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项监督检查部署会——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建设

娄底廉政网   杨惠成 杨红丽   2021/11/5 17:00:55【字体: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11月4日,市纪委监委召开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建设及河长制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部署会,市纪委副书记刘辉到会讲话。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精神,宣读了《关于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建设及河长制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督查工作任务,要求要压实责任,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推动河长制落实。

水环境事关人类发展与进步,事关生活品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去年开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守护娄底碧水的"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把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建设及河长制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虽督促整改了一批水生态环境问题,但还存在乡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生产污水直排整治不力等情况。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调度,抢时间、赶工期,确保今年除桑梓镇外的我市1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在11月20前建成通水运行,同时要主动作为,提前部署我市明年尚须建设的1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任务。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认清目前形势,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和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突出整治重点,巩固工作成效。要把政治监督作为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要聚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直排河流等重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突出保障饮水安全;三是要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监督。督查组要下沉一线实地督查了解情况,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合力推动突出问题的整改和重点工作的进度;四是要严肃执纪问责,加大惩治力度。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尤其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河长制落实不力导致饮用水源污染的,采取“霹雳”手段,严肃问责。

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