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 打造清廉娄星
为建设现代化新娄星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上
(2021年7月28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区委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管党有力,治党有效,营造了山清水秀、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主动作为服务大局,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区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得到了省市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全区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两个责任”更加有力。区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出台《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会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带领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两个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持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月度考评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讲评,各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逐级开展党内谈话11.3万余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8万余人次,履责约谈3578人次,“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出具廉政审查意见1.62万个次,否决214个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3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2.7%,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五年来,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65人,严肃追责问责42人。
(二)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更加精准。围绕“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九大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38起,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43人。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履行监督职责,共问责838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停职处理5人。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深入推动禁捕退捕,45个“非法排污”“四乱”等重点问题全部整改销号,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15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对8家重点企业实行挂牌监督服务,努力构建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聚焦换届风气监督,出台“十二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全区村(社区)、乡镇党委换届风清气正。
(三)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利剑”作用更加彰显。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巡察办,设立2个常规巡察组、4个授权巡察组,高标准完成八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共开展9轮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4轮提级交叉巡察,巡察党组织81个,发现问题2122个,移交问题线索212条,立案25起,移送司法4人,追回资金1560余万元,收缴违纪资金560余万元。积极配合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娄星区工作,协助区委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做实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创新开展“整改回头看”专项巡察督查,对65家被巡察单位反馈的1668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改到位1623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394项,巡察监督影响力显著提升。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效更加巩固。持续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查处61起,党纪政务处分92人,组织处理51人。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打击“电诈”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8起,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122人。清理微信工作群1507个,进一步减轻基层干部指尖上的负担。深化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对19个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岗位开展重点岗位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开展纠“四风”督查2000余次,通报批评单位411个次,通报批评违纪人员593人次。深化拓展“守规零违纪、工作争一流”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评选出优秀单位28个,营造了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抓深抓实专项整治,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更加增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3”专项整治,娄星区在全省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省纪委监委对我区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评价。深化开展公款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违规兼职取酬和单位集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尽锐出战护航脱贫攻坚,深入推进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9个“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严查扶贫工作不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四个不摘”落实不力行为,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动态清零行动,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7起、处理374人,退还群众资金302.66万元,在2020年度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中,我区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市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典型问题378起,党纪政务处分105人,追缴资金88.73万元。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违规补课行为,严肃整治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组织处理53人,清退追缴资金1103.86万元;开展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追缴违规违约基金811.94万元,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4起,处理20人。“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与“祥和娄底”娄星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深度融合,成效显著,杉山镇及花溪村作为娄底市运行“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基层实践典型接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观摩检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到万宝镇石塘村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情况实地评估、到杉山镇开展“以信息化助力监督下沉落地,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效能”课题调研,我区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三个效果”更加统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切实用好检举举报平台,创新“开放式”办信模式、开展信访“百日”攻坚等行动,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870件,处置问题线索3035条,其中立案840件,立案查处乡科级干部109人(其中“一把手”21人),党纪政务处分794人,组织处理2054人,采取留置措施17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0人。严肃查处了原区林业局正科级干部、娄底市基督教协会原会长颜义方受贿案,万宝镇原重点办副主任颜春茂等人在征地拆迁中骗取、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系列腐败案件,查办了区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窝案,高质量查办了省监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8·18”案,市监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6·01”案等5件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0多万元,办案效果获得了省、市监委的充分肯定。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准监督执纪,共处置问题线索108条,组织处理89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9人,“保护伞”6人,严肃查处了肖勇志涉黑涉恶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区治超办相关人员贪腐系列案。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五年来共有111人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上交违纪违法资金704万元。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严格执行“禁酒令”“禁红包令”“禁点歌令”“禁打招呼令”“禁赌限牌令”“村级公务零接待”等纪律要求,出台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战、扫黑除恶、创文管卫、征地拆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进行信访活动等系列问责办法,达到了以制度管事、制度管人、制度管权的目的。注重对腐败多发领域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追根溯源,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5份,推动问题整改,健全内控机制,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方位营造廉洁氛围。开展党风廉政知识集中宣讲589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以案促改会61次。开展争创“廉政勤政模范机关”、争当“廉政勤政模范干部” “翰墨送清风”廉政书画展、迎春送春“廉”廉洁文化进乡村、农村廉政文化艺术节、推进廉政文化“六进”等活动,打造“娄底廉政文化广场”“贺国中故居广场”等廉政文化阵地,并成功纳入“湖湘廉洁地图”,营造了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3638篇,“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严惩“微腐败”、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等工作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推介,我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多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七)全面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更加提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深入推进“三转”,2018年1月区监委挂牌成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现了转隶组建、人员融合、工作融通。组建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人、财、物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向11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着力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全员培训10期,办案能力和精准监督水平不断提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选聘10名特约监察员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方位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五年来共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59条,立案10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18人,全力打造了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区纪委监委先后被评为区级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标兵单位;五年来,在全区月度考评中月月被评为先进单位、班子年年被评为全区优秀领导班子;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绩效评估考核中,区纪委监委年年名列前茅;今年6月,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市委刘非书记亲自授牌;机关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2020年3月和今年6月,两任省纪委书记先后到娄星区调研,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凸显,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成绩的取得,靠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举旗定向;靠的是区委和各级党委(党组)的整体谋划、担当作为;靠的是历届区纪委打下的良好基础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靠的是全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共同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政治监督的途径和手段单一,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办法不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不够具体深入,对个别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还存在短板;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需加压用力;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纪律作风不严,还不能完全适应高素质专业化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探索了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积累了诸多便于操作的工作经验,也取得了诸多群众满意的明显成效。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政治建设不偏向。我们要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上更加自觉、更加坚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娄星落地见效,为奋力开创“四城”“四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是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不松劲。我们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严治才是真治,真治才有真效。严,不是部分,而是全面;不是一时,而是始终;不是孤立,而是系统,必须坚持思想从严、作风从严、监管从严、执纪从严、反腐从严,才能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三是必须坚持惩防结合不脱节。监督执纪问责既要拔“烂树”,又要护“森林”,以霹雳手段惩治腐败,以菩萨心肠对待同志。要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约束作用和正面引导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把规矩立在平时,把习惯养在平日,自觉坚守廉洁自律防线,避免小错酿成大错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真正体现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
四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凝聚党心民心,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老百姓不舒心、不高兴的事,就是我们的要事、大事,就要带着“放大镜”“显微镜”来看,只有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入手,严厉惩治“微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反腐倡廉工作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反腐败斗争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区委明确提出了我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学习领会、带头抓好落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自觉融入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娄星工作全局,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清廉娄星”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星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化拓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紧盯禁捕退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挖自然生态问题背后的政治生态“病源”,坚决破除“利益链”“保护伞”。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意识形态工作,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建设“四城四区”、打造“双引擎”、形成“一核一廊”“三镇四带”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等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为“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供坚强保障。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中“懒散拖”、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健全与公安机关、优化办等部门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从严从重查处侵害实体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持续强化“三不”建设,时刻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动摇,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医疗物品购销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对各种隐性腐败、新型腐败扭住不放、一查到底。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金融、涉砂涉矿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整治,常态化整治“打牌子”“提篮子”“拉款子”“站台子”“借赌敛财”“放贷取息受贿”问题。严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行为。坚持“惩、治、防”相结合,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建立查清事实、剖析问题、堵塞漏洞、防控风险、重塑生态“五位一体”处置机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查办的案件剖开来看,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同类案件中的规律性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的放矢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抛弃“看戏”心态,接种清廉“疫苗”,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挖掘娄星红色资源,弘扬娄星廉洁文化,讲好娄星廉洁故事,发扬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汇聚清廉娄星的强大正能量。
(三)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强烈信号。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聚焦突出问题,对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搞“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的,扭住不放、坚决处理;对服务保障民生中漠视群众疾苦、故意刁难群众的,毫不手软、严厉查处;持续治理“官爷”文化、“中梗阻”,大力整治官僚习气盛、政策落实不力、职责缺位等问题,促进全区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蔚然成风。严防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高度警惕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督促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大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监督力度,遏制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良好风尚。落实区委正向激励办法,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四)持续治理突出问题,全面肃清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精准监督、靠前监督、跟进监督。严肃查处在推动乡村振兴中搞“瞎指挥”“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斩断伸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黑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重点整治乱占耕地建房、老旧小区改造、“无籍房”办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提升基层初信初访办理质量,认真解决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推进“两微”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祥和娄底”娄星监督服务微信群、“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子系统作用,通过运用大数据,提高精准监督能力,使监督更快、更准、更有力。
(五)持续强化政治巡察,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紧扣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落实全面从严、长期从严要求,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谋划,积极做好九届区委巡察工作的谋篇布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做实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细化整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整改专项督查机制、整改情况报告机制、整改公开和日常监督机制,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查处。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采取“机动式”“点穴式”等巡察方式,推进巡察向村(社区)等基层延伸。
(六)持续推进体制改革,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抓好区管企业、区属学校、区属医院、区管园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出台派驻机构请示报告办法、业务工作规程,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注重抓早抓小、靠前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纪法之弦,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措施,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督促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探索建设电子廉政档案,提高“画像”精准度,切实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有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覆盖面和准确率。依法依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七)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坚持政治立身,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宣传力度,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深化全员教育培训,强化纪法意识,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做好监督履职、规范用权、防范风险、惩治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内部督查。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坚决捍卫纪检监察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使命引领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奋力谱写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星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