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实际行动,助力娄底山更青水更绿,为建设美丽娄底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紧盯关键少数开展“常态化”监督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国之大者”。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突出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批示指示精神、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对负责监督单位开展派驻监督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盯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围绕中心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细化监督措施、明确任务要求,及时跟踪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落实落地,着力提高监督质效,推动全社会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意识。
加强作风监督。针对年初岁末、传统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监督,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驰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同时,专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今年以来,列席负责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36次,对“三重一大”事项采取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跟进的办法加强监督,严防问题发生。
主动融入开展“嵌入式”监督
主动融入负责监督的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个单位,了解和熟悉其主要业务工作。精准对焦,是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方法。
通过谈心谈话方式,了解综合监督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作流程,为开展有效监督打下基础。谈心谈话过程中,组内谈话人员向每一位谈话对象宣讲整治收送红包礼金专项行动政策,明确提出廉洁自律要求。今年以来,共谈心谈话1001人次,收效良好。
通过组织和参加会议方式融入了解单位相关情况。组织召开班子成员、重要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廉政分析会,疏理出单位的廉政风险点,严格加以防控;组内安排专人参加单位的案审会和局务会;通过参加案审会,全程监督生态环境案件的依法依规处置;通过参加局务会,全方位了解、监督单位的主要工作及相关情况。
与驻在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专项检查“洞庭清波”“一季一专题”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责成主管部门进行交办,并跟踪督促整改。组织工作专班进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推进市委“穿透式”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到对口的县市区部门调研工作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提出工作建议,克服困难加以解决。
聚焦问题整改开展“靶向式”监督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在履职监督中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继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搞好生态修复,守护好绿水青山。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生态环保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清单,采取有力措施,一一整改落实到位。
采石行业专项整治卓有成效。全市213个采石场已关停131个,保留82个;131个已关停采石场已全部完成生态修复任务,共修复水田589亩、旱地952亩、林地2953亩、水塘413亩。截至目前,全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54个(其中进入国家省级绿色矿山名录25个),已建绿色矿山数量在全省排名靠前。
冷水江锑煤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效果显著。矿区开采利用达120余年,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通过整治矿山和治理污染水体、裸露山体、荒废田地、地质灾害等措施,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该矿区山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被评选为湖南省首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之一,入选自然资源部《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上推介。
着力监督推动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我市5个问题全面整改,其中涟钢固废堆场问题整改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办理销号;中环公司破坏地块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已完成90%,扫尾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改善环境质量。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地表水断面水质改善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市20个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较去年同期90%Ⅱ类水质断面率增加10个百分点。稳步推进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积极谋划并包装入库19个试验区建设项目,已争取关闭煤矿涌水治理国家专项资金约1.6亿元,启动新化县石冲口镇宏达煤矿、杨牯岭八处煤矿等2个关闭煤矿源头综合治理技术探索示范项目,年底可形成关闭煤矿涌水源头综合治理示范经验在全市范围进行复制推广。(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