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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1+X”督查 做实小微权力监督

  王文锋 陈伟强   2022/4/21 8:51:3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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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镇党委政府迅速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对村级工程项目决策、申报、招标、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进一步予以规范,力促村级工程阳光运行。”双峰县甘棠镇纪委负责人说,这是今年1月,双峰县纪委监委和县农村经营事务中心联合开展村级工程项目督查取得的成效之一。

针对村级工程项目“微腐败”高发现象,双峰县于2020年出台《双峰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2022年1月,双峰县纪委监委和县农村经营事务中心组成2个联合督查组赴全县16个乡镇(街道),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走访群众、实地察看等方式,重点针对各村(居)实施村级工程项目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双峰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四先四后”工作程序等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联合督查,发现举债搞建设、财务票据签字等手续不规范、工程项目评审力量不足等6个方面的问题。督查结束后,联合督查组第一时间形成专项汇报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全县,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

“去年针对‘互联网+监督’平台民生资金录入等工作,我们也采取了‘1+X’的督查模式。‘1’指县纪委,负责牵头抓总,‘X’即参与小微权力监督的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经事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它们依据各自职责和行业管理权限配合开展督查。通过这种督查模式,有效压实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凝聚了监督合力,提升了督查质效。”双峰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王文锋 陈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