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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含交警大队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涟源市纪委监委     2021/10/20 16:15:42【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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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9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含交警大队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许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专出席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吴志辉向市公安局党委(含交警大队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情况,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劭代表涟源市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雪雁主持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6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含交警大队党总支)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娄底市委和涟源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紧扣“三个聚焦”,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等巡察方式方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吕许灵强调,市公安局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用整改的行动和效果体现“两个维护”。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市公安局党委要落实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的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强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要正确对待,照单全收,要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面镜子,必须体现巡察整改的“两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的问题要整改,整改的问题要百分之百到位。三是要紧盯整改实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市公安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政治巡察的根本意义,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让党中央放心和让人民群众满意统一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深化巩固运用巡察整改成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易专要求,一是要建一流队伍,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打造过得硬、信得过的公安队伍。二是要创一流业绩,要紧盯主责主业,严格规范执法,践行民本理念,积极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发展职能作用,促进公安工作新提升。三是要树一流形象,要着力锻造公安队伍新形象,提升队伍士气,凝聚力量,擦亮底色,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吴志辉在巡察情况反馈中指出,市公安局在“三个聚焦”方面共存在15个大类42个具体问题,并从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一是深化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二是突出党建引领,抓好主责主业;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谢劭表示,市公安局党委将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以最诚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把落实问题整改与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推动涟源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涟源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