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娄底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4日)
毛健刚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娄底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总结我市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用“四个坚定不移”精炼概括在建党百年新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从六个方面全景回顾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壮阔历程和辉煌成就,用“九个坚持”对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行提炼。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信念坚定、无私无畏的境界情怀,正视问题、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不忘初心、勇毅前行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省委书记张庆伟在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省纪委书记王双全在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的工作报告,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对新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市委书记邹文辉在今天上午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了我市正风肃纪反腐所面临的形势,对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执着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抓稳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市政治生态气象更新、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党心民心不断提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作出了贡献。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政治方向坚定正确
坚决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学深悟透、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纪委常委会议“第一议题”,以“清单制”抓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经验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深刻感悟思想伟力,不断增强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认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坚持用创新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结合娄底实际开展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有力
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聚焦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紧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三高四新”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闻令而动,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肃换届纪律,开展5轮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否决、暂缓“两代表一委员”、换届提名人选328人次,市县乡村集中换届圆满完成,县乡换届期间信访量同比下降86.4%。扎实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追责问责8家单位29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深入开展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监督和人防、供销等领域专项整治。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办的涟源市原粮食局局长邱和平、副局长李玉林涉嫌滥用职权案,被省纪委监委作为典型案例推介。
(三)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三不”一体推进稳步向前
不敢腐的震慑持续传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145件,立案1623件,采取留置措施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挽回经济损失2.3亿余元。重点查办了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原祁阳县委书记周新辉、娄底市住建局原局长黄大生等违纪违法案。配合省纪委监委做好李荐国、杨懿文、周纯良、王成良等案件的相关协查工作。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共立案审查调查政法干警1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人,严肃查处了冷水江市法院原院长龚新连案、涟源市看守所干警腐败窝案、双峰县公安局民警贺某等人徇私枉法案等典型案件。不能腐的篱笆越扎越紧。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推进清廉娄底建设,以“互联网+监督”平台为抓手,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乡村等清廉单元建设。创新基层治理监督体系,“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功能进一步优化,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祥和娄底”监督服务微信群接受、处置群众各类诉求和投诉举报36.2万个,及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两微”监督平台已很好地融入群众生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双全来娄底调研期间,对我市“两微”融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涟源市“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扎实推进水利水电系统“8.15”专案的“查剖改”工作,推动水利、农业、住建、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和稽查、加强招投标信息化建设。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深入推进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凝聚崇廉尚廉“正能量”,全市廉洁文化基地纳入“湖湘廉洁地图”达10处。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忠诚与背叛3》《警钟2》《长安鉴》等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四)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全市上下清风正气日益充盈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查处“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风”问题333起,处理69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8人。聚焦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消费烟酒制品、违规报销吃喝费用、违规接受宴请等突出问题,创新运用“互联网+监督”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对149条问题线索进行交办督办、深挖细查,共处理87人。
(五)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深入开展社保基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和风险排查“回头看”,共立案查处37人,移送司法2人,追缴和挽回损失1854万元。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查摆、整改问题1955个。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和“学位、床位、车位、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准排查过渡期的短板弱项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203起,处理405人,追缴资金769万元。
(六)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圆满完成五届市委巡察全覆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粮食生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养老金管理突出问题、煤矿安全生产等5个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87个。组织开展涉粮问题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45个,推动190个问题立行立改,建立“四个一”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边巡边改的做法受到省委巡视办充分肯定。启动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安排6个巡察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整改督查、专项巡察和系统巡察,部署安排对市县乡三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党组织开展穿透式巡察。先后两轮对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8家市直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查。突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有效发挥巡察监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七)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市本级2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财、物、事进行统管,强化片区协作和“室组地”联动,实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留置场所规范化管理、“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狠抓纪检监察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严格组织“每月一专题”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调训任务18人次,统筹安排160人次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视频培训班。推动交流轮岗、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87名,激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池春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纪委为您来解难”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倾心传递纪检监察干部为民服务温度。严抓机关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防”“四慎”,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决清理“害群之马”,全市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4人。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在实践中深化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动摇,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层层落实捍卫“两个确立”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坚持人民立场不动摇,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定力和韧劲,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必须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不动摇,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必须从严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不动摇,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必须“零容忍”,永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照党中央、省委、市委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规矩意识淡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少数单位违规吃喝、滥发乱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仍未得到有效清除,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基层重信重访、越级访难题仍未有效破解;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纳入省里对市州绩效考核A类地区的头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敢于斗争、自我革命,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清廉娄底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国之大者”开展政治监督
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认识依靠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奋进新征程的强大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以永不懈怠的顽强意志和永不停歇的斗争精神,坚定执着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查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小圈子、小山头、利益集团,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严格督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制定出台娄底市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措施,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构建“一把手”监督闭环,确保“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务实推进上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同下一级“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专题谈话,加强市纪委监委对县市区政府“一把手”的日常监督,落实好委托谈话、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推进政治生态监测分析常态化,画全、画细、画准领导干部“廉政画像”。
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护航“六稳”“六保”“三高四新”、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娄底“材料谷”建设等中心工作,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抓紧抓实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监督,千方百计化解重大风险。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持续推动系统治理。深挖严惩粮食购销领域“粮耗子”,保障粮食安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整治部门、干部作风,着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疏远、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深化涉煤涉矿涉砂问题专项治理和违章建筑、违建别墅清查专项行动,在监督推动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上持续发力。
(二)时刻保持反腐政治定力,在“三不”一体推进上下更大功夫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清醒认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六个必须”历史经验的新论断,腐败和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严峻形势的新研判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保持惩治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把手”腐败问题。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重点查处学校、医院、政法、国有平台公司、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等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惩“期权腐败”“交易型腐败”“利用影响力腐败”等隐性腐败和新型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破坏政治生态的“掮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力压缩“围猎”空间。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
不断强化系统施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协调贯通,充分释放“三不”综合治理效能。坚持把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减存量、遏增量的重要方法和抓手,不断提升实践运用水平。坚持查办案件“后墙”不松的同时,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早发现早提醒早打招呼,着力治“未病”。深刻把握“惩、治、防”“查、剖、改”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努力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规范一方。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督促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三)持续深入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党员干部以良好精神风貌奋进新征程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为实干者、担当者消痛点、扫障碍、添动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保持查处“四风”的高压态势,全面推开市直机关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狠刹顶风违纪滥发乱补、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督促有关部门取缔不科学、不必要的第三方评估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整治文山会海突出、“督检考”过多过频、过度留痕不注重实效、“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持续激荡清风正气。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奋发创业进取、严守纪律规矩,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敢纠错真容错、讲政策给出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强受处分干部的回访工作,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破除“官本位”、不搞特殊化,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廉洁齐家。
(四)牢固站稳人民立场,不断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引向深入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紧盯过渡期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做实日常监督、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效等方式,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动态调整监督清单内容,从监督落实“四个不摘”责任入手,关注重点人、重点事,对问题突出的领域进行起底式治理。扎实推进“一领域一专题”监督,聚焦帮扶解困、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对“慵懒散拖”、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克扣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伸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类资金的“黑手”,坚决查处乡村振兴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强有力的监督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物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清廉医保”、养老领域、“四位”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问题解决见底见效。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提升幸福指数。
(五)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推动新一轮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紧扣“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扛紧职责使命,突出“三个聚焦”,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科学谋划新一轮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对20个左右党组织的常规巡察。规范市直单位巡察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和行业、领域特点分类推进。强化对重大决策、重点领域的专项巡察,加大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的覆盖面,逐步实现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全覆盖。
推进巡察贯通联动。完善上下联动巡察监督网,紧跟中央、省委巡视安排,一体谋划市县巡察监督全覆盖。深入探索“提级式”“对口式”“接力式”巡察,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情况通报、力量支持、线索会商,推进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边巡边查、深巡快查。
做深做细巡察整改。综合用好巡察成果,优先办理、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完善巡察发现问题集中通报机制。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以上率下抓整改。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探索完善问题整改“大起底、再回炉”,整改质效量化评估等机制,持续跟踪督办,提升整改成效,推动重点疑难问题有效解决,坚决破除“巡察一阵、紧张一时、问题依旧”的怪圈,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
(六)不断压实“四责协同”责任,全力推进清廉娄底建设
压实清廉娄底建设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合力运行的责任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将推进清廉娄底建设情况列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工作督查内容,对推进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发展环境。
全面铺开清廉单元建设。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以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乡村等清廉单元为重点,全域推进清廉娄底建设。市直纪工委要牵头,市纪委监委要带头建设清廉机关。不断深化拓展“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功能,推动与“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有机融合,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努力打造群众身边“小微权力”廉洁规范运行的清廉单元“娄底样板”。
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充分挖掘利用娄底本土廉政文化资源,注重传承红色基因、涵养清风正气。丰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形式,让廉政文化更接地气、更有底气、更显生气,真正让清廉成为娄底的风尚、娄底的名片,不断营造清风徐来的政治生态。
(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锻造高强本领。市纪委常委会带头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官法,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建立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努力在捍卫“两个确立”中走在前、作表率。坚守人民情怀,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到基层一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地检验为人民服务的成效。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强化审查调查安全监管,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切实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
强化系统集成。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流转、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会商会办等工作。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优化各级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总结提炼有效做法、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加强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构建“室组地”上下一体、同心同向、共同发力的联动工作体系,通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充分释放“室组地”联动叠加效应和倍增效能。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内外交流,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监督约束。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市纪委监委要出台落实十二条负面清单的具体措施,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清理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切实做到“三防”“四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努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起点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