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娄星区出台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

娄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2022/1/21 21:00:55【字体: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行为,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近日,娄星区出台《娄底市娄星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列出十项具体监督举措和工作任务清单。

一是强化“两项制度”监督。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监督。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整治工作作风散漫、工作纪律松弛,备勤不到位、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现象。

三是强化留置谈话监督。由干部监督室联合案管室对留置对象进行末端谈话,了解掌握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廉洁等情况。

四是强化日常考核监督。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表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根据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每季度对非区管干部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工作效率等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德、能、勤、绩、廉。

五是强化日常履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职责(审查调查、巡察、宣传、工会、财务等工作)、涉密文件传输和管理、创文管卫、节能减排等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是强化党内生活监督。对各支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政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材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是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对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和监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是强化办信工作监督。对全区办信单位(部门)的信访台账管理、调查材料归档、接谈答复信访人“八要”落实情况和检举控告处置平台的操作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九是强化办案流程监督。对办案单位(部门)谈话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涉案款物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十是强化案件质效监督。对已立案对象的处分落实情况、案件办理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该《办法》还具体明确了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成果运用等事项,对违反“十项监督”情形的纪检监察干部,依照相关规定和党纪条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娄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