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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 案例的通报

新化县纪委监委     2021/10/29 15:51:01【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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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游家镇长田村原党总支书记赵先吾虚报套取、账外开支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长田村未将帮扶单位县交警大队拨付的项目资金18.7万元和村民自筹修建公路资金8.795万元入村级财务账,直接账外开支;2018年至202010月,长田村从村级财务账中虚报套取181.275万元,其中176.275万元用于该村项目建设、村级运转、接待等开支,其余5万元以补助名义被赵先吾等人平均私分,赵先吾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216月,赵先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1万元。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分处理。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谢春悦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问题。20196月至20209月期间,谢春悦在分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检验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检验项目负责人李某某提出入股该项目的要求,李某某同意后入股5万元,获得分红0.959万元;借给李某某和设备供应商黄某共50.6万元,在事先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情况下,收受利息红包0.73万元。鉴于其主动上交违规所得,依纪减轻处分,20218月,谢春悦受到警告处分。

三、维山乡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曾锋乱收费问题。20193月至20205月期间,维山乡中心学校(本部)为解决办公经费短缺问题,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学生早晚餐每人每餐加收1元,共计违规收取3.5万元,账外用于该校垃圾清理、临时工工资等开支,曾锋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18月,曾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各级各单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室、组、地”协调联动推进整治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推动党中央惠农惠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