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娄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023年2月2日)
毛健刚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娄底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总结我市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立场,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
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双全所作的工作报告,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对新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下午,市委书记邹文辉还要对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表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2年工作回顾
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祛疴、重典治乱,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抓稳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政治生态逐步好转,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以赴营造“三个环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域推进清廉娄底建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的实践中彰显忠诚与担当。
(一)突出抓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开展集体学习21次,及时跟进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转化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主线,市纪委常委会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常委会扩大会议4次进行专题研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示范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在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新实践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
(二)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全面落实“三高四新”使命任务、疫情防控、中部地区“材料谷”建设等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全面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起52人。稳慎推进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监督,查处市管正处级干部2人。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查办案件39件,查处48人,其中市县粮食部门“一把手”4人,粮库主任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68项。扎实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监督,追责问责96人。督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查处违法用地案件9件,追责问责50人。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重点查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活动,通报典型案例14起。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特护期安全稳定监督检查,出台《娄底市推动一切工作到支部强化“两个统筹”责任的问责措施》,对全市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信访维稳、抗旱减灾等8项重点工作及时跟进监督,通报典型案例9期54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2人,坚决消除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
(三)突出抓好一体推进“三不腐”,推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协助市委出台《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的“十条措施”》,切实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421件,立案16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63人,采取留置措施36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经济损失2.08亿元。重点查办了市经开投原总经理肖新国、市贸促会原四级调研员谢星原、市商务粮食局原四级调研员肖国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金融犯罪侦查大队原大队长刘可可、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原站长曾湘东等违纪违法案。查办省纪委监委指定的株洲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醴陵市委原书记胡湘之违纪违法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查处行贿行为32人,涉案金额2231.86万元。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出台《关于做好留置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实施办法》,向案发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铆紧管党治党“责任链”。纵深推进清廉娄底建设。协助市委出台《娄底市清廉单元建设工作方案》,强化对清廉机关创建工作的指导,加强清廉单元样本培树,联合各县(市区)拍摄制作“红色娄底•清廉故事”系列短视频。我市清廉建设工作经验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推介。
(四)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一刻不停歇纠治“四风”顽瘴痼疾
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4起,处理788人,党纪政务处分355人(处级干部5人)。其中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23起,党纪政务处分159人。深入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一批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1900余万元,167人主动说明违规赠送红包礼金问题。出台《娄底市纠治“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四风”问题共防共管机制。针对“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舌尖上的腐败”,督促全市规范公务接待,推广使用“互联网+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部分县(市区)公务接待费用下降20%以上。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公职人员渉酒驾醉驾专项检查,通报曝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16起。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五)突出抓好民生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95起447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6份。推动娄底、湘潭两市签订饮用水源地保护与补偿协议,解决娄底城区20多万居民饮用水问题。督促新化、冷水江完成取水及输水工程通水目标,保障新化县30万群众的饮水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挪用贪占行为,督促追回违规医保基金6773.78万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通报典型案例11起,清退违规资金524.3万元。深化纠治“四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60起244人,追缴、清退资金1100多万元。全力提高办信质效,出台《娄底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分类处置办法》《娄底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三级综合研判会商制度》等,全市共受理业务内信访举报2013件,同比下降35.95%。推进信访积案动态清零、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化解疑难信访419件,党纪政务处分110人。
(六)突出抓好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围绕收入分配、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开展巡察,发现问题922个,交办立行立改问题330个。制定《娄底市村(社区)党组织提级巡察专项规划》,首次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对全市住建(人防)系统开展“穿透式”巡察、“解剖式”整改、系统性治理,发现问题275个,移交42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交办立行立改问题45个。出台《关于直接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的工作办法》,细化分解《关于加强市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二十条措施》,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省委巡视办两次向全省推介我市经验。
(七)突出抓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专题请示报告工作90余次。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任务和落实措施清单》,列出39条监督任务,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创新开展廉政意见回复,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意见》,对党员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实行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全年出具廉政意见审查回复1231人次,提出暂缓或不宜意见25人次。坚持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强化片区协作,对市直单位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开展清单式监督检查。协助省纪委监委加强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领导和指导。深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制定出台《娄底市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十条措施》,建立巡察发现问题、审计移交问题快查快办机制,实现监督力量整合、措施运用、成果共享。
(八)突出抓好自身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以省纪委监委监督调研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全员培训、实战练兵、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开设纪检监察系统“强本领、提素质”业务专训班,培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600余人次,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和斗争本领。提拔和重用干部40人。加强留置场所安全建设,制定《留置安全负面清单》《留置场所值班巡查监督工作清单》,着力强化审查调查组安全工作。坚决执行省纪委监委“12条负面清单”,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决清理“害群之马”。全市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3件,给予党纪处分13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巩固,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政治生态还未完全净化和修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还在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同党的要求和人民期盼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仍有差距,有的斗争精神不强,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有的自我约束不严,“灯下黑”现象仍未根绝。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实落地,转化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奋进力量,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行动,转化为坚定维护党的先进纯洁、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实际成效。
(一)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的重大论断,凸显了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
(二)始终坚守服务中心大局的政治定位。党的二十大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战略擘画。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在全局中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才能更有力有效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工作置于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中谋划推进,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的政治站位和全局视野,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具体路径和有力抓手,以奋斗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在新征程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三)始终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党的二十大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反腐败是民心所向、民意所盼,党的自我革命必须紧紧扭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好增进民生福祉的守护者。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始终保持解决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六个如何始终”深刻分析了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斗争精神,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三、2023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纵深推进清廉娄底建设,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刻把握政治监督的本质属性,以铁的纪律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湘中大地落地见效
全面修复和重构政治生态。深刻汲取龚武生、李荐国破坏政治生态系列案件的沉痛教训,深入开展“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强化上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定期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精准开展市管干部廉政“画像”,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针对选人用人、工程项目招投标、医药购销、土地出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补齐短板,推动政治生态持续修复和净化。
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有力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挂账销号”监督机制。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及时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存在的政治偏差,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难点堵点,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向“七个有之”问题亮剑,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三融三创三增”“九大攻坚行动”“城乡均衡发展”、打造中部地区“材料谷”、“四个双倍增计划”等中心工作,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稳慎推进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监督,持续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巩固乱占耕地、违建豪宅等专项整治成效。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人情法等问题,推动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行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深刻把握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任务,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管权力、促业务、保落实。完善定责、督导、考核机制,一体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构建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的严密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度,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自觉依党内法规谋事、依党内法规管人、依党内法规用权。加强对新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规定、准确把握党章精神、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严格践行党章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制度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推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配合、一体落实。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让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
(三)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内涵,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对标要求,扎实开展“未巡先改”。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等情况。有序开展六届市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开展“穿透式”巡察。同步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逐步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推进巡察贯通联动。加强对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上下联动巡察监督网。健全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出)机构协调协作制度机制,加强与组织、政法、信访、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边巡边查、深巡快查。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对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督促检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对整改不力的,加大问责、曝光力度,以责任压实推动整改落实。
(四)深刻把握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从严、一抓到底、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影响安全发展、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和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靶向纠治“躺平”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文山会海”、督导考评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村级挂牌多以及“一刀切”“乱加码”等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巩固拓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快递送礼、在隐蔽场所吃喝、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纠治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风腐同查、同审、同析、同治工作机制,坚持从腐败案件中分析作风新动向,有的放矢进行整治。坚持把查处“四风”问题更加紧密地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切实把制度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抓出习惯,形成自觉,直至真正化风成俗。
(五)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政策执行、项目落地和资金规范运行,严肃查处贪占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三资”管理、产业项目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有力监督推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加强对驻村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领域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遵守纪律不严格、履职尽责有差距、基本保障有不足、后盾单位不重视等突出问题,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推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医疗医保医药、教育、就业、食品安全监督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巩固拓展社保基金、养老领域、“四位”问题、居民自建房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和监督质效。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约束力度,对“微腐败”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深入整治基层“腐”“恶”合流问题,坚决防止“蛀虫”啃食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压紧压实信访化解主体责任,推动党员干部带件下访、下沉接访,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实现信访总量和越级信访量“双下降”。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督”,整合各类信息资源,集成监督治理关键要素,着力构建立体化、强关联、全覆盖的“数字”监督网络,不断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六)深刻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具体要求,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通过集体学习、党规党纪学习测试、廉政谈话、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把纪律要求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强化对新选拔干部和年轻干部纪律教育,督促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开好案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发挥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作用,让反面典型成为党员干部的“清醒剂”。
加大纪律执行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明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基本制度,做到有严的规矩、高的标准、实的内容、好的效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审核把关,严格规范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探索制定“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切实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防线。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违纪、违法、犯罪的内涵,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适用。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及时充分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手段,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七)深刻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突出重点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资本与权力勾连、贪污腐化和国有资产流失相伴的典型案件。突出重点领域,严查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金融、国企、政法、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重点领域治理。突出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坚持一案一总结,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把查办案件与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权力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反腐败防线前移,督促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提高操作性和约束力。
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纵深推进清廉娄底建设,大力培树清廉单元样本。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红色革命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打造“红”“廉”文旅精品路线,让清风正气在湘中大地蔚然成风。
(八)深刻把握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动完善党委定期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把握政治生态、听取重大案件汇报等制度,健全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保证党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领导权。完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政治巡察等系统集成工作体系,做强监督专责“基本盘”。健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促进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顺畅对接。
强化派驻监督。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和制度保障,扎实推进派驻监督工作一体化管理,健全片区化管理模式,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强化派驻(出)机构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纪检机构严格履职。推动派驻机构健全组务会会议以及组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派驻机构线索处置情况和查办案件质量评查,推动派驻机构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九)深刻把握锻造铁军的使命担当,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把深化整改省纪委监委监督调研反馈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党中央即将部署的主题教育,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纯洁思想、改进作风。带头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实战练兵、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接信处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第一线接受磨炼。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涉案人员财物处理、指定管辖、留置场所监管等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有效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从严从实执行省纪委监委“12条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全面排查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点,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跑风漏气、违规过问案件等行为,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征程新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持续修复和净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