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涟源市纪委监委     2021/10/20 16:05:31【字体: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娄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7月13日,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涟源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娄底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委立即召开政法委员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按照娄底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制定了《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落实娄底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政法委员及委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各自认领的反馈问题,具体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梳理细化为31个具体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以问题整改、对标清零为重点,确保问题整改一抓到底、巡察要求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关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整改销号28个,正在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中心组学习和研讨发言不够。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涟源市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了学习程序。对年度学习任务进行分解,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市委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明确每次中心组学习2-4人作发言,提前通知学习内容,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发言准备。对应学必学内容及时检查确保按要求学习讨论到位。

每次中心组学习前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主题,确定重点发言人。如2020年10月16日的中心组学习,主题为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两名班子成员做了发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做了总结发言。

重新调整了中心组学习记录人员,并按要求做好了中心组记录,确保了笔记内容全面如实反映讨论发言情况。

(2)未能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原著、悟原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推行“屋场会群众工作法”等举措,涟源市“群众说事、屋场共治”入选2020年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和典范项目。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办法(试行)〉〈市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并认真抓好落实。

2.履行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加强对政法各单位市管干部协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对涟源市检察院人事政工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已与组织部门对接,等娄底市委政法委、娄底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协管文件后,立即参照制定我市协管文件。现娄底文件正在送审中。

(4)加强对政法各单位正股级干部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政法系统人事政工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法系统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院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

在政法系统人事政工工作会议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对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司法局人事政工工作人员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了人事异动程序规范的重要性,以及对于以后人事政工工作的要求。

(5)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2020年10月26日开始,我市政法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开始试运行,用大数据助力公检法互联,做到案件的全程留痕,过程追溯。提升执法监督效能,积极推进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工作,让公检法三方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办案,提高办案效率、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已落实案件提请研究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党委政法委员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和《湖南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保障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独立履职职权的前提下,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事)件处理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成立了专项评查工作组,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加强与法院审管办、检察院案管室、公安局法制大队、司法局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中心等各业务部门沟通联系,明确评查范围,甄选重点案件,将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纳入评查范围。

强化了评查结果运用,将案件评查情况通报至政法各单位,逐案研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案件按有关规定开展责任倒查。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6)在班子会上,部分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关心较多,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主动发表意见不够。

整改情况:召开了班子成员会,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引以为戒。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020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讨论各类“三重一大”事项共30次,班子成员均积极发言表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

4.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谨。

(7)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了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

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提前提交了会议方案,并呈送至市纪委、市组织部,邀请市纪委和组织部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重要精神,会上通报了会前准备情况以及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依次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进行了讲评。

(8)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进行了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了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确保会议效果,促进班子和谐。

召开了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研究整改措施。

召开了2020年度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带头进行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所有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互提批评意见,开诚布公,直奔主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批评有辣味有真情,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9)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全市乡镇及相关市直单位听取反邪教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当前疫情期间反邪教斗争形势,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全市疫情期间反邪教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全市反邪教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补充完善了《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再次组织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安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已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对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0)支部换届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支委会,支委班子就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并严格规范了工作程序。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会上通报了党费收缴情况。召开总支选举大会,两次会议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选举。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政法委(含老干支部)全体党员党费收缴到位。

(11)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走过场。

整改情况:建立了《市委政法委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度》。

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常务副书记在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以后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做出了明确要求。个人总结雷同的两位同志重写了党员民主评议表。

7.党建责任制落实有短板。

(12)对政法系统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了《涟源市政法系统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对市直政法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了指标量化;建立了《涟源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联系支部制度》,并严格进行了落实。

(13)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了《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上党课计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副书记、政工室主任等同志按党课计划上了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党课,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上党课计划。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为加强落实“一岗双责”教育,于2020年12月上了专题党课。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强调班子成员需要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严格按照领导班子上党课计划落实到位。

8.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

(1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进行了内部自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批评教育,并提出了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必须严格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提高认识,严肃对待,不能敷衍,确保主题教育成果落到实处。相关人员写出了个人认识或重新撰写了主题教育剖析材料。

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在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中狠抓学习教育,严把学习质量关,对心得体会、剖析材料等严格进行审查,不深入、不切实际、不触及灵魂的不过关。纪检组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实时进行执纪监督。

9.选人用人不规范。

(15)混岗混编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空编、混编问题,积极与上级机构对接工作,争取逐步消化。

经市编委会研究讨论,已同意设置市综治中心、市法学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政法委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并相应核定了全额事业编制和职数。现已根据工作需要向市编委提出选调8人、公开招录1人,申请增加行政编制2人,现申请增加行政编制2人已获批准,公开招录1人已安排至市综治中心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0.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16)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识不够、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先后多次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确定了主要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和党风廉政专干。

(17)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加强“一岗双责”落实,如2020年5月8日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措施;9月24日研究队伍作风整改;12月7日研究评议基层政法单位工作等。

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各副书记严格按照谈话规定开展了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廉政谈话。2020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84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廉政谈话3人次。

(18)对政法系统单位党组织压力传导不到位,从严治警不够坚强有力。

整改情况:开展了基层政法单位评议活动和平安建设督查活动,将政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对各乡镇以及市直政法单位进行督查,将队伍建设作为一个项目纳入市直单位综治工作考核。

按照中央、省、娄底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拟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正在拟草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待上级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后参照上级文件组织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铁纪强警》,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吸取经验教训,坚守初心使命。

(19)机关作风建设抓得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出勤制度》,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会上强调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严守上班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严格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审批。2020年来,分管副书记协同派驻纪检组组长共开展了12次作风督查,未发现迟到早退现象,休假人员均严格按请销假制度执行到位。

11.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20)机关纪检职能弱化。

整改情况:提请书记会议研究落实了纪检专干,安排一名办公室同志任纪检专干,落实日常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

(21)派驻纪检组监督乏力。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了反馈协调,现已增派一名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22)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2020年以来,已对政法系统进行了警示教育5场次,组织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钟》《铁纪强警》等警示教育片。

落实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负责开展工作,全组形成合力,2020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84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廉政谈话3人次。

1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23)超标准报销服装费。

整改情况: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已清退超标准配备的服装费并解款到市财政。

常务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4)公务接待和加班工作用餐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和加班用餐严格按制度呈报审批。

召开的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涟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和《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

常务副书记和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对新进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

(25)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公务用车已移交市公车办,所有公务出行严格按照市公车办相关制度执行。完善了《涟源市委政法委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租车审批。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从2020年4月开始,已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申报审批制度,并严把审核关。常务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1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6)部分商品未通过政府采购或未定点采购。

整改情况:由常务副书记和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市财政局《2019-2020年涟源市定点供应商名单及政府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文件,并将政府定点采购目录和定点单位发放到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明确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的采购,相关部门和分管副书记各负其责,认真履职,严格审核把关。从2021年开始,按照相关规定到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

(27)单位内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固定资产补登工作,对2017年以来所有固定资产重新清查,及时登记。常务副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8)会议费用支出不严。

整改情况:常务副书记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了会议费用管理。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涟源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议费用的开支。

(29)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在市委政法委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涟源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按照《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明确由各分管副书记负责所分管部门人员出差审批,财务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和审核,严格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常务副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0)以不合格的票据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再次重申了本委财务制度,要求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层层把关,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常务副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1)报销票据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具体经手人已将多报销的差旅费上缴财政。常务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对财务人员及具体经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只是一个开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能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委工作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加强政治学习,严守政治规矩,推进我委机关建设。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理解,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加强纪律教育,遵崇党章,遵守党规。利用会议、专题讲座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守纪、依规履职的意识,使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中入脑入心。三是树立创新意识,推动工作发展,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等措施,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智慧建设水平。勇于创新,加大解决突出问题力度,推进全市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打造国家级“涟源屋场会”品牌,努力开创全市政法工作新局面,争创“省级平安县市”。四是着力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流程,建立各项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靠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的理念,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根本问题,从源头上防治问题发生。坚持抓早抓小抓萌芽,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4981026;电子邮箱:lyswzfw4981026@163.com。

                                 中共涟源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