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现人社局和编办手续均已办理完成;段江电灌站为副科级机构,一直没有按要求配备的问题,经市委编办同意将段江电灌站管理中心调整为正股级单位,我局将尽快选拔优秀人才担任该单位负责人。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落实不彻底

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局办在会前就会议议题制作了党委会议议程征求意见表呈送各班子成员,认真收集议题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要求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汇报,同时邀请其参加了会议,自觉接受监督;会议严格落实了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每项议题由分管领导或责任科室汇报情况,然后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党委书记作总结拍板,同时会议严格

落实了签字背书。

⑵未按要求签字背书

整改情况:针对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一些表决事项没有签字背书的问题,由局办对2018-2019年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梳理,对应签字背书而未签字背书的会议记录由原参会人员进行了补

签;从问题反馈后,会议记录严格按要求进行了记录,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好了签字背书。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针对局机关开展不经常,谈心谈话质量不高,没有针对性地结合谈话对象的岗位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大江口水库管理处谈心谈话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的问题,局领导对所联系单位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谈心谈话未按要求完成到位的单位进行了当场交办,现已整改到位;由局作风办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进行了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到了纪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实系统;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均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涟源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

5.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⑴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

整改情况:针对局机关支部胡某、龙某被开除党籍后,局机关支部仍然收取其党费的问题,局机关支部安排专人对俩人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查阅2位同志开除党籍的决定和2017年党费收缴明细表,并以支部的名义出具了情况说明;经核实,胡某当时党费是由同事彭某垫付的,已于20201220日退还;龙某是201774日被开除党籍的,收取其党费是符合规定的;严格落实了积分管理制度,每月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开展自评每季度由支部组织委员进行统计后交由支部书记进行评定并进行了公示;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每月对工作进

行了安排部署,每月按要求组织了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活动做到了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通过严格开展三会一课,切实加强了党员管理。

⑵党费收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针对一名党员20171月至20183月的党费、另一名党员20171月至20188月的党费没有及时缴纳的问题,机关支部安排专人对阳某、李某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查阅2位同志开除党籍的决定和和2017年、2018年党费收缴明细表等相关资料,俩人处分决定生效期均为2016923

日,因此,不存在要收取上述俩位同志的党费。事实上收到处分后,我局机关支部也没有收取俩人党费,为此,我局机关支部出具了专门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机关支部及时更新了2020年机关支部委员会党员花名册,从202010月开始,每月对支部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促,并进行了公示。到目前为止,全体党员均能按时缴纳党费。

⑶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党员积分管理工作不细致,2018年第一、二季度党员月积分评定表中,出现逻辑错误,评分不严肃的问题,大江口水库管理处对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2020年以来,每月组织党员开展了自评,每季度由组织委员对积分情况进行核对,报支部书记审核,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由局分管领导对时任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批评教育。

⑷对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上下班考勤,加强了管理;由局作风办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不定期对局属各单位作风进行了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整改期间共开展督查2次;对违反纪律的同志由各单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进行了整改且全部整改到位。

2017年至今大江口水库管理处没有发出一期督查通报

整改情况:大江口水库管理处通过开展督查检查和廉政教育,切实加强了单位作风建设;20204月份以来已按主汛期(4-9月)每天报一次,非主汛期每10天报一次的要求向全省大坝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报了大坝安全巡检信息。

6.纪检业务工作不熟练

⑴工作人员业务不精,违纪案件办理不规范,存在逻辑错误

整改情况:针对一职工吸毒案,党委会研究给予处分的会议记录参与研究决议人未签字、无审理谈话、没有写检讨书,无支部决议意见书、无立案呈批表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的问题,原与会人员对党委研究记录进行了补签;关于时间逻辑错误的问题,经查,系当时的办案人员工作疏忽,将处分决定书的时间写错导致,查阅原审签稿,决定书时间应为“20191128日”,现已将决定书重新归档;关于“无审理谈话、没有写检讨书,无支部决议意见书、无立案呈批表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的问题,由于案件特殊性,承办人就此作了专门说明;组织局机关纪委全体委员和下属各单位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专干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促进了纪检监察专干业务水平提升;市纪委派驻政协纪检监察组组长对2名承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⑵另一职工地下六合彩赌博案办理不符合逻辑,立案呈批表分管领导和书记意见时间出现逻辑错误,无移送审批表,无支部决议。

整改情况:关于“立案呈批表分管领导和书记意见时间出现逻辑错误”问题,经局领导批准,对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决定书进

行了更正;组织局机关纪委全体委员和下属各单位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专干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促进纪检监察专干业务水平提升;关于“无移送审批表,无支部决议”的问题,经查,案件移送审理审批表有,因为龙玉兵本人是非党,无需支部讨论决议,因此无支部决议,承办人就此作了专门说明;市纪委派驻政协纪检监察组组长对2名承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7.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针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灌区局机关及其

二级机构存在的某些问题视而不见,措施乏力,要求不严的问题,派驻纪检组组织局机关纪委全体委员和下属各单位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专干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促进纪检监察专干业务水平提升;对巡察整改需要谈话提醒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整改期间,加强了对白马灌区管理局作风的督查力度,共由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发出督查通报2期,并由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对王某等14名违纪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按要求参加了白马灌区管理局三重一大项目研究会议,并按时对其上传到市纪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实系统的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进行了评审,对上传资料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了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以高标准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继续加强整改落实。始终保持“整改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抓整改”的高压态势和思想认识,对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紧抓不放,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是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上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进日常工作落实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多措并举,互促互进,以整改成效推动灌区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是继续加强建章立制。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落实为目的,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以强化建章立制促整改落实,营造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4980768;电子邮箱27430777@qq.com

 

 

中共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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