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全市开展了“学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反师德师风和利用教育资源谋私贪腐的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全市“学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日前,娄底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新化县上梅中学教师陈志美“提篮子”谋私敛财问题。2021年8月,上梅中学高中教师陈志美明知娄星区籍学生谢某不符合新化县普通高中录取条件,仍接受谢某家长请托承诺帮助谢某入读上梅中学,违规收受财物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通过“提篮子”的方式谋私敛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鉴于其主动退还财物,2022年3月,陈志美受到记过处分。
二、新化县桑梓镇中心学校违规收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经桑梓镇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陈星兴批准同意,该校违规向八年级、九年级学生收取早、晚自习辅导费5万余元,向八年级学生推销并引导到校外指定书店购买生地会考辅导资料125套共7475元。陈星兴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2年7月,陈星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有该校教导主任王勇军等3人受到诫勉、9名班主任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处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
三、双峰县走马街镇杉树小学教师周红星违规收费问题。2020年下学期至2022年上学期,周红星在担任杉树小学某班班主任期间,以举行课间操评比、元旦汇演等活动为由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服装费用1.8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其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还财物,2022年7月,周红星受到诫勉处理,并被调离原单位。
四、娄星区吉星小学教师袁盛违规有偿补课、家委会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至2021年,袁盛在担任吉星小学某班班主任期间,给学生付某某进行课后家庭作业辅导,收取学生家长7600元;2021年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之后,吉星小学部分班级仍存在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取班费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袁盛负有直接责任,该校原校长兼党支部副书记彭正春、党支部书记李伯雄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负责师德师风和德育工作的原纪检员黄来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8月,袁盛受到诫勉处理,违规违纪所得全部退还;黄来香受到责令检查处理、李伯雄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彭正春受到诫勉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4起“学位”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学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后,有的违规有偿补课,有的违规收费,有的违规推销教辅材料,有的在招生中谋私敛财,暴露出部分学校自查自纠不严不实,少数教师规矩意识淡薄,顶风违规违纪,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教师队伍形象,必须严肃惩治,各级相关单位、教育工作者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教育不仅关乎国家发展大计,也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办学教学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优良的作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双减”等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上学难、负担重、吃不好”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家委会的规范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办学教学的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开展“学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压紧压实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严肃查处教育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以专项整治成效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