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2年娄底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现场
经市委批准,6月15日,娄底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21年反腐败协调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毛健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1年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情况。2021年以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推动娄底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去年1至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145件,立案1623件,采取留置措施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挽回经济损失2.3亿余元。会议传达解读了《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文件精神,并就《娄底市纪委监委涉案人员和财务处理暂行办法(审议稿)》中有关条款作出说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事项进行了交流发言。
▲图为毛健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全面总结新成效,切实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责任体系日趋健全、协作机制持续完善、案件查办协作提质增效、追逃防逃追赃更加有力,有力推动全市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准确把握新形势,切实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我市违纪违法行为形势依然严峻,腐败案件依然易发频发,系统腐败、区域腐败问题依然突出,作风积弊还未有效根除等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担负起反腐败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要瞄准抓实新任务,切实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国之大者’、‘三不’一体推进、纠治‘四风’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清廉娄底建设”四个方面强化工作配合,做好协调衔接,做到重点重抓;要全面落实新要求,切实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反腐败协调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反腐败协调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要严格落实案件通报和线索移送双向沟通协作,为打击违法犯罪、形成惩治合力发挥基础作用。要探索建立对行贿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进一步压缩“围猎”空间。要全面加强市本级涉案财物全程监督,对涉案财物实行清单流转、实物不动。要全力抓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建立追逃追赃人才库等方面形成追逃追赃强大合力。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参加会议。(张海波 王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