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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娄底廉政网     2023/8/25 22:37:17【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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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娄底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 、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纪委监委机关设20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22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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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29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1.29万元,上升26.37%。主要是因为①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增加;②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3台;③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二期办公设备购置;④信息化建设;⑤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

       2022年度支出总计729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1.29万元,上升26.37%。主要是因为①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增加;②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3台;③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二期办公设备购置;④信息化建设;⑤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29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5.10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5.00万元,占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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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29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1.14万元,占93.29%。项目支出488.96万元,占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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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85.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7.09万元,上升26.30%。主要是因为①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增加;②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3台;③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二期办公设备购置;④信息化建设;⑤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285.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7.09万元,上升26.30%。主要是因为①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增加;②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3台;③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二期办公设备购置;④信息化建设;⑤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5.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7.09万元,上升26.30%。主要是①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增加;②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3台;③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二期办公设备购置;④信息化建设;⑤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5.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244.49万元,占比99.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8.11万元,占比0.52%;城乡社区支出(类)2.50万元,占比0.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10.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8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410.39万元,支出决算为719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增加;②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3台;③办案中心二期办公设备购置;④信息化建设;⑤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年中追加的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补助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年中追加的2022年度退休人员下半年绩效奖。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城乡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4.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7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6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2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减少7.47万元,下降56.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增加22.79万元,上升18.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公务车辆3台,控制了维护维修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81.57万元,支出决算为81.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增加27.19万元,上升5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新购置车辆2台,本年度新购置车辆3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30万元,支出决算为64.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减少4.40万元,下降6.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6万元,占3.8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87万元,占96.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3个,来宾443人次,主要是各县市区相关单位业务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5.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1.57万元,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30万元,主要是新购置公车3辆及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等,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6.88万元,年初预算数204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20.88万元,增加35.23%,主要原因是:①本年度比去年多购置公务用车1台;②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二期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家具、家电、窗帘等);③信息化建设;④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58万元,用于市纪委全会、党建活动等会议,人数1000人,内容为相关业务会议;开支培训费0.32万元,用于相关业务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相关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6.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 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 离退休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 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