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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3/2 17:04:3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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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至7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邹文辉书记在听第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周密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落地。11月4日上午,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正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压实责任,再次统一了思想,落实了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希勇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毛煜春、刘舜禹、刘晓林、王青峰、聂东杭、龙长春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纪委),由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龙长春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专人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巡察整改高效推进。同时印发了《中共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牵头责任局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构建了责任层层分解到位、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任务件件落实到位的工作责任体系。

(三)强化督导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希勇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攻坚克难,加强协调调度,全力推进整改。局党委委员履责担当,与分管科室一起,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个研究,分析原因,精准施策,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任务落实到具体事。强化整改督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协调、督促、督查、督办职能,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

(四)标本兼治,高质量落实整改工作。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干部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相融合、一体推进,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以各方面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应急救援力量薄弱。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物资储备等方面均难以满足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需要。比如,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明确要求“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湖南省矿山应急救援娄底基地主体项目于 2018 年底建成,但由于遗留问题至今未投入使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应急救援人员增加到36人,新增了森林防火,受限空间等自然灾害装备及上岗操作使用培训,基本满足矿山救援,有限空间,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工作需要。二是2022年9月21日湖南省矿山应急救援娄底基地正式启用,基地启动后,圆满通过考核获得国家矿山救援三级标准,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矿山局和娄底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形成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不够。应急救援人员偏少,专业能力不足,应急资源整合度不高,面对较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任务,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比如,目前,市应急救援队伍只有矿山采矿、通风专业的技术人员,没有危化、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技术人员,难以满足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新招录的15名救援队员送往邵阳训练基地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业务培训,培训归队后,支队组织老队员以“传帮带”的方式进行强化训练。二是按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管好队伍。我们严格按照矿山应急救援标准的训练大纲制定了学习、培训、训练方案,建立了月有方案、周有计划、日有安排的训练机制。三是制定了实地跟班实训计划,计划每年轮流派遣3--4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具有国家应急救援培训资质的基地去脱产培训学习1--2个月。

3.安全生产风险仍处于高位。2021 年,全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72 起、死亡 80 人,虽然总体形势趋稳向好,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尤其是,矿山企业存量多,基础薄弱,资源赋存条件差,危化品、冶金等工贸企业生产设备设施老化、工艺落后,安全隐患大量存在。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个倒逼三个责任”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项规定,出台《娄底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安全监管的函》(娄安委办函〔2022〕38号),消除了监管盲区。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安委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发〔2022〕2号)《娄底市安全监管交叉检查办法》(安委办〔2022〕3号)《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发〔2022〕5号)等文件。以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倒逼部门的监管责任,以部门的监管责任倒逼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印发了《娄底市安全生产“隐患就是事故”管理办法(试行)》(娄安委发〔2022〕9号),2022年以来市安委办交办了39个消防重大安全问题,对市长交办令前期50个重大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下发了督查通报,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力打非治违。市安委会下发了《娄底市安全生产“隐患就是事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娄安委发〔2022〕9号),建立了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开展“打非治违”,认真贯彻落实国安“15条”硬措施;固本强基,企业本质安全明显提升。

4.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短板和弱项。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视不够,措施不强。比如,蛇形山煤矿瞒报事故中,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对线索举报掉以轻心,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市长热线调度的事故举报信息处置不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5月,该同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队伍专业素质、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掌握和运用还不够熟练和精准,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在2022年第五次案审会审理的多起行政执法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为事项与处罚建议中的违法事项不一样的情况以及行政处罚金额前后矛盾的情况。2022年一季度,在执法质量方面,案卷质量评查得分在14个市州中排名倒数第1名,出现行政处罚对象主体错误等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思想重视。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森林防灭火宣传等活动,市安委办组织专家、学者、业务骨干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安全专题讲座和授课320次,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巡回宣讲121次,组织安监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通过主题讲座、在线访谈等宣传方式开展“五进”活动,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火灾安全、防溺水、防中毒、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等426次。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资料3.5万份,接受群众咨询3200余人次、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宣传展板600余条(块)、发放猜谜奖品(印有安全警示标语的纸杯)30000多个,营造了人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督促行动落实。市应急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研究提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一考试标准,严格“培考分离”,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试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标准、考试题库、证书和查询平台。三是出台《安全监管执法程序图》《行政执法制度汇编》,要求严格按要求公开公正文明执法。增强了法律顾问团队力量,聘请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团队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重新组建法律顾问室(设政策法规科),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都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四是严格执行较大数额处罚案集体会审制度。2022年共召开11次局案审会,对30个较大数额行政处罚案进行了集体审理,提出法制审核意见200余条。五是持续坚持“月统计季考评”工作制度,对执法机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考评排名、并印发通报,同时,将行政执法绩效作为评先评优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5.执法宽松软。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违法违规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个别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不敢动真碰硬,存在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没有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有老好人思想。比如,监管执法存在立案率没有达到要求等问题;2021年四季度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立案处罚金额(个案)普遍偏低。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常态化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柔性执法清单》等文件,健全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监管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二是每季度由局机关纪委随机从局本级执法机构(科、支队)办结的执法案卷中抽取1-2个案卷,会同法律顾问按照案卷评查方案,逐案评查评分,结合执法数量和执法效能情况分别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排名,并通报全市应急系统,有效推进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质量。三是组织局本级各执法机构选择典型的一般程序处罚案,进行以案释法,主要围绕案件中执法行为、执法流程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深入剖析,并将典型案例上报应急管理部,2022年,市局本级已向国家应急管理部执法平台报送典型案例6个。

6.涉改部门职能职责整合不够到位,在部门联动上有欠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与水利、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还不够顺畅,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涉及的监测体系尚未实现信息联通和资源共享。各部门在共同履行“防”的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救”的责任方面,还缺少协同有效的体系支撑和运行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彭希勇同志到任后,多次主动与原职能划转单位沟通协调,基本理清职能职责,与水利、林业、气象等部门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二是利用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全市十二个专业委员会作用,增强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

7.局内设机构和局属二级单位职能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一方面,机构内部职能职责存在交叉现象。比如,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督管理站与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职能职责交叉;地震局与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职能职责交叉。市地震局没按“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正常运转,为空设机构,在2021年度全省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另一方面,内部运行不顺畅。比如,防汛抗旱涉及的科室多,防汛抗旱科与应急指挥中心、新闻宣传科、办公室、救灾与物资保障科沟通协调不顺畅,有时相互推诿扯皮等。应急救援支队和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在实际工作中职能没有理顺,沟通交流不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娄底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职能职责。二是2022年7月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综合职能相近科室均由同一领导分管,由分管领导进一步细化厘清职能边界,做到统筹合理调配,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三是明确局内设科室主要职能为综合性指导协调工作;二级机构职责为技术服务事务性工作开展。

8.基层应急救援体制不顺。对县市区落实政策有效指导不足,对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调度协调还不够,协调各级各部门抓对接、抓落实,办法措施不多。比如,截至2022年3月底,娄星区应急管理局承担了部分防办工作,但防指调整还未完全到位,防指、防办公章仍在区水利局,防办职责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还未完全完成。各县市区乡镇防汛工作部分职能在原水利站,部分在应急站,与县市区防办联系存在站所不对口,上下衔接不畅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挥、会商调度、参谋协调、督导考核等)牵头抓总事权2022年4月1日前归位到了应急管理部门。为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区防办印发了《娄底市娄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和《娄底市娄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娄底市娄星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防汛抗旱职能已转到了应急站,确保了防汛抗旱指挥上下对口,运转顺畅。二是2022年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按照新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承担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目前,我市各乡镇均已明确了承担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运转顺畅。

9.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查阅资料发现,大部分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没有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2019、2020年局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只字未提。部分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未对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评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整改方案》(娄应急党委发〔2022〕16号),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娄底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学习,每次学习前制定学习方案,每次中心组成员发言人数不少于2人,1人作重点发言。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各党委委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制度,制定了《中共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四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的通知》,规范了“学习强国”在线学习制度规定,明确了每个工作日在线学习的要求、每年的学分要求等内容。

10.保密工作有差距。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近2年党委会议仅研究1次保密工作,未提供保密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密制度无涉密场所管理、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保密管理、保密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考核奖惩、泄密案件报告和查处等内容;文印室联网计算机上存有标密文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委会议学习重要内容,党委会议第一时间进行传达贯彻,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出台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娄底市应急管理局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等20个行之有效文件,加强对新闻信息发布保密,出台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制度》,凡是向公共信息网站提供或者发布新闻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审批责任制,落实相关措施,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时、不间断对文印室联网计算机进行彻底清查,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2019年2月至2022年2月,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重视不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深入、全面,没有建立重点岗位、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比如,原安监局副书记、副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20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重温了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任务和落实措施清单》。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支部书记按规定开展了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各科室、二级单位建立了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12.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局系统个别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淡薄,涉嫌犯罪问题。比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职工王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各支部认真开展新《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组织各支部继续开展“党内法规学习贯彻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的法律意识。

13.存在“好人主义”,追责问责不到位。对重要人、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等监督管理不够,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比如,人事科原副科长、机关纪委原副书记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违规收取办证费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8月,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在收到相关举报后,仅对其作调离岗位、免去职务处理。2022年6月,市纪委监委再次收到反映该问题的举报材料,经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建议立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及相关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规定》,加强对重要人员、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监督管理。二是充实机关纪委人员力量,加强对各支部纪检委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业务素质,严格监督执纪标准。三是该违纪案件已处理到位。

14.监督机构力量不足。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纪委)工作人员为两人,且年龄偏大,忙于应付日常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开展工作状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已分设,机关纪委已增配了一名政治合格、年富力强的同志,机关党委人员将继续配强。二是进一步规范纪检工作,增强纪检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15.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不到位。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存在漏洞,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专项资金有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娄底市应急管理局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管理专项资金,对中央和省拔专项资金设立台账专项管理。三是针对近期在“三重一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16.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纪检监察组侧重于事后监督问责,日常监督和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不够深入,会同局机关纪委开展专项检查不够经常,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上级纪检机关领导来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了“一卡通”、“公务用餐”等专项检查。

17.审计整改不够到位。单位合并前应急救援大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原应急救援大队的审计整改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其财务独立核算,资产和账户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和管理。

18.大额资产采购审核不严。一些大额资产采购流程不规范,没有或者缺少三方询价附件,有附件的部分报价明细吻合度较高。比如,屋顶发光字围选共三家单位,中标单位与其他两家只有4个招标价格不雷同,其他两家之间只有两个报价不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规定所有大额资产的采购,必须由局内控领导小组集体初审,然后进行“三方询价”,公开招投标限额内

的采购要对外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二是严格按“三重一大”的要求进行采购。

19.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个人往来款存在超过规定应缴期限,有些长达三年以上且金额较大都未进行追缴清理工作;单位门面租金收入监管不严,局事务中心管理的门面租金收取和财务账务处理存在脱节现象,年底未进行相关盘点工作;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往来款项,应收款项已收缴到位。二是部分小额应收款项,由于时间长的历史原因,整体打包做坏账处理。三是重新制定了门面出租管理办法,并向外公开招租。到期租金已追缴到位。

20.内部监督开展不到位。比如,法规科对执法的监督和规范不够到位;局机关规划财务科未对所属二级单位2020年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安全监管执法程序图》《行政执法制度汇编》,要求严格按要求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增强了法律顾问团队力量,聘请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团队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重新组建法律顾问室(设政策法规科),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都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三是严格执行较大数额处罚案集体会审制度。2022年共召开11次局案审会,对30个较大数额行政处罚案进行了集体审理,提出法制审核意见200余条。四是持续坚持“月统计季考评”工作制度,对执法机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考评排名、并印发通报,同时,将行政执法绩效作为评先评优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五是局所属二级单位全部取消财务独立核算,局内控领导小组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防范风险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21.班子成员年龄老化,个别身体欠佳,而应急部门具有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班子成员存在斗志不高,精神懈怠,不愿担当、不想担当现象。在推进工作尤其是业务工作方面缺乏“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的勇气,对新体系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缺乏创新意识、进取意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配备,做到人力资源效能最大化,2022年8月,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已配齐配强,现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0.8岁,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7.3岁,低于全局干部平均年龄。二是加强干部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强化担当意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鼓励先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2.对全局性工作统筹不够。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偏简单化,格局不够大,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情况。比如,文风会风不够严、不够实,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据统计,近3年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召开次数分别为39、52、55次;发文数量分别为278、330、465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干部职工对此反映强烈。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贯彻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做到精益求精,确保今年党委会次数减少、发文数量减少。二是2022年11月7日,彭希勇局长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公文培训会议,组建了文字工作专班,出台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文稿写作工作专班通知》,力求公文精准、精炼,减少公文数量。三是加强会议管理,尽量开短会、讲短话,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开视频会议尽量开视频会议。

23.抓党建意识有待加强。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没有很好的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对党建重视不够。2020年上半年机关党委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党委书记及相关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规定》要求,进一步将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党建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机关党委将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规定,确保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24.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市应急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均不是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应急救援支队于2019年9月27日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临聘人员当选为支部委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基层组织建设相关规定;二是目前大部分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相关问题已解决。

25.党建工作基本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少数支部“三会一课”、主题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机关一支部2021年度仅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有些支部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个别支部未按月收缴党费、机关党委对2020年度党费收缴基数核算不准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开展了支部组织生活相关制度的学习领会。二是机关党委将定期督促指导各支部按《支部主题党日规定》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明确活动主题,不得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机关党委将定期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执行《娄底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四是机关党委2020年底党费收缴基数核算不准已改正,后期没有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2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比如,2019年机关一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未开展相互批评;2021年应急救援支部支委会与支部党员大会混开。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待加强,少数党员存在违纪行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机关党委联系支部党建工作制度,由机关党委支部党建指导员负责具体指导支部党建工作,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按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也要求支委会与支部党员大会分别召开。三是各支部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四是严格正风肃纪,对党员存在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27.科级领导职数配备不齐。科级领导岗位空缺过多,干部配备不及时,机构改革进度明显滞后。局机关“三定”方案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副科级12名,空缺科长职数3名、副科长职数5名。局属单位“三定”方案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2名,但由局党委任命的干部仅6名,空缺16名科级领导职数。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与市应急救援支队的副支队长等职务仍由机构合并前的原市安监局党组任命,并在履行相应的职能职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已在2022年7月份干部调整任用中整改到位,调整任命20人,提拔3人,进一步使用2人,转任9人,因有部分四级调研员近两年退休已卸任科长,现仍空缺科长职数3人,副科长10名。二是进一步规划现有干部结构,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已在2022年12月份全部调整配备到位。

28.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局机关干部队伍年龄偏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配备,做到人力资源效能最大化,2022年8月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已配齐配强。二是现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0.8岁,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7.3岁,低于全局干部平均年龄。

29.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干部队伍提拔、交流使用少,缺乏正向激励机制,队伍缺乏生机活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老干部政策水平比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对年轻干部进行传帮带,提高整个机关工作效能。二是主动及时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沟通,在会有编制或岗位空余的情况下,尽早尽快申报补充工作人员计划,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三是通过公开招录、遴选、公开选调、人才引进等方式补充符合要求的专业性人才,同时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进行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五是要求现有干部职工在飞行检查、交叉互检,案例分析等工作实践中学习积累经验,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应急工作需要的综合应急专业队伍。

(四)上轮巡察整改方面

30.从本轮巡察情况来看,2017年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5个,但文件、会议多的现象没有得到改善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管理,尽量开短会、讲短话,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开视频会议尽量开视频会议。二是2022年全年召开97次调度会议,同比减少31.2%,2022年全局发文(函)号495个,同比2021年发文(函)号552个,减少57个。

31.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盲区。2021年4-6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开展突出环境整治专项巡察反馈:对采石场安全把关不严,环保棚违规验收。市应急管理局称已整改到位。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在专项巡察时,发现“大部分矿山企业钢结构厂棚存在无资质单位设计、无资质单位施工、无竣工验收”。2021年12月,雨雪天气停工期间,娄星区3家、涟源市2家采石场钢结构厂棚垮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娄安委发〔2022〕32号)、《关于切实做好极端高温天气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娄安委发〔2022〕32号)、《娄底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包保工作制度》(娄安委办函〔2022〕119号)、《关于开展非煤矿山解剖式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娄应急函〔2022〕36号)、《关于开展全市第二轮非煤矿山解剖式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娄应急函〔2022〕73号)等具体措施文件。二是党委书记、局长彭希勇在全市地下矿山现场均组织召开了地下矿山包保工作落实会。三是我市在动的地下矿山均已完成隐蔽至灾因素普查。四是矿山企业钢结构厂棚已完成安全现状评估。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对社会救援力量的统筹、指导和支持有待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没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存放抢险物资仓库,市应急管理局难以提供经费等相关支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力,推进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阶段性成效:一是现在已向市政府打报告争取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提供救援服务补贴,并纳入政府预算,列入预算专项经费。正待市财政局落实。二是目前正编撰我市应急救援力量名录,并计划开展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走访调研,积极协调和推动当地政府予以改善办公场地和装备仓库问题。

四、未完成整改事项

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相对滞后。对上级的重大政策统筹谋划不够,推进落实不够到位。比如,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以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等相关规定,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做到纵向打通部、省、县市(区)、乡、基层单位,横向打通各部门、各单位,整体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平台互用。但当前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落后,“互联网+应急”项目一期工程于2020年10月完工,二期至今没有启动。目前,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仅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与安委会其他市直成员单位无法完全做到视频连线会商。

整改结果:未完成

已做工作:一是安委会13个成员单位中,已经实现了联网的单位有8个(应急、水利、水文、住建、自规、城管、交通、气象),其他5个单位(市电力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娄底高速交警、市交警支队)尚未完成联网工作。二是2022年1月后,再次催促这五个单位,但林业、消防、高速交警等三个单位已经明确表示:因资金原因,不再参与系统建设工作,电力、交警支队等两个单位还在催促之中。三是防汛抗旱系统建设工作延至今日,没有完成。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标准要求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在3个月集中整改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完善的制度机制,认真研究完善,努力扎紧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漏洞。

三是坚持以改促进。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8-8233798;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早元街500号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电子邮箱:syjjjgdw8233798@163.com。


 中共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