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孝贵一行到市监察委员会走访调研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提名人选唐浩然主持会议并讲话。
图为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市监委副主任曾志彦汇报了监察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情况和近期监察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就下步人大监督和监察工作计划开展交流讨论。
据介绍,2021年,娄底市监委向市人大报告《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2022年以来,各县市区监委分别向本级人大报告专项工作。市监委对各县市区监委专项报告工作方案、选题、程序加强统筹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督促各县市区监委高质量办理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严格按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报告工作高质量完成。
图为唐浩然主持会议并讲话
图为罗孝贵讲话
罗孝贵对我市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市监察委员会政治站位高、人大意识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了政治监督高质量,廉政反腐有实效,四风整治压责任,专项整治合民心,队伍建设显担当,“三不腐”一体推进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他指出,市监察委员会要持续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抓实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为维护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监察力量。
唐浩然指出,各级监察委员会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是《监察法》的明确规定,市监察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人大意识,严格依法履职。他强调,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强化服务大局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性。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市监察委员会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接受人大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时效性。市监察委员会要根据市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市人大代表对监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执法办案、社会调查、监察建议“三位一体”模式,不断提升和扩大人大监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