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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娄底市纪委监委     2021/11/19 20:34:4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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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娄底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娄星区石井镇泽溪村原村委会主任彭方才侵占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彭方才在帮助该村困难群众彭某危房改造建设过程中,以索要汽车油费和香烟等方式侵占彭某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275元,造成不良影响。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彭方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二、冷水江市金竹山镇恒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国兰,镇协调办主任杨亲南虚报套取征地补偿资金问题。2015年,邹国兰、杨亲南2人利用负责娄新高速金竹山互通征地工作之便,虚构征地补偿协议套取资金8.72万元,用于账外开支。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4月,邹国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亲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三、涟源市园艺示范场原场长谢洪江等人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7年,涟源市园艺示范场原场长谢洪江、副场长刘建钢、办公室主任李培成、出纳彭素和、会计邹根平等人违规向群众收取建房审批费用和办证费用34.65万元,用于园艺场日常开支,造成不良影响。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3月,谢洪江受到撤职处分,彭素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建钢、李培成受到警告处分,邹根平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双峰县金开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程利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问题。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程利和(非中共党员)利用负责街道动物检疫防疫兼兽医工作的便利,违规给中介人陈某某调运的外地生猪开具检疫合格证明,接受其请吃和香烟,并与其合伙经营生猪、仔猪贩运生意从中谋利,合计获得不正当利益2.49万元。2021年7月,程利和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五、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超额收取学生伙食费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维山乡中心学校(本部)违规向学生早晚餐每人每餐加收1元,共计收取3.5万元,且未入食堂财务账,账外用于该校垃圾清理、临时工工资等公用经费开支,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该校常务副校长曾锋(负责本部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涉及教育、惠民惠农、征地拆迁、行政审批与管理等不同领域,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党员干部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本地区、本单位在为人民服务上的不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聚焦问题突出行业和领域,切实开展专项整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用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