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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22/6/17 15:26:2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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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2)》是一部很好的警示教育片,其精彩程度不亚于虚构的电视剧。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落马的官员,在身陷囹圄之后,都能大彻大悟,对自己的“黑历史”做出深刻的检查。这不由得使我费解和深思,为什么这些官员明知自己的行为犯法,却敢于铤而走险,甚至任性到肆无忌惮地出租手中的权力?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警钟(2)》中的反面典型,无一不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体制中的“关键少数”。我想这些手握重权的“关键少数”,初心大都是好的,之所以出卖权力大肆贪腐,关键在于权力没有受到严格制约。

马克思的《资本论》提到,“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官员手中权力资本的深厚回报正是他们敢于以身试法的动力。无数历史证明,酷刑不是解决贪腐的正确路径。明朝就有对腐败官员剥皮揎草的酷刑,但明朝之所以亡,正是官僚体制的腐败。步入现代社会,我想最有效的反腐败破解之策在于法治。

对贪腐行为进行惩治,不但要治标,而且要治本。只有依法治国,构建现代法治国家,建立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形成严格的权力制约机制,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贪腐行为才无机可乘,各级官员才能放弃侥幸逃脱法律制裁的幻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权力的行使都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腐败无法藏身。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我清醒地认识到,国家机关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通过制定法律将权力让渡给国家机关代为行使。公务员是行使人民让渡权力的执行者,一定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要求,认真梳理自己的职责和权力界限,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合需合理的使用权力,做“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的表率。(娄底市人大机关 李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