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预算01表 部门收支总表
2.预算02表 部门收入总表
3.预算03表 部门支出总表
4.预算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预算05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6.预算06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7.预算07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预算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09.预算09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10.预算10表 专户非税资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11.预算11表 专户非税资金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12.预算12表 其他资金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13.预算13表 其他资金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14.预算14表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表
15.预算15表 政府采购经费预算表
16.预算16表 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表
17.预算17表 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18.预算18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娄底市纪委市监委的主要职责职能: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市纪委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根据编委核定,纪委市监委机关设2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行政编制111名(含市委巡察办编制1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范围,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敢于斗争、自我革命,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推进清廉娄底建设,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娄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