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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涟源市信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涟源市纪委监委     2021/10/20 16:08:39【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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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3月20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信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市信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时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主动认领相关问题,逐项梳理,深入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信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工作由局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并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整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对账销号,问责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2021年1月10日,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形式、轻实效。在“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心组学习结合信访工作开展。2020年,党组中心组专题研究了2020年信访重点工作,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是将学习活动与本局创新信访工作理念方法、增强破解信访难题的能力紧密融合。2020年,班子成员提交了《涟源市重复上访成因分析》《新形势下农村信访问题探索》等多篇调研报告。

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出台了《关于开展“屋场会”群众工作法化解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工作的通知》,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2.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应付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从思想上查找重业务轻学习根源。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

二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有抄袭行为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教育干部职工以此为戒。

三是为杜绝以后发生同类事情,建立及时提交心得体会制度。人事政工室、支部对各党员所交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写。

3.中心组学习未按要求抓好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学习制度。出台了《涟源市信访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2020年1月党组中心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2019年12月,根据涟源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市第六巡听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听督导。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2020年5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涟源市信访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涟源市信访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案》。2020年4月、10月,局党组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加强形势分析,确保工作效果。2020年6月、12月,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各股室意见形成了《涟源市疫情防控信访舆情处置工作情况汇报》《关于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等材料。

5.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深入,对群众回访工作没有高度重视,责任倒逼机制没形成,群众满意率得不到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市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和回访满意率低的市直单位分管领导会议,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

二是市信访局党组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分4个督查组,从2020年9月开始,上半月进行电话督查,下半月到各单位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督促。

三是各业务股室安排专门人员对所有纳入满意度测评的信访件进行回访,并指导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每一个信访案件,切实提高了办理质量。

四是制订了回访实施方案,压实了工作责任。将回访满意率、回访核实满意率、网信占比纳入年终考核;2020年发出通报二期,推动了工作落实,全市网信占比已达到50%,提高了10%,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6.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我局对照上级政策要求,查找短板差距。主动参与全市重大中心工作的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提醒项目实施的一些信访风险点,提出防范群体性信访问题发生的意见建议。2019年9月来共参加重大事项信访评估会议10余次,并提出了相关信访稳定的意见建议。

7.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就扶贫工作队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局党组按要求配齐了工作队员。

二是就农网改造项目无故停工问题,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向村民进行了反馈,并做好了解释和维稳工作。恢复施工前,无一起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是就贫困户饮水问题召开了座谈会,解释安全用水保障的相关政策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贫困户表示认可。

四是加强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脱贫攻坚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了帮扶工作水平。2020年组织工作队和村两委学习扶贫政策10次。

8.行使“三项建议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信访工作的“三项建议权”涉及的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干部行使三项建议权的意识。

二是局党组2次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分析我市当前的信访形势,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三是及时梳理了向市纪委监委建议问责未到位的包案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建立了台帐,报市纪委市监委备案,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跟进落实问责查究。

四是对所包信访对象稳控力度不到位的包案领导及责任人,向市纪委报送了追责建议函,并予以诫勉谈话,对2人进行了履职约谈,对8人、4个单位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

9.协调处置重大信访事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度我局通过进一步压实责任,协调处置重大信访事件进一步加强。

二是市委书记、市长对相关重点上访人员进行了交办,各责任单位明确了“五包一”包案班子,制定稳控措施。

三是实行了“一天一排查,一天一调度,一天一报告”制度,各乡镇信访室和相关市直单位每天下午4:30前(遇到紧急、重大信访信息立即报送)向市信访联席办报告每天的稳控工作情况。

四是2019年我市退出了重管县市;2020年度安排人员驻京跟班学习,提高了我市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了京地互动,2020年度进京上访人员同比2019年下降了38.91%。

10.全市信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信访干部队伍。为改变全市信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并向市领导汇报,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市信访局增加了编制,选调了工作人员,充实了信访队伍,真正把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信访一线。对全市各乡镇和市直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的专职信访干部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督促相关单位配齐配强信访干部。

二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业务培训。请娄底市信访局业务骨干讲课对全市乡镇及信访重管市直单位进行了一次信访业务集中培训;举办了8期跟班学习,各信访责任单位派相关业务人员每人学习一个星期,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提升了信访“五率”在娄底的综合排名。

三是在信访部门全面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出台了《涟源市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尽职尽责,大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形象,两名同志被评为娄底市2020年度最美信访干部。

11.信访督查督办、复查复核职能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2020年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攻坚行动,至2020年12月31日息访办结老案难案23件。

二是建立定期研究信访案件制度。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16个专项工作组组长每月组织研究处理一次本领域疑难信访问题。

三是加强初信初访督查督办。接访和办信室交办案件后,在案件到期前提前半个月,通过微信、QQ工作群及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提醒,信访局分管领导对即将到期未办案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督办提醒。

四是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单位制度。出台《关于印发〈涟源市信访局(中共涟源市委群众工作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的通知》。通过班子成员对联系单位的督导,成功化解了10起进京老户老案难案。

五是下发《涟源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的方案》文件,并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

六是出台《关于开展“村民议事会”评议信访事项解决信访问题的通知》、《涟源市信访案件研究审理的有关规定》,《涟源市2020年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案件办结的标准和要求。

12.处置化解信访问题的思路不宽。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信访案件化解处理的指导、督办力度。2020年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村民议事会”评议信访事项解决信访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涟源市2020年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屋场会”群众工作法化解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2020年交办的信访案件通过电话督办、实地督办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加大化解力度,班子成员对自己所联络的信访案件加大了指导和协调力度,进一步推动了事要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共息访办结23件信访积案,办结3481件初信初访案件,息访办结10件进京老案难案。

二是通过村民议事会公开评议制度,用群众评议来化解群众问题。充分发挥民事民议、民议民办的村民主体作用,通过现场法律政策解答,达到了教育信访人和村民自我教育的目的,在村(居)形成了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的良好导向,通过评议,及时终结了一批信访积案,守住了不花钱买平安的工作底线。2020年全年我局共组织召开11场村民议事会,终结了11个信访老案积案。

三是对全市“三跨三分离”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进行梳理,对涉及本市范围内6起“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进行了研究,分涉事单位轮流进行化解稳控,并按会议决定意见进行了交办。同时,对跨市的“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积极向上级甄别,争取上级重视。2020年成功甄别了4起“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并通过与相关部门的积极对接,成功化解了3起疑难案件。

13.执行末位表态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健全了民主集中制和党组会议议事机制,制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按照议事规则议事。2020年在研究推荐党组副书记人选等工作、补员调入、推荐优秀党员人选等党组会议,都执行了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

14.执行党组会议决议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重新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国土增减项目挂钩奖金的发放,按已发放的现实情况进行处理,不再调整。

二是完善党组会议决议制度,制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要求每次党组会议都有记录,对党组决议的事项坚决按决议议定意见落实到位。

(二)新时代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5.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考核。全力提高局党组班子的政治素质。将党建知识学习纳入每周一集中学习的范围。

二是制订了《2020年市信访局党建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

三是制订了《2020年市信访局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规定每季度局党组研究一次党建工作。

四是由党组书记对负责党建工作计划起草把关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16.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制订了“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明确了“三会一课”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是明确责任。由人事政工室定期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

17.谈心谈话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重新组织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学习了《涟源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谈心谈话的相关要求。

二是明确了谈心谈话要求。要求带着问题谈心谈话,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纳入谈心谈话范畴。2020年开展谈心谈话56人次,其中10人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

18.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制订了《市信访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市信访局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严格执行并坚决按上级要求落实到位,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求,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找问题,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按照生活会上规范的程序进行。

三是2020年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做好了相关记录,做到有记录可查、有照片佐证、有内容登记。

19.“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心得体会与组织生活会材料一样的人员、心得体会与网上雷同的人员已经重写好相应材料。

二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与组织生活会材料一样的情况进行调查,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对“四为”干部心得体会与网上雷同的人员,由局党组派人进行了约谈,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0.党员冬春训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19-2020年度党员冬春训要求,督促党建业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扎实开展了党员冬春训工作。2020年,全体党员认真深入查找个人问题,按要求实事求是列出了整改清单。

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评议,党组、支部对党员进行了综合评定,评出了优秀党员2名,不合格党员1名,其他同志为合格党员,并完善了相关资料。

三是切实加强了党员的日常管理,将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订了问题整改清单及销号台账,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1.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信访部门实际,2020年制订了《涟源市信访局党员积分、党员发展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党员积分管理结合了本单位的实际并做到了更加精细化和可操作性。修订了机关支部对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按月评定党员积分。从2020年4月开始,按新的积分管理制度按月及时评定党员积分数。

二是严格执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在党员自评积分的基础上,由支委集体研究按照党员实际打分,规范党员积分管理。

三是对原2017年度机关支部对党员每月扣分无依据可循,打分随意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

22.支部“五化”建设比较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支部“五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抓好了机关支部和老干支部的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

二是严格按照“六有”标准重新布置好了党员活动室和党建走廊。

23.部分党员未按标准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定了所有党员的缴纳基数,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同志及时补交了党费,及时整改了党费核定标准存在的党员因“四舍五入”导致未足额缴纳党费现象。

二是加强对党费收缴平台的对接和管理,及时跟进,已经形成制度,工资异动后严格按标准重新计算党费,从2019年12月开始所有党员不再存在未足额缴纳党费的现象。

24.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党员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将党员应会知识100条、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建知识整理发放给每个党员,改进学习方式,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学习效果。

二是严格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定期向各股室发放学习资料,2020年组织党员进行了测试,成绩良好。

25.挂职锻炼选人未严格执行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多次向上级领导汇报,争取市级领导以及派人单位重视,严格按照《选派干部驻中共涟源市委涟源市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挂职锻炼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选派挂职锻炼干部。 

二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选派第六批挂职干部,在制定第六批挂职干部选派方案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优秀的、有活力的中青年干部选拔到信访工作一线培养锻炼。

26.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信访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信访干部牢固树立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开展“寻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抓牢抓好思想教育。

二是积极培养人才、选拔人才。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形成常委会会议纪要,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第五轮选派到来信来访中心锻炼的干部进行考核。通过在信访局两年各个岗位的锻炼,提高了第五轮挂职干部的调处纠纷矛盾、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向市委报送《关于选派第六批挂职锻炼干部进驻市接访服务中心的请示》,要求选派热爱信访工作,优秀的、有潜力的中青年干部。

三是制定正向激励机制。2020年修改并完善了《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差异化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印发了《涟源市信访局2021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考核,每季度实行物质奖励,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

2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任命和选调干部,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确保有记录可查。如在2020年5月选调三名干部到局机关工作时,局党组安排人事政工室人员到三名干部原所在单位考察了解情况,举行了座谈面试,进行了业务考试,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确保德才兼备的人才进局机关工作。

二是制订《党组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开与公正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28.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修改完善了《涟源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抓实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办理信访举报件规定制度,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是2020年干部职工签到均注明签到时间,办公室每个星期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月通过口头提醒或者微信群通知的方式通报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情况。2020年发出书面通报2期。

29.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研究并出台《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三个文件。

二是派驻纪检组实行备案制度,将纪检组的监督职责贯彻到“三重一大”的全过程,将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执行党的纪律范畴,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2020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通知》。

三是通过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这一平台,每季度及时上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包含决策时间、主要事项、决策实施依规依法公开时间),2020年共上报9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派驻纪检组对上报情况进行监督。

30.2018年4月20日前违规接待问题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报销日常用品费用已追缴到位。公务接待费、工作人员加班开餐费用,已由相关人员提供了当时的住宿和用餐情况。

二是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涟源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活动用餐制度、差旅费制度。

三是由财务分管领导对违规报销费用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是出台了《涟源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修改和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活动用餐制度和差旅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

31.2018年4月20日之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红星云”学习竞赛奖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员津贴、驻京人员误餐费、交通费已追缴到位。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三是出台了《涟源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完善和修改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对支出审核把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是已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原财务分管领导和原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32.违规列支医疗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

整改情况:一是个人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已追缴到位。

二是组织干部学习了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制度。

三是从2019年7月开始,每月个人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直接在每月发放工资时扣缴到位,不再由单位违规列支,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3.部分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购置的电子监控系统设备已重新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了采购申请,获得了政府采购许可。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办公用品、物资的购置和管理,要求各股室对要购买的大额固定资产,提出采购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许可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是出台了《涟源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制度,严格遵守固定资产购买程序,除办公室专门人员采购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在外签单购买,否则责任自负,一律不予报销。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局党组将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持续用力,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严防反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做到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做到日常工作中,坚持对照党建目标、党纪规定和巡察整改要求,以持续不断地整改提高来全面规范管理、推进工作。

(二)持续发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全面反思,排查我局在党的建设、干部教育管理、项目管理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持续抓好建章立制,立好规矩,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4980980,电子邮箱lysxfj@163.com。。

 

 

                       中共涟源市信访局党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