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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双峰县纪委监委   曾艳艳   2021/12/31 13:06:0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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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所以,巡察不整改,不如不巡察。对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以后会越来越规范;对巡察整改的监督,要求会越来越高、标准会越来越严。从本届县委开始,我们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真正动真碰硬。”在2021年12月启动的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双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如是强调。

今年以来,双峰县委巡察办紧紧围绕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入探索,创新思路举措,制定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制度,落实落细整改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规范化、制度化,由县委巡察办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对标中央、省、市巡视巡察最新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县巡察工作实际,探索制定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巡察整改的依据、原则,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责任时限及操作流程,相关部门监督责任,明确了“任务书”,制定了“时间表”,绘就了“路线图”。

细化指标,创新评估机制。制定双峰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评估表,按照“主体责任落实率、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整改成果运用率、群众满意率”五个指标予以评估,评定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评估“丈量尺”,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县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责任清单。

部门联动,打好“组合拳”。县委巡察机构综合使用巡察监督、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组合拳”,督促巡察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对单销号。要求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多管齐下,共同发力”。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整改不力、敷洐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督查,提升整改质效。十三届双峰县委首轮巡察于12月上旬启动,同步授权巡察整改督查组,与常规巡察同安排、同落实,对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的县审计局等1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集中督查。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全方位“诊断”,全面客观、准确评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整改成效。青树坪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对标对表,扎实查漏补缺,并举一反三,取得实效”。县住建局召集干部及老同志代表30余人进行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了解干部群众是否真正认可。县司法局党组在接收巡察反馈意见后及时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函,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及责任人,通过巡察整改,纠正违规问题2个,清退违规资金1.5万余元,完善制度7个。(曾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