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大、政协“两会”拉开序幕。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在此市纪委监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
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
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
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
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
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
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
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风气监督,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请及时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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