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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涟源市纪委监委     2021/10/20 16:09:48【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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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工作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股室(所、分局、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截至2021年1月15日,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共计谈心谈话200余次,通报批评9人次,谈话提醒4人次,履责约谈13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立案审查8人;召开巡察专题会议6次,调度会议3次,集中学习17次,修订完善相关制度35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

(1)学习搞形式,态度不端正,领导干部网上抄袭心得体会。

整改情况:对网上抄袭心得体会的人员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并重新撰写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制定了《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重点学习了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中学习12次;所有班子成员就各自分管领域深入开展了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机关四支部“两学一做”和“十九大”精神考试未认真评卷,随意打分。

整改情况:四支部已重新对“两学一做”“十九大”精神考试试卷进行了评卷;组织支委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思想上提高了认识,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由四支部指导员对原评卷人进行了约谈。

2.意识形态工作薄弱。未明确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上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已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从2020年开始,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纳入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工作内容,同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将安排专人参加意识形态培训班,使我局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脱贫攻坚不够有力。

(1)龙湾新村饮水工程严重滞后,危改安置点实际入户率仅62.5%。

整改情况: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支两委人员分7个片召开屋场会,面对面倾听民意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至2019年11月底,饮水工程全部完工供水;集中安置点共10户,现已全部入住,省纪委领导、市委主要领导等到集中安置点查看了入住、生产生活情况,均已达标;龙湾新村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村通达公路建设等项目均于2019年底完工;龙湾新村已于2019年整村脱贫出列。

(2)大湄村3户危改房未安装门窗水电。

整改情况:大湄村部召开了“关于危改户入住条件的落实”会议,会议明确了专人负责3户危改房未安装门窗水电等问题;于10月30日前,3户危改房已安装完门窗水电,达到了入住条件;大湄村已于2019年整村脱贫出列。

(3)石陶村“一村一品”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0年石陶村脱贫巩固方案。经讨论,为解决石陶村产业发展不足的问题,种植西瓜50亩,后盾单位在验收后对发展产业单位实施奖励;娄底综合频道进行了现场采访,并以“激活造血功能涟源石陶村建成幸福村”在记者一线栏目作为典型报道;2020年,通过“一村一品”发展产业,纯收入近10万元。

(4)污染防治整改乏力。

整改情况: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对全市采(碎)石企业全面开展整治。目前牵头办理的32件案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已同意销号。

针对“冷水江锑煤矿区涟源市域生态修复滞后”的问题,市领导小组相继组织召开了复工复产、进度推进、问题研讨等相关会议;实施一周一调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下沉各标段施工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项目现已明确监理单位,分别驻六个标段进行现场跟踪管理,并实行日报、周报、月报。2020年5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调度项目施工进度,我市进度排名位居娄底市第一。

针对“碎石行业整治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学习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采(碎)石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优化调整了整治办人员,组织专门整治小组,加强对环境影响大、信访反响大的矿山整改力度。

加快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审查推进。目前,规划已完成县级专家审查、部门联合会审、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市委常委会议审查、规划公告。后期的规划听证、规划公示、规划终审、规划发布、规划备案正在有序推进。

针对“新平头石煤矿和罗家坪采石场因整改效果不佳,环保信访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我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先后10次下沉到新平头石煤矿实行专项督查,责令严格按照《娄底市新平头石煤业有限公司头石煤矿矿山地层环境恢复治理整治方案》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整改工作。对新平头石煤矿下发了《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现新平头石煤矿砂子排排土场基本按旱土标准复垦复绿到位;矿区西翼房屋已拆除,房屋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富贵湾正在按旱土标准复垦复绿。

对罗家坪采石场下发了《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的通知》,责令严格按照六个部门专项整治行业标准整改到位。罗家坪采石场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已整改销号,并上报市环委会。

(5)扫黑除恶不够实。

整改情况:主动提高站位,强化安排部署。局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娄底和涟源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氛围。印发了《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对自然资源重点行业开展了专项宣传。组织举办了“扫黑除恶促和谐 携手共创文明城”知识竞赛、“3·5学雷锋”宣传等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打击。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微信等平台,利用“问卷星”网上考试系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及其亲友参与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全面摸排,重点领域重点打击。通过密集的巡查,全市非法采矿行为得到了基本遏制。局扫黑办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交办件台账、督查台账、线索报送台账等。

(6)市委部署的改革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将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学习中央、省、市深化改革政策及我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升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大胆创新。

重点项目用地市级统筹机制已建立完成。初步建立废弃工矿用地综合利用机制,将全市废弃工矿用地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和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开发利用并取得经济实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成废弃工矿用地复垦9200亩,节余一定指标流转入库4.03亿元,预计创收10亿元。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2020年底完成了年度任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正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已完成总体工程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完善控违拆违体制机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涟源市农业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市性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完善征地拆迁体制机制,建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细则,完善全程监管体系。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配套政策。2020年4月27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涟源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

(7)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向市人民政府呈送《关于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的请示》,2019年8月27日,涟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涟源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为政府采购项目,与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2019年8月29日,就“涟源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发布《涟源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中标信息公告》,明确了开标及评审日期。至今,原始档案信息化完成100%、档案信息著录完成100%、数据加工完成100%、房屋空间信息整理完成100%、土地空间信息整理完成95%、数据关联完成95%、数据入库完成95%,现正在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

(8)耕地占补平衡欠账较多。

整改情况:2020年4月7日,归还耕地指标36.2875公顷,该占补平衡指标项已落实到位。归还产能指标296150.7公斤,该占补平衡指标项已落实到位。2020年10月,已归还水田指标59.3147公顷,归还产能指标296150.7公斤。

4.“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澄清职责,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出台了《中共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文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规定,建立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通过整改,规范了议事程序,强化了制度管事、制度管权、制度管人。

5.行政执法与审批问题突出。

(1)有案不立、立案无果。

关于“私有企业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整改情况:

黄龙村龙风组刘湘中加工厂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当事人于2020年1月9日缴纳了罚款,履行了部份行政处罚决定。扶珂村赵星群扶珂砖厂在中央环保督查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相关负责人失联,未对该砖厂立案查处和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加大后续监管力度,若发现有恢复生产的迹象,依法依程序查处到位。涟源市秀溪村振华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立案,当事人于2019年11月29日缴纳了罚款。秀溪村梁逾大理石加工厂于2020年5月24日立案,2020年7月6日,当事人缴纳了罚款。毛坪社区谭铁兴砌石坎、围墙圈地一事,于2020年5月1日立案,当事人于2020年7月6日缴纳了罚款。锦联村谭检初盛大农场养猪场于2017年11月5日立案,2017年11月22日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12月2日缴纳了罚款。树亭村谭亲席、梁新民综合加工厂于2017年9月28日下达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2017年12月25日缴纳了罚款。笃庆堂社区谭国平洗涤厂于2018年6月2日立案,2019年6月21日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0年6月30日缴纳了罚款。树亭村梁国武仓库棚子于2020年5月24日立案,2020年6月21日下达《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2020年7月6日缴纳了罚款。秀溪村康威游乐场因实际控制人死亡,违法责任主体灭失,会同六亩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其游乐设施进行拆除,非法占地行为已基本改正。锦联村刘仲仪界边养猪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免予行政处罚,督促其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规范用地行为。胜利村袁正文沥青搅拌厂于2018年11月29日立案,2018年12月27日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6月11日缴纳了罚款,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消除了违法行为。良溪村蒋胜利良溪村机砖厂于2019年8月2日立案,2019年9月2日缴纳了罚款,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消除了违法行为。红竹村王帮华食品加工厂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2020年6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7月6日缴纳了第一期罚款。下步,我局将督促其足额缴纳罚款。并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调查成果公布后,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督促补办用地手续或设施农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消除违法行为。

关于“137家砖石和采石场进行了立案,但没有一家结案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执法业务培训会议,共同学习了《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和《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出台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案件结案工作的通知》等5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立案标准和案件结案工作,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有结果,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现象,杜绝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扶胜砖厂等51家砖厂纳入了增减挂钩项目,复垦为耕地或复绿;锦地砖厂等24家砖厂拟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公布后,根据三调地类情况纳入增减挂钩实施项目;桥头河镇珠璜砖厂等4家砖厂拟纳入旱改水项目;六亩塘镇三步桥砖厂、金石镇砂石砖厂等2家砖厂拆除后,分别被涟源市行知中学和芙蓉学校征收占用;六亩塘黄龙砖厂拆除后,新建刘湘中加工厂,该加工厂已立案查处;兄弟砖厂等18家砖厂列为保留砖厂,沿用原名或更名,并分别办理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荷塘镇从木砖厂在拆除后已自行复耕。

(2)以罚代管、处罚随意、罚款不收或少收。

整改情况: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制定印发了《违法案件会审制度》。2020年6月24日明确执法监察大队、娄底高新区分局、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为责任单位,对巡察发现的“以罚代管、处罚随意、罚款不收或少收”问题予以及时的整改和纠正,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对2016年以来的行政处罚罚款收缴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目前,暂未发现有低标准、高标准处罚现象。

(3)罚缴未分开,收费不开票。

整改情况:2020年6月24日,明确执法监察大队、娄底高新区、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对巡察发现的“罚缴未分开,收费不开票”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和纠正。局财务股全面清理了现有的非税票据,负责收入管理的同志每月进行调度,核查领票人当月开出的票据收入是否及时入库并进行票号登记、缴库资金对数,同时对报账人员提出了自查自纠的要求。与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和农业银行联系,由湖南远见科技公司负责开发“智慧非税”平台,在自然资源领域率先推行使用互联网非税收入征缴服务。建立各乡镇基层所罚缴分离的渠道,从源头上杜绝代收款不开票的现象。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在巡察期间发现收费后不开票的问题已作涉纪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我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通知。下段,我局将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狠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筑牢自然资源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机制。

(4)行政审批不严,违规审批。

整改情况:相关股室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心城区私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针对“违规审批谭某某等三兄妹私房”的问题,原规划档案室负责人已写出情况说明。责令当事人归还了原始档案,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写出了深刻检讨;2021年1月8日,涟源市纪委监委已对4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对2名人员立案审查并停职处理;对3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出台了《档案查阅制度》《档案移交登记制度》及《中心城区个人建房集体会审制度》。

针对“用地申报审批把关不严。中国铁塔娄底分公司在申报2018、2019年涟源基站建设用地时,违规获得省自然资源厅的用地批复”的问题,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函《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告知函》,建立了部门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公安机关侦查,2020年8月4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已补缴了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市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审查。

(5)日常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学习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审批程序、处罚文书制作、案卷的保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流程的通知》;针对跳号、重号问题,已对执法大队案号管理员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并对跳号、重号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今后,我们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安排专人管理案号,并建立台账,严格按照案件逐宗立案,处罚时间依次确定对应的编号(文号),从制度上杜绝跳号、重号现象的再次发生。

6.形式主义较严重。

整改情况:针对“收文处理走形式”的问题,召集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自然资源局公文处理规定》《自然资源局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自然资源局档案移交登记制度》。出台《自然资源局公文处理规定》,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制度约束,强化责任追究;立行立改,全面清理全年所有收文,规范公文处理和传送。办公室主任召集分管文书处理工作人员当面交办反馈的问题并商议整改措施,第一时间要求对近期的所有收文进行清理,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操作,特别是涉密文件,务必严守纪律;及时传达、及时落实文件精神。上级文件收到后,紧急文件第一时间处理,避免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一般文件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办公室拟定意见报一把手审定后,及时传阅到相关部门,确保各项政策任务能及时传达到承办部门,落到实处。

针对“专项行动走过场”的问题,已责令当事人重新填报了“纠四风、治陋习”自查情况表并写出情况说明和作出了深刻检讨;局党组明确2020年度为作风建设年,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通知,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两个责任”,以实际行动务求工作实效。

7.问题整改不重视。

(1)2016-2017年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原市国土局机关违规发放津贴、奖金的问题已全部退缴到位。至2020年12月31日,已收回单位工作往来款238.12万元,收回备用金4.9万元,个人借款已全部归还,代缴代扣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至今已陆续扣回。

(2)2018年娄底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28个,只有整改方案,无其他资料。

整改情况:娄底市委第四巡察组2018年在巡察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期间,对我局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延伸巡察,并口头反馈了预交单位部分公积金、部分接待费无公函或无菜单明细、办公室用矿泉水无领用表、扶贫工作经费、公务用车、租车费、基层所(分局)经费包干等28个问题。接到整改口头反馈情况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专题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逐一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自查自纠,对每一个存在的问题分类查阅原始凭证、对照制度制定整改方案、对照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后的相关资料报送至巡察组审核。在巡察期间边巡边改,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已经整改到位。

(3)清理“吃空饷”追缴资金未落实。

整改情况:对原国土局应追缴资金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研究,于2020年5月20日向涟源市人社局去函,请求协助从退休工资中扣回;原规划局封某某“吃空饷”应缴费用已由单位代缴至市“空饷办”,由局财务从其退休工资中逐月扣回;原规划局刘某某涉及“吃空饷”的资金已由局政策法规股按法律程序进行催缴,若其不按期归还,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边巡边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三个边巡边改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内容如下:2020年12月31日,我局42笔个人借款已全部追回;重复发放岗位津贴问题,已全部追缴到位;现我局的考勤方式已由纸质签到改为人脸签到,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印发了《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二)新时代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了规范建立健全党建责任机制,年初,局党组专题研究讨论部署2020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一是建立2020年度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党组成员挂点指导各支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完善党员考核评比体系,制定《2020年度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督查评比实施方案》;三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的组织路线,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由局机关委员会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及学习计划》。

支部阵地建设整改情况。由于“房少人多”,目前安排四楼大、小会议室、五楼会议室、原交易中心大厅为支部活动室;由挂点指导员对党务公开栏进行指导,局属各支部已明确专人管理维护,并及时公开党务信息。

针对支部换届不严肃问题,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机关委员会制定《2020年度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督查评比实施方案》《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改、带头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内容。

分管领导主持组织各支部委员成员和机关党委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的制度执行,2020年局属各党支部已按市直工委要求按季度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网上。

2020年各支部均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了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之间、支部书记与受奖惩党员之间等谈心谈话。截止2020年底,局属各党支部共计谈心谈话218人次。

为充分发挥民主,积极开展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已通知各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现已完成。

就“原国土局七支部陈某、三支部李某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经常”问题,局党组书记分别对两人进行了约谈;就“七支部2016年会议记录造假31次”问题,我局对七支部组织委员作出了诫勉谈话处理;就“三会一课”未严格落实问题,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约谈。要求他们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加强责任心教育,抓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就“机关八支部2016年至2019年从未召开过支委会”问题,机关八支部已作出情况说明,并立行立改,现逐月召开了支委会。

3.党员教育管理不精细。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党务工作人员已就“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作出了具体情况说明;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制定《2020年党员发展计划》,要求各支部建立党员发展台账。

组织各支部委员、机关党委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着力解决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不精问题;

局机关党委、人事股按局属各支部党员工资基数(2019年12月),对每名党员应缴党费进行了认真核算并严格按照标准足额缴纳党费,至今,没有发生缴费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

局属各支部根据《中共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2018年度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现局属各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积分表格已全部按季度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

4.选人用人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针对“肆意提拔、超职数现象严重”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对原自设的三名局长助理进行了免职处理。

针对“内设股室(所)副职多的现象”问题,局人事股已对全局股室(所)负责人和现有副职职数及任职年限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澄清了底子,为机构改革轮岗交流做好了前期准备。我局在机构改革时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各部门副职,不滥任滥提干部。

针对“‘头重脚轻’,混岗混编现象严重”问题,现已对混岗混编现象进行清理整顿,根据工作情况,该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在机构改革定岗定编时返回原单位,目前已有1人返回原单位工作(原枫坪所),同时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着重解决基层所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对因工作需要,确需继续借调的人员,则采取自然消化的方式,逐步消化到位,待机构改革到位后,不再从基层所借调工作人员。

针对“轮岗交流少”问题。局党组已于6月1日对干部轮岗交流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现有股室(所)负责人和副职待机构改革时按三定方案规定采取竞聘的方式重新定岗。

针对“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问题,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派驻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对全局股室、所、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和刷脸签到情况,对经常不在岗人员和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考勤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针对“干部‘青黄不接’,中层老龄化严重”问题。经向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相关部局汇报沟通,拟增加人员编制,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人才,由人社局统一组织报名和考试。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表率作用发挥不够,个别班子成员自律意识较差,弱化了党组权威,损害了党组形象”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找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针对“机构改革推动不力”问题,局党组已于2020年3月1日开会研究,决定原改非班子成员不再分管工作,并对现有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打破了原国土、原规划机构业务没有整合的问题(已发文),其他业务股室及二级单位待三定方案批复后启动机构改革时一并调整。印发了《关于2020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针对“奉行好人主义”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改非人员重新安排岗位、分别担任局重点建设项目的指导员;对原年龄较大的内退人员,因都在1年左右即将退休,不再安排具体岗位;对借调人员,要求其遵守借用单位的管理制度,并每月由借用单位向局绩效办提供当月考勤情况;以上人员均纳入考勤和绩效考核范畴,不再存在特殊对待。明确2020年度为作风建设年,印发了《关于开展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通知。邀请涟源市纪委监委领导授《心存敬畏 让心安然》廉政课,让全局干部职工明底线、守红线、知敬畏。深入开展内部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和执纪执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由派驻纪检组、人事教育、机关党委对全局的上下班纪律、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督查,对上下班迟到、工作开展不力的人员全局通报批评。对长期上班不正常人员先由派驻纪检组、人事教育、机关党委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对不能限期改正的作出辞退处理。经过多次监督检查,现白马所段晓磊已辞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守法律底线,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现我局已启动“人脸签到”系统签到制度,并安排专人统计,按月通报。对去向牌与办公室实有人员进行了实时更新。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为契机,开展警示教育和建立长效制度,并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政协涟源市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民主评议会议,对我局2018年、2019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

2.监督责任有差距。

(1)日常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局务会成员、局属党支部书记召开了严防“四风”反弹工作会议;根据省厅安排,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收看了“全省自然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会上,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组长唐新民同志作了题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责任使命为全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报告,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海兵同志作了3点表态和提出了3点工作要求;邀请涟源市纪委监委领导授《心存敬畏 让心安然》廉政课;局党组明确2020年度为作风建设年,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通知;由派驻纪检组、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开展上下班纪律、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和会议缺席迟到的相关人员全局通报批评。通过以上方式和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了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大大转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

收到娄底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函》后,一是成立项目资金清理“回头看”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二是印发了《涟源市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清理“回头看”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更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三是对标对表,砍土分方,对需整改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并制定了《涟源市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申报制度》和《涟源市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四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回头看”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2)“三重一大”事项参与不够。

整改情况: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共涟源市委办公室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局党组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意识;

局党组印发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文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规定,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派驻纪检组主动履职,加强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在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局党组严格落实了涟办〔2018〕1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事项。

3.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退缴到位。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违规在外单位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娄底高新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局、杨市所、七星街所、枫坪所、荷塘所均已开展自查核实了报销费用情况。

召开局财务工作会议。会上,对基层所、娄底高新区财务人员在内的财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要求娄底高新区、各乡镇所对其所在地乡镇报销的费用进行全面清理,若存在违规报账行为,立即退回;

至今,我局和派驻纪检组未收到违规在乡镇报销费用的问题线索。下段,将适时会同派驻纪检组和乡镇财政所对基层所在乡镇报销费用问题进行清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2)浪费国有资产。

整改情况:关于“‘城乡规划信息一体化系统’仅仅使用了几个月,就弃之不用,现该系统已完全废弃,造成国有资产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原规划局投资的“城乡规划信息一体化平台”系统于2012年启动政府采购程序,并于2013年完成了平台建设。但因操作界面设置繁琐,平台业务办理人性化不够,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融合到实际工作中,要求软件开发工程技术人员多次前来解决问题无果,系统被迫弃用;为了不造成国有资产浪费,合理利用资源,把平台建设的机房、服务器、局域网络改成了内部网络、信访系统专线、政务外网平台使用;将配置的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硬件设施配发给各股室,作为日常办公使用,没有闲置和废弃;印发了《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内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文件,规范了采购程序,有效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关于“原规划局管理不善造成食堂亏损”问题的整改情况:原规划局食堂已就“食堂亏损”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并分析了亏损原因和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由分管人事、机关党委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原规划局食堂在2019年7月已关闭到位,目前,未启动;中共涟源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涟源市审计局在“原涟源市规划局局长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中已对问题作出相应的定性;派驻纪检组已对当时食堂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作出提醒谈话处理。

关于“空闲土地未及时处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3月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会议和专题学习,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相关股室拿出方案,加快推进;通过会议和学习,大家在思想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充分认识到了空闲土地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重要性,对在清查处置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整改;目前,我市空闲土地盘活面积215.25公顷,盘活率59.98%,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应完成50%的目标任务,并通过了省厅的检查验收;对剩余未处置的土地,将结合省厅“月清三地”工作每月针对性提出处理方案,消化一批,由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开会决策后,在2020年底逐宗处置到位;2020年底,省自然资源厅督查考核组下发了处置任务清单,要求我市闲置土地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必须达到50%。至今,我市消化率达70.3189%。

(3)滞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

整改情况:2020年6月18日,拆迁事务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涟源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并就“滞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确定了整改方向。并将社会保障金的解款时间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征地拆迁事务局于2020年2月主动与涟源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对接,将2019年前代扣的44个项目社保基金解款至涟源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财政专户,2020年3月16日,涟源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开具了票据。整改后,征地拆迁事务局于2020年6月17日相关同志与社保局进行了对接,并口头达成了以项目具结时间为节点,在具结后10个工作日内解款到位的共识。针对“滞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问题,局派驻纪检组对征地拆迁事务局局长作出了谈话提醒处理。

(4)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整改情况:

涟源农发行开设的账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已上解至涟源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征地拆迁事务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等政策文件,并就“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和“利息未上解”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和明确了下步的整改措施。银行按季度结算利息(每年的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征地拆迁事务局按季度将银行账户的利息上解到涟源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做到了账户银行利息按季度及时足额上解。

2020年7月30日,涟源市财政局国库股分别下发《涟源市预算单位开立(变更)银行账户批复》,同意在湖南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涟源支行开设银行一般账户。

(5)部分拆违费用与实际内容不符。

整改情况:

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控经费支出,不再实行“超支自负、节余归公”的包干体制;原规划执法大队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通知,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业务水平。

(6)土地出让金追缴乏力。

整改情况:

我局已于2017年对相关房地产公司和个人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分别下达了《执行裁定书》,但至今执行未果,我局已多次同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对接,争取尽快执行到位;另对其他需补缴出让金的土地,我局已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催缴,但仍有部分未追缴到位,如仍然不履行缴纳义务,则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查阅资料保管不完整,收费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已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不再收取查询单位和个人任何费用,并已将违规收取的费用上缴至财务。组织档案室全体人员进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文件,全面提高了业务水平。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所有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存档,编制了检索目录,完善和简化查询程序,保证了档案查阅工作的方便快捷,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出台《涟源市自然资源局档案查询制度》《档案移交登记制度》制度文件。明确了档案工作职责和任务、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使我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有据可依。制定了单位档案分类方案、保管期限,编写了全宗介绍,编辑了单位发文汇编,建立了档案借阅登记薄。

(8)个人借款或欠款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原国土资源局42笔个人借款已全部追缴到位,市土地开垦整理局2笔个人借款已全部追缴到位,市征地拆迁事务局一名工作人员2015年的借款已归还至涟源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专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湖南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控现金管理,不再向个人借款。

(9)超比例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土地开垦整理局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操作规定》;制定和完善了《涟源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涟源市土地开垦整理局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涟源市土地开垦整理局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操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明确了工作责任。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所有项目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发现还有项目存在超比例支付工程款现象,并查清了每个项目超比例支付的具体金额、超比例支付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文件规定和合同支付工程款,不得再出现类似问题。

(10)超范围开支。

整改情况:关于“原规划局开支扶贫村村干部误工补助”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局财务已对误工补助进行全面核实清理,并已作出了情况说明;由原规划局经办人员对开支扶贫村村干部误工补助进行清退收回;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控经费使用;召开了局财务工作会议,并组织全局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明了财经纪律。

关于“原国土局支付有关单位赞助费及工作经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局财务认真核实了费用情况,并写出了情况说明;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控经费使用范围,并提出明确要求,不得再向任何单位违规支付赞助费;召开了局财务工作会议,并组织全局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明了财经纪律。

关于“市征地拆迁事务局支付有关单位维稳工作经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局财务认真核实了费用情况,并写出了情况说明;征地拆迁事务局组织学习了《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内部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明了经费使用、支出范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认真审核申报单位的报告并实地察看,做到实事求是。二是建立集体会审制度。三是经费使用情况回访,做到专款专用。

关于“土地开垦整理局报销乡镇人员野外施工补助及工资”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土地开垦整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从源头规范和控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土地开垦整理局对违规发放的补助及工资已追缴到位,并上解至涟源市国库集中支付核查局;土地开垦整理局制定了《涟源市土地开垦整理局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严肃了财政纪律,确保财务支出公开合法。

(11)财务报账手续不完善、规范。

整改情况:完善了差旅费申报审批单、慰问贫困户食用油发放花名册等原始凭证、报账资料;组织办公室和财务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涟源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涟源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涟源市党政机关租车管理规定>》;印发《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内部管理规定》和《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差旅费支出内部管理细则》《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先申报、后出差,先审批、后报账”;明确由办公室负责,逐月、逐日建立了租车登记台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当前,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以高标准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继续加强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问题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梳理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

二是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将巡察整改与自然资源工作、市委或上级安排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自然资源工作难题、补齐工作短板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助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

三是继续加强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物,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打造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的党员队伍,为自然资源事业蓬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4451803。

 

中共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