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工作进行了巡察。10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截至2020年10月16日,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2个问题还在整改中。通过巡察整改,单位共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学习22次(其中党组学习10次);干部职工补写心得体会94篇;共修订或出台相关制度13个;通报批评190人次;谈话提醒12人次;党内警告处分2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力度不够。
(1)学习传达滞后。
整改情况:制定了《市发改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及时举办发改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学深悟透相关精神,确保传达学习的时效和广度。2020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中学习12次。
(2)心得体会雷同和抄袭。
整改情况:对网上抄袭心得体会的人员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并重新撰写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举一反三,完善了相关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重要学习内容。2020年巡察组进驻我局后,通过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党课等形式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理论测试人员,对未参加测试的人员发放相关学习资料,要求做好自学,并重新组织测试,测试成绩全部达标。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党员分类积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关于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涟发改党组〔2020〕17号),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重要学习内容。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
整改情况:已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从2020年开始,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纳入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工作内容,同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的纪律监督和重要议事议程。
3、主业工作推动乏力。
(5)主责主业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对未完成任务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令市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加强对今后的重点项目的调度工作,确保开工率及完工率。2020年全市118个重点项目已开工建设96个,开工率81%,累计完成投资152.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1%。
(6)项目储备不足,没有紧跟上级政策提前做好项目谋划。
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对未开工项目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对未开工的项目进行督查,发出督办函,要求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截止目前,涟源市金凯派出所主体已建设完成、涟源市福源东路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网建设已完成、娄底高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进行面层施工、涟源市人民医院(迁建)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已完成,涵洞施工基本完成、涟源市全民健身中心主体已建设完成、涟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主体施工至4层。加强了产业项目的储备,已谋划重大工程项目485个,总投资1568亿元(“十四五”计划投资1154亿元),其中5个项目申报纳入国家规划、21个项目申报纳入全省规划、87个项目申报纳入娄底市规划。加大调度协调力度,由各业务股室牵头,按月对中央预算内、省预算项目进行调度。
(7)“放管服”改革迟缓。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就“放管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向自然资源部门发送《关于协同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工作的函》,要求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审批手续在“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批。会同市工改办作好承接工作指导,督促娄底高新区限时做好下放行政权力承接工作。
(8)脱贫攻坚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对未拆旧复垦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再次进行核查,目前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率已达到100%;由市易扶办组织、督促EPC承建单位对住房质量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住房质量瑕疵立即进行了整改,整改效果由群众签字确认。强化房屋维修专业队的责任,坚持24小时快速反应,随时解决群众的住房质量投诉;对未结案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现已结案。
我市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获国家发改委担当有为集体表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9)学风不端正。个别班子成员学习态度不端正,撰写心得体会应付交差。
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同志重新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党组书记、局长与相关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同志作出了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他们进行了批评;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10)学习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未提交扪心三问责任清单、责任心教育心得体会、“四为”干部心得体会的人员名单,召开党员大会,并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未交任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相关人员重新撰写并补齐了存档;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与党建负责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关于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的相关内容;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党员分类积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涟发改党组〔2020〕17号)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效果。
(11)办公室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严谨。
整改情况: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办公室分管领导与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相关错误已改正,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责任心,并保证不再犯此类低级错误;重新清理了局党组会议记录,对保留了录音的局党组会议记录的空白处及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的地方进行补充,今后将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做到党组会议记录及时、准确、工整。
(12)党务公开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由人教股按照市委组织部党务公开栏具体制作要求,重新规范制作局党务公开栏,分类设置了组织概况、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公开承诺、党务公示等板块;“有事请找我,我为您服务”服务公开栏增设股室负责人;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人教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谈心谈话;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下一步将依规依程序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13)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助。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要求,驻行审局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已将重复发放的餐补全部退回;易地扶贫搬迁办、光伏办已将超标准发放的施工现场津贴全部退回;重新修订出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涟发改办〔2020〕92号),并发放到全局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进行学习;同时,加强工作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发放相关补助;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少数差旅费报销违规。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室对全局差旅费报销票据进行了再次审查,并通知相关责任人提供和补充报销依据,其中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超标住宿费已悉数退回;按照政策,重新修订出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涟发改办〔2020〕92号),并发放到全局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进行学习。同时,加强工作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发放相关补助;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15)租车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涟源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文件,研究安排部署公车改革工作,严格按照签订的租车合同收费标准操作;规范租车行为,制作用车申请单,严格审批,统一标准,按需使用,按里程报租车费用,提高租车使用效率,堵住租车管理漏洞。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6)办公费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听取2020年上半年打印费、租车费等办公开支情况汇报,剖析原因,并明确提出完善财务制度、堵住制度漏洞、提高节约意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涟发改办〔2020〕92号),并于当日印发,分发至每个股室,要求股室组织股室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电子卖场采购制度,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制定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薄,严格进行领用情况登记,规范办公用品领用。
(17)帐款收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由财务股就我局历年来的应收应付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应收应付账款的处理问题。
4、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18)局党组对光伏扶贫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监管不严。监理流于形式、现场施工负责人失职,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出台了《光伏产业扶贫问题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措施开展整改工作;针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失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做出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针对监理单位监理流于形式,经党组会研究,建议对湖南省硅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宗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监理单位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一次,并移送市住建局进行处理。
(19)附属工程结算无依据,工程签证单上工程与事实不符。
整改情况:出台了《光伏产业扶贫问题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措施开展整改工作;出台《光伏产业扶贫一标段问题的核查方案》(涟光伏办〔2020〕3号),由市光伏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国网涟源市供电分公司及相关乡镇组成核查组,对交办问题进行核查;选定湖南楚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2017年度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并出具工程结算审计结论,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三标段工程款进行了核减,相关公司已将核减的工程款悉数退回;针对工程签证单上工程与事实不符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做出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5、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20)局党组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对作风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由党风廉政室、办公室、人教股成立作风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局,将通报结果运用到年终考核;由党组书记、局长对开展作风督查时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出台《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上下班请假制度,请假手续需经人教股、分管领导及局长签字同意后才算完成,下乡、外出人员必须在签到本上登记,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将违反作风纪律情况运用到年终考核中。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1)目前除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工作外,无专职党建工作人员,支部委员会成员多数为业务骨干,还承担着重要的业务工作,以致缺乏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开展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专职党建工作人员人选,明确了机关支部委员会成员名单;组织党组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专职党建方面的内容,严格落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
2、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22)党员冬春训开展不扎实。党员冬春训党员问题整改清单不全。
整改情况:督促冬春训未提交问题整改清单的党员补交清单存档;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对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进行了谈心谈话,并由党建工作人员对2017-2018年度党员登记表补签“党组审批意见”,对2017年党员公开承诺书签署党支部审定意见,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工作责任心,保证不再出现同样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的内容;举一反三,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涟发改党组〔2020〕17号),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
(23)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由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并在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召开市发改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红脸出汗的互相批评,并在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内容;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涟发改党组〔2020〕17号),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
(24)谈心谈话”开展不经常。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摘要中关于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2020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之间、干部职工与干部职工之间,支委成员之间共开展88次谈心谈话,加强了解,增进感情,促进工作。
3、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5)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出台《党员分类积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涟发改党组〔2020〕17号),进一步强化党员积分管理,将党员积分结果作为工作绩效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组织重点学习了《党员分类积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程序每月开展党员积分个人自评,落实支部初评制度,按季度汇总,将结果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党建工作负责人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
(26)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对党建工作负责人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加强工作责任心,补全党总支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签名;补全发展对象审查表中支委审查和集体讨论情况的记录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依规依程序发展党员的内容,今后在发展党员上坚持严格把关,按正规程序严谨操作,确保成熟一个才发展一个。
(27)党费缴纳不及时。
整改情况:由机关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补缴了党费;对全局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集中清缴,确保不落一人;发放长沙银行党费缴费平台操作手册,对不会操作者开展一次培训;加强老干支部党费收缴力度,由党建专干每月初在局党建群进行一次宣导,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缴通报,确保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28)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责令未提交主题党日专题讨论发言提纲的党员补齐发言提纲存档;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未交资料的人员及负责党建工作进行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强工作责任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落实主题党日的相关内容;举一反三,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关于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涟发改党组〔2020〕17号),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效果。
4、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9)党组从严治党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谈话及履责约谈制度,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班子成员与分管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下半年开展了多次谈话;相关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股室加强了思想教育和责任心谈话,主要负责人与其他人员谈话89人次,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谈话57人次;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针对相关人员的处分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在党组扩大会上通报了违法违纪人员处分情况,让所有干部职工以案为鉴,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做到信仰坚定、党性坚强、用权谨慎。
(30)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出台了《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年度任务》(涟发改党组〔2020〕4号),从落实分管责任、推进预防腐败、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廉洁自律四个方面确定从严治党的年度任务;出台了《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涟发改党组〔2020〕11号),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出台了《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二级机构)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涟发改办〔2020〕93号),加强行政审批、工基、农经、社会等业务股室监管,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市政府九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警示大会。
(31)监督措施不力。未按要求设置纪检委员。派驻纪检组在规范权力运作、助推重点工作落实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未设立党委的不需要设置纪检委员,明确了一名党组成员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职人员,明确了一名党员为党风廉政建设办副主任;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涟发改党组〔2020〕10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项目及内容,安排人员每个季度在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上报局属“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组通过列席单位会议,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决策执行的督查;通过“四不两直”等手段加大作风建设督查力度并及时向单位党组反馈督查情况;通过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风险防控点的监督检查,以点带面,推动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强化执纪问责,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发改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 ,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着力推动发改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娄底市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瞄准“三高四新”战略目标,把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推动发展的总抓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力争资争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为“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4980416;电子邮箱:1121032651@qq.com。
中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